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175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hie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20 鮮花 x25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2
[愛情] .E.N.:下輩子
空~唱首歌聽聽咩!

他是個很會唱歌的人,不!他是個極度會彈吉他的人,反而很少聽他願意開口唱歌。從他的吉他聲,聽的出來他想說的話。他是個不好的人,因為他都不喜歡說很多話!只喜歡默默聽她說著很多心事,再用他很多機車的反應回答她本來很氣憤的心情,也是因為他的機車讓她很快的忘記那不好的情緒。

他→簡稱就是個機車的人。一副不了解她說話的內容,一語卻總是深深說出她心裡很多感覺。每次拜託他唱歌他都死不唱歌,他總是說他唱的很難聽!叫她不要這麼想殘害自己的耳朵。

「空!你什麼時候要唱給我聽?你自己說我可以想自己要的生日禮物耶!」她對著他說。

「嗯!」他忙著自己的事,連頭都沒回更別說看她ㄧ眼。

她心中的PS:這可惡的傢伙,當初還說我要什麼禮物都可以。

「吼唷!你都賴皮..我不管!空!你可不可以唱給我聽啦!」看樣子她可是使出吃奶的力氣軟硬兼施。

「不可以!」機車鬼附身的機車鬼。絕對是。

「好嘛!不勉強,真的,我不勉強人得。反正你都不唱我有什麼辦法呢!話說我這個人超級不喜歡叫人做這些勉強的事。」她看著他。

「激將法對我沒用得。」他又淡淡回她ㄧ句,可惡的依然忙著他得手指運動!

機車鬼真想看他到底在忙什麼,不過是要他自彈自唱創作曲,到底有什麼難得。好歹他也是當過某個名校超厲害的吉他社社長啊!話說當年多少女屍拜倒在他的吉他下啊!那種慘烈可不是三言兩語就可帶過的,我想他可以多開幾家靈骨塔了。


「這樣我跟你說,你又要繼續欠我囉!永遠都還不了喔!」看樣子是她的最後一招,什麼都做了他依然那樣,她心想自己又能怎樣。

「沒關係,我甘願!」他說。這個超級無敵機車鬼附身的千年機車鬼。

「你真的不唱給我聽嗎?」唉唷~~~~她哀嘆了一句。

「下輩子!」他還是很絕情的回她了一句。


「算了!我認了,我跟你說啦!我要去韓國玩喔,我要去看藍色生死戀裡面俊熙跟恩熙兩人常去的綠色隧道,吼!你都不知道他們多浪漫,哪像你啦!哈哈!我要去過足那浪漫的戲癮。你要跟我去嗎?」她問。

「我還在忙些東西,可能不行吧!」看他手指還是依然飛快跑著,不忙一些日子才怪,反正每次都這樣她也認了。

她去了那充滿北國風情的地方,剛好那個地方正下起了大雪。白藹藹的天際,瀰漫著爛漫的味道。也許再這麼爛漫的地方才讓人有詩人的情意。

在世界的另一頭

「小空!你有沒有空出來討論一下案子的進度!」電話聲響起,本篇的路人甲這樣問。

「好!等一下,等我忙到一個段落,再給我半個小時。」空對著擴音電話說著。

「對了!你沒看電視喔!韓國下起了大雪,有架從洛杉磯飛往那得班機撞山了,上面的乘客聽說沒有生還者。」路人甲突然瞄到電視上的插播。

心臟突然緊抽了一下。

「是喔!」空淡淡的回了一句。

「聽說裡面只有一個是華人!」路人甲這樣回。

「應該不認識吧!」只有一個,全天下得華人這麼多。哪有這麼巧。

「可是上面那個好像是ㄚㄚ的中文名字耶!上次她不是吵著要去哪玩,她到底有沒有要去啊?」

空的心跳越來越快心想應該不會吧!他試著冷靜打著ㄚㄚ的電話。

「您現在所播的電話暫時無法回應,如要留言請在逼一聲留下您得訊息,如不留言請掛斷......」

「ㄚㄚ!聽到趕快回我,一定要馬上回。因為我很想妳,因為我還沒唱歌給妳聽。因為我還沒答應妳可以現在不見!因為我還沒說可以。所以妳要馬上回我電話,馬上!不可以等一下。」他心急得說出很想說的話,但電話卻只傳來嘟嘟的掛斷聲。

......................................................................................................................................

空!我真的要下輩子才可以聽到你唱給我聽喔!

假如我下輩子遇不到你怎麼辦?

放心!依妳的個性沒聽到不會善罷甘休的,一定會想辦法找到我的。

真的嗎?我們沒有辦法一起到下輩子怎麼辦?

放心!妳那喳喳瓜拉像麻雀的聲音。我想忘也忘不掉

可是那不就表示我下輩子不能喜歡別人我還要遇到你?

所以妳就死了那條心吧

是嗎?搞不好你會變心耶。

問你會不會唱給我聽...

你又說不可以....

不會的

我答應妳了

所以我會找到妳

真的嗎?

真的

蛤...不會又要等到下輩子了吧......


﹝下輩子其實是種承諾,而承諾是只給最愛的人。﹞


[ 此文章被hie在2008-08-31 09:31重新編輯 ]



<這一刻   我們相遇再錯過>
獻花 x3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歐洲 | Posted:2008-06-14 09:01 |
missmanna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2 鮮花 x34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哇.......
人家剛才沈浸在茉莉的好心情....
整個....崩潰........


文...短短的...
夠了......
夠我好好哭上一下午了的說....


miss~
manna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8-06-14 12:18 |
lxstds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這輩子不珍惜,又何來的下輩子?
所以啊,能做的事情,一定要馬上做,
否則,只能留下遺憾。
“明天,儅太陽升起時,很多事情,都已改變。”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APNIC | Posted:2008-06-16 05:12 |
hie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20 鮮花 x25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空...你看!說你臘~ 表情


<這一刻   我們相遇再錯過>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8-06-16 17:01 |
Skyblueiris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輩子其實是種承諾,而承諾是只給最愛的人
嗯..我不那樣覺得耶,要麻!珍惜這輩子~好好愛另一半吧!


多加,謝謝妳帶給我我好久沒有的快樂
為了妳我會好好好好努力的^^
謝謝
我愛妳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6-16 18:32 |
hie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20 鮮花 x25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錯..

你看不懂這篇的涵義

意思是

因為很愛那個人

所以連下輩子都約定好了

表情


<這一刻   我們相遇再錯過>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8-06-16 22:38 |
hie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20 鮮花 x25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曾經:可以讓我在這裡回嗎!
..................

妳好,
我曾經也遇過一個很會彈吉他的人,
他也不多話,
如果,文中的空真的存在,我只能設想,會彈吉他的男人很自閉.
倘若,一切只是虛擬,我不得不佩服,妳的幻想真貼切實際.
這篇文裡的空,完全寫盡我回憶中的那人.
只不過,空只是寡言,至少還上進.
我的何翔,他的人生是一段灰黯.

......

這是真的人..真的對話

只不過我讓男主角喜歡女主角

空!真的有這個人..可是我追逐他已經六年了

現實生活中我們真的只是朋友

好朋友...那些話抽掉了愛情得成分

只是一段潑冷水得對話

但用喜歡的語調寫出來..那!就成為最真摯的情感

無論結局怎樣,我們都曾刻骨的愛過..

我喜歡把跟空的對話加入愛情寫成小說..

對話是真的存在,但多了點愛情的味道漸漸得甜了起來..


<這一刻   我們相遇再錯過>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8-06-17 13:43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4149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