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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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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x0
[闲话家常] 立法院公布AIT查证李庆安是否有美国籍的回函。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 Posted:2008-12-27 07:45 |
tita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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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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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x123 鲜花 x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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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猛了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8-12-27 07:46 |
andyf 手机
数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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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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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x0 鲜花 x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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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到底李庆安是算无美国国籍,
还是继续拥有美国国籍?

虽然国务院「还没有确认」上述人物已丧失国籍,
但国务院可基于上述人物已有意要放弃美国国籍的证据,
而「确认」他们已丧失国籍。

这段话的确不是很清楚,
还是美国人习惯都这样讲话?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8-12-27 08:20 |
mi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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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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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x3 鲜花 x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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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法规定,中华民国国民取得外国国籍者,不得担任中华民国公职;其已担任者,立委由立法院免除其公职。中华民国国民兼具外国国籍者,拟任本条所定应受国籍限制公职时,应于就 (到)职前办理放弃外国国籍,并于就 (到)职之日起一年内,完成丧失该国国籍及取得证明文件。

一年到了吗?没到绿龟是在忙啥?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12-27 16:28 |
kylgoing
数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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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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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x3 鲜花 x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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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搞得这么烦呢?
当初它怎么要求人家怎么做自己就该怎么做啊
它在当市议员时就己有美国籍
要陈师孟副市长一定要去AIT放弃美国籍
换到它自己就自动失效,不用填表,这说得通吗?
而且一骗就是十四年
真是无耻


[ 此文章被kylgoing在2008-12-27 19:41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8-12-27 1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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