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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g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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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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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用有問題,可以報考郵局嗎?
最近台灣郵政有招考內勤人員,我想報名,可是我去年信用卡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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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8-05-09 12:48 |
飛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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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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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
有下列情事之一,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三、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四、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五、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六、依法停止任用者。
七、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八、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九、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者。
公務人員於任用後,有前項第一款至第七款情事之一者,應予免職;有第八款及第九款情事之一者,應依規定辦理退休或資遣。任用後發現其於任用時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前項撤銷任用人員,其任職期間之職務行為,不失其效力;業已依規定支付之俸給及其他給付,不予追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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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500 (by 巧剪人間情) | 理由: 感謝回文!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5-10 23:35 |
anthonylin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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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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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中華郵政已經民營化,員工應無公務員資格了!
建議開板的大大參考報名簡章,應該即會明瞭!
不過我想,雖然中華郵政的員工已非公務員,但是招考資格應該跟飛兒大大所提供的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相差不多,
原因就是天下文章一大抄,就連招考資格也應該是大同小異!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8-05-12 23:23 |
飛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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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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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郵政公司已民營化!
所以舉重以明輕!才會類推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
表情

若不放心,如同樓上說的就看簡章即可!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5-13 0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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