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中华民国97年2月28日
发文字号:选高字第0971400068号
主旨:公告「公务人员高等考试一级考试规则及应考资格表、应试科目表、公务人员高等考试二级考试规则及应考资格表、公务人员高等考试三级考试暨普通考试规则、公务人员初等考试规则修正草案」。
依据:行政程序法第151条第2项、第154条第1项。
公告事项:
一、修正机关:考选部。
二、修正依据:公务人员考试法第3条、第12条、第15条。
三、本案「公务人员高等考试一级考试规则及应考资格表、应试科目表、公务人员高等考试二级考试规则及应考资格表、公务人员高等考试三级考试暨普通考试规则、公务人员初等考试规则修正草案」对照表,均登载于本部全球资讯网(http://www.moex.gov.tw)考试法规之「法规草案公告」项下。
四、对于本公告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修正者,请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7日内陈述意见或洽询:
(一)承办单位:高普考试司第2科
(二)地址:台北市文山区试院路1之1号
(三)电话:(02)22369188转3073、3071
(四)传真:(02)22366540
(五)电子邮件:0372@mail.moex.gov.tw
附件下载
公务人员高等暨普通、初等考试规则修正草案预告表
http://wwwc.moex.gov.tw/public/Attachment/822711102671.pdf公务人员高等暨普通、初等考试规则修正草案
http://wwwc.moex.gov.tw/public/Attachment/82271110537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