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pcyuan于2008-11-28 19:38(1楼)发表的 : 刑法29条: 教唆犯之处罚, 依其教唆之罪处罚之. 1. 所以答案是B. 业务侵占最高可判七年, 普通侵占最高只判五年, 所以业务侵占的刑度比较重! 2. 你用31条去解读的话, 那是正犯&共犯的问题!! 这一题应该是以教唆的立场去判断才是.
下面是引用radish.lynn于2008-11-28 18:43(楼主)发表的 法学大意二个问题超级比一比: 1. 甲为某公司会计,因业务关系,经常去银行提領钜款。甲发生重大财务危机,乙鼓动甲挪用银行提領的钜款,并献计谎报遭抢。甲依计而为。问如何评价甲乙的行为? (A)甲为业务侵占的正犯,乙没有业务上的身分,为普通侵占的教唆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