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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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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x0
[资料交换] 5/23起结婚改采登记制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 Posted:2008-02-12 13:45 |
单子 手机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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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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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修正为,结婚应该要登记,要有两个证人,书面向户政事务所去登记


我叫单(ㄕㄢˋ)子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2-12 19:20 |
06110606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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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 鲜花 x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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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在念民法第982条时就记得结婚要改登记制了~~
没想到再过3个月多就要实施啰~~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2-12 19:47 |
shyulih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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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贡献奖

级别: 副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笑话集锦
推文 x30 鲜花 x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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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情 为配合民法亲属编的修订,民97、1、9 修订公布之户籍法亦作了部份增修,但子法「施行细则」尚未公布。应注意者,设当事人之结婚日期在97年5月23日〈不含〉以前﹝即:已经有公开仪式、及两个见证人﹞,则虽于97年5月23日以后,方至户政事务所申请登记者,仍为有效〈即:仍适用旧法之仪式婚〉! 表情 表情


献花 x1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2-12 2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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