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8386 个阅读者
命理服务》 数位论命馆 | 免费排盘 | 星侨易学 | 五术书籍 | 线上论命 | 影音论命 | 八字命书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数 | 周公解梦 | fackbook 粉丝专页 |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台湾鸾门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鲜花 x1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1
[分享] 地藏灭定业真言音乐分享

http://file.buda.idv.tw...YZY03.mp3

死刑犯向佛,临刑出现奇迹!行刑人开枪,弹弹虚发。


教诲师分享学佛经验玄得很慈航杂志社长杨国男廿五日前往花莲看守所,与被羁押的当事人分享学佛经验。在他全省教诲经验中,八年前,一位死刑犯临刑前三天一心念佛,临刑时,行刑人动用六支手枪、十八发子弹,竟弹弹「虚发」,现任高雄监狱典狱长吴贤藏是见证者。


一年到头在全省各监所担任荣誉教诲师的杨国男,斥资出版慈航杂志,对重刑犯、死刑犯的教诲、辅导,不遗余力,多次获法务部表扬为荣誉教诲师。


廿五日杨国男前往花莲看守所辅导羁押在所内的被告,杨国男提出,「观身不净、观受是苦、观心无常、观法无法」的四念处观念,希望这些被告时时护持,处处观照。


杨国男在十四年的巡回辅导中,有许多「感应」的故事,其中最引人称奇的是,八年前,在高雄看守所内,一名未实际参加抢劫的死刑犯,在获知临刑前三天,杨国男入所辅导捐赠器官。当时,杨国男将一串佛珠送给该名死刑犯,并教导他念佛,持地藏经中灭定业真言。南无地藏王菩萨灭定业真言:『嗡钵罗末邻陀宁娑婆诃』


这名死刑犯知大限已届,利用人生最后二、三天时间,一心念佛号,诵持地藏经中灭定业真言。在临刑当日清晨,该名死刑犯走进刑场后,管理员开枪射击,竟然子弹无法击发;再取另一把手枪,子弹还是打不出去;离奇的是,对空鸣枪又碰碰碰的射出子弹,再朝该名死刑犯射击时,又无法击发。管理员总共拿了六把手枪,对空鸣枪十八发子弹,就是打不中死刑犯。现场检察官、看守所所长吴贤藏都急了。最后吴贤藏急电请教杨国男。杨国男请吴贤藏朝看守所内地藏王菩萨礼拜,说明国法已定刑无法变更。


在吴贤藏刚向地藏王菩萨礼拜后,子弹立即碰的一声飞射而出,一枪毙命,当时在场者无不称奇不解。


杨国男表示,许多事是无法解释的,应是一心念佛持咒的感应。




陈师兄 祝福你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8-06-26 20:50 |
humenkiller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5 鲜花 x5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十轮经』(卷一)说:「诸大菩萨所,于百劫中至心皈依,称名念诵,礼拜供养,求诸所愿,不如有人于一食顷,至心皈依称名念诵礼拜供养地藏菩萨,求诸所愿,悉得满足。……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嗡。哈。卡玛拉。瓦拉呀。梭哈。」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7-07 16:42 |
是泰 手机 会员卡 葫芦墩家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头衔:阿泰朝山如是也阿泰朝山如是也
版主
级别: 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紫微斗数, 易经占卜, 五术哈啦
推文 x41 鲜花 x174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台湾鸾门于2008-06-26 20:50发表的 地藏灭定业真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 此文章被abinistyle在2008-08-16 23:15重新编辑 ]


一事多占乱爻象,预见不准费周章
取临未臻隔日晴,妄测忌卜渎卦威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8-07 01:2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4974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