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法律並非明文~而是如同C的解釋...可能對人民基本權...以下..
B--->在C的最後一段..
C--->如因系爭憲法疑義或爭議狀態之持續、爭議法令之適用或原因案件裁判之執行,可能對人民基本權利、憲法基本原則或其他重大公益造成不可回復或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而對損害之防止事實上具急迫必要性,且別無其他手段可資防免時,即得權衡作成暫時處分之利益與不作成暫時處分之不利益,並於利益顯然大於不利益時,依聲請人之聲請,於本案解釋前作成暫時處分以定暫時狀態。
(不以法律明文者為限)
D--->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第599號 解釋文第一段
司法院大法官依據憲法獨立行使憲法解釋及憲法審判權,為確保其解釋或裁判結果實效性之保全制度,乃司法權核心機能之一,不因憲法解釋、審判或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而異。
PS:現在我終於明白[高強]老師,為何解公民題目,要花兩天的時間了,此題答案甚廣..但皆為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第599號.但之前先看了603號~才去在參照599~發現599號解釋文就有此題解答!雖然之前有上過,但日子一久..漸漸忘記這號釋字..還是深感慚愧...所以小弟要更加的努力...一起共勉之...{為解這題...腳被叮了好幾包...擦X金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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