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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hyde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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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讨论] 民法第160条的问题
请高手大大帮我解释一下这条法条的意思,感恩不尽~

民法160条:
迟到之承诺,除前条情形外,视为新要约。将要约扩张、限制
或为其他变更而承诺者,视为拒绝原要约而为新要约。

撒隆谋~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和网宽频 | Posted:2008-07-17 10:37 |
我爱布布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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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要约扩张、限制或为其他变更而承诺者,视为拒绝原要约而为新要约


例如
计程车司机>甲地到乙地500元(要约)
乘客应允(承诺)>契约成立

乘客出价400元或附带条件(变更原要约)>新要约
司机为求生计无奈答应即为对新要约之承诺>契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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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20 (by 巧剪人间情) | 理由: 感谢热心回讯


不行~作废~驳回
放肆~无理~大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7-17 1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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