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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 消债前置协商 仅一次机会
须提供民间债权人资料

〔记者李靓慧/台北报导〕「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下个月将正式实施,近来银行公会密集对各金融机构进行教育训练,银行业者指出,未来申请债务协商的债务人,必须提供民间债权人的资料,供最大债权银行联系,但还款协商仅限金融机构债权,至于「协商不成立」的债务人,无法再次申请二次前置协商。

因应4月11日正式实施的「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银行公会已订定了「金融机构办理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前置协商作业准则」,明定申请前置协商的流程、必备文件及相关规定。

银行业者指出,银行公会的前置协商机制,将自4月11日开始受理债务人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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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章被cfzonehk在2008-04-02 12:04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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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欧洲 | Posted:2008-04-02 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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