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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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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x0
[棒球][心得] 『熊熊』情緒失控,抓狂扁裁判!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 Posted:2008-04-05 08:42 |
michael8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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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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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臉丟到國外去了~~ 表情
聯盟應該有申訴管道吧;
這種行為處份過輕的話,
裁判就真的沒什麼地位了。 表情


PUCCA愛GARU,一定要害羞。
麵條好味道,親不停、追不停、愛不完。 
嘟..‧嘟,愛其實很簡單,
嘟...嘟,就是這麼好玩。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東森 Cable | Posted:2008-04-07 04:48 |
-He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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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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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判無限期停賽...
國家英雄變這樣....令人希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8-04-08 00:16 |
federer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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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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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情 情緒管理出了問題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8-04-08 13:17 |
winsha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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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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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Q感覺起來不是很好,就算是誤判的話,應該都可以申訴才對~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8-04-08 17:53 |
antony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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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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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他是中華隊的主將

不過這樣的行為實在讓人難以接受

被判禁賽是可想而知

只是無限期禁賽太重了

比方說判球監半球季

或者是判球監一年比較合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8-04-09 09:12 |
down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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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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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 new老闆應該很頭痛,才剛簽數年合約,不管林智勝上不上場都得付他薪水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8-04-16 01:12 |
os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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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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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La New發起"挺林活動"實在令人不敢茍同..衝撞裁判是全世界任何運動都視為
最嚴重不可犯的行為..聯盟懲處已定..那就應該照之前他們出來道歉說"任何處分都無條件
接受"現在居然說處分太重..如果這種行為發生在美國..鐵定是終生禁賽..
看過錄影帶大家都對裁判判決沒問題..那些說裁判誤判的人也應該道歉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4-16 13:52 |
egg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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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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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怒 發「挺林」貼紙"

從8年前的扁神.到最近的馬神.現在又要多一個智"聖"的聖賢.

姑且不論裁判的素質.先探討球員素質(因為就算誤判.也不能撞人.這邏輯對吧).

球員犯錯了.說對不起卻是向球迷說.不是針對裁判.

等中職判「無限期」禁賽令之後.

才召開記者會公開向聯盟、裁判、球團與球迷等鞠躬道歉.

唉!爲什麼不在隔日即向裁判致歉呢!

現在...新判決出爐.La new熊球團認為對林智勝處分過重.

我想.中職的判決應該是"林"未在第一時間向裁判道歉吧!

試想....在法院的判決不是也是這樣嗎?

不在第一時間招供.一定是加重處罰.

而在審理過程中招認.也一定是比第一時間承認時的判決重啊!

這是常理吧!

現在還要「智勝!我挺你!」.挺何事?

是挺他打裁判嗎? 還是撞人後等處罰過重後再道歉?

不知他們要挺哪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8-04-16 23:08 |
pk571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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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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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裁判有錯,說真的也不能這樣激動,不然會有不好的觀感,加油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9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8-04-17 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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