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大條筋寶寶於2008-04-12 13:56發表的 : 我來回覆這個問題,因為我之前也很鑽牛角尖的問過老師不過老師說:學生遭記大過,這是學校自治的的行為,跟學生是否曾被記大過是沒有關係的.所以若是依照大學自治,給予學生一大過處分,卻因為學生之前的記過紀錄造成其被退學,學生仍然不能提起行政爭訟相同的情況,公務員遭記一大過亦無影響其受公職的權利,故在處分上並無違反釋字第243號之意旨,故其不可因為遭記一大過後,卻因自己之前遭懲戒的紀錄累積達免職,而提起行政爭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