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公然侮辱孩童 民事可求偿
更新日期:2008/04/28 04:09
记者林庆川特稿
对于小朋友不善意的举动,儿童及少年福利法订有相关的处罚规定,一旦违法,轻则罚款,重则判刑。
违儿福法可罚款
此案中,检方虽认定儿童并未成伤,因此,伤害部分不论罪;不过,掌掴的行为,可能已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0条规定,可处3万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并公告加害人姓名。
另依民法规定,因不当行为,造成小朋友精神受创,若可举证,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此案中,补习班司机在其他孩童面前掌掴陈童,也已涉及公然侮辱罪,此举,因损及陈童的名誉权,可请求附带民事赔偿。
想想现在人权当道
小孩就像是全身裹住黄金一般的不能碰触
案中这位七十几岁的司机~被判一年徒刑
新闻都没有说道为何司机当众如此对待一名小三儿童
到底小三儿童做了何事~让这位司机大发雷霆进而出手~
却只是全面针对司机的过错一面指责~只因儿童是弱者~全然没有错
并不是为司机说话~
而是总觉得这社会对于儿童的过度保护~会造成往后出社会的独立不适应
五六年级生~应该有很多人被老师修理过吧!
我也被扁过阿~~
要是当时如此~那应该有很多老师要卷铺盖走路吧
全国的老师们~~你们辛苦了~要马儿好又要马儿不吃草~
要儿童上进要乖~又要不能管教~只能言教(婉转规劝)~
不能罚站还要问儿童我这样处罚你~可以吗?你会不会身心受创
无怪乎~~~儿童的EQ越来越下陷
现在小孩不好教~~
要管教之前~~
记得
记得
小心触犯法律~~
小心你已经被手机摄影下来了~~
可悲~~可叹~~也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