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451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only_1109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鮮花 x1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小品] 關東煮
今天,吹著冷風的早晨,我在7-ELEVEN買了一碗關東煮。
捧著熱燙的湯杯,思緒,不經意的跌入了回憶之中……
我有多久,沒有再吃這種東西了呢?
自從和她分手之後吧…

※ ※ ※

年初,冷冷的二月天,當時我因為某些原因,把手機號碼放在網路上,她,打了我的手機,我們就這樣認識,也開始了一段,不知是對或是錯的感情。

兩三個禮拜之後,在她的一掛朋友的起鬨下,我在228那天舉行了婚禮,大大的昭告天下:「我們在一起了。」(我永遠都不會忘記這一天的。因為就在婚禮結束之後,我騎車去補習班的路上,因不明原因跌了一跤,痛了一個月才好。此乃「樂極生悲」乎?)

上了高中之後的第一個戀愛,從此,生活不再無趣,早上一封簡訊、晚上一通電話成了習慣,每天晚上的例行公事就是等她在11點時打電話過來的時候,哄她上床休息;問她為什麼總是挑這麼晚的時間打,她帶著笑意回答:「不聽你的聲音,就睡不著啊。」

一次,聊到我們騎車去吃關東煮,電話那頭她的聲音有著滿滿的不可置信:「天哪~~~!!??你不要命了嗎!!??你要是出事了我要怎麼辦哪!!??」

我笑著答應她,以後不會再有第二次;有時,有個人為你擔心的感覺,真的很幸福。

可惜,快樂,永遠都不會是長久。

5月(或6月)的某一天早晨,停好車,一手打開手機,一封簡訊照例傳來,一樣的習慣、一樣的發 信人,可是,內容卻不再甜蜜。

劈頭一句就是:「魚,我告訴你一件很重要的事喔,那就是─我要和你離婚了!」

再來是什麼,我已經記不得了。
短短幾個字,我就這麼被甩了。
沒有爭吵、沒有暴力─真是平和的分手啊。
此後,我們,不是情人,只是朋友。
做不成情人,可是…可以做很好的朋友。

※ ※ ※

但是,上天好像是嫌這樣玩我不夠似的,我們連朋友,都做不成了─
9月23日,中午,她打了電話給我,語氣中有掩不住的興奮:「我告訴你喔,我要跟他在一起了~~~」(在此做個說明,他,是我們都認識的朋友)

我費了好大的勁,才沒把心愛的手機往地上砸!!
現在是怎樣?跟我講這?要做什麼?炫耀嗎?玩得也太過份了吧?
隔天,我貼了一篇文,貼在自己的家族裡,每天一篇,說明我的心;兩三天後,我收到了她的信,最後,一封信。

呵…?說我看得太重,當初離開我的時候,不就是嫌我不會吃她的醋嗎?

我始終不懂,給她自由有什麼不好,有了男朋友,就不可以再和其他男孩做朋友嗎?

被狠狠的斥訓我,說我親手斬了最後一絲情誼──我真懷疑,我們之間有這種東西──她要是記得我曾經是她的男朋友,就不會打那通奇怪的電話,不是嗎?

※ ※ ※

嚥下杯子裡最後一口溫熱的湯,瀟灑的把湯杯甩進垃圾桶。可惜,沒辦法連同那段不堪的過往一併丟掉。

我是很喜歡吃關東煮。但,不同的是,當我在寒風中一手騎車一手喝著熱湯時,不會有人告訴我:「你這樣子我會擔心」。
再也,不會有……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4-12-28 00:31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7081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