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669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
推文 x 鮮花 x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小品] 因果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 Posted:2005-01-04 00:54 |
Coolgirl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眾生畏果﹐菩薩畏因
偶們自己做的一切﹐自己負責。。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馬來西亞 | Posted:2005-01-04 02:27 |
phecda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所謂因果
你怎做 他就怎麼反應
不昧因果


愛麗絲:我應該走哪一條路?
貓回答:你想到哪裡去?
愛麗絲告訴貓:我不知道
貓回答:那你怎麼走都是一樣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1-04 14:27 |
小鋒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佛曾說己有所不能:不能渡無緣者、不能代受眾生因果。

所以說:個人罪業個人擔。
---------------------------------------

係呀...佛之所以有別於一神教的神的其中一點,佛雖然會幫人,也不是萬能的,靠大家自力更新!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香港 特別行政區 | Posted:2005-01-04 16:17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091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