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记者吕郁青/台北报导】 2008.04.01 02:58 am
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4月11日上路在即,银行公会金融无担保债务协商委员会主委吴清文说,前置债协利率平均3%,其中超过十年、也就是120期的部分最优惠,银行将不收利息;若无担保超过15年,则会先签六年的还款计画,满期后再重新与消费者协商。
消债条例上路,不管要更生或是清算,都得先经过前置协商,若与银行协商成立,就不需进入更生或清算,受到生活限制。
这是前置协商的利率条件首度曝光。吴清文还透露,为了鼓励消费者与银行协商缴款,偿还的金额只计算到六个月内逾期款的利息;但若消费者进入更生与清算,银行将会主张从逾期缴款至今的所有本金与利息为债权。
也就是若有100万元的无担保借款,且消费者已欠债一年半,假设本利和加起来已经140万元,但选择与银行协商,银行只计算到六个月逾款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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