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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题行政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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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tosk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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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讨论] 请教一题行政法问题~~~!
下列关于诉愿决定与诉愿决定书之叙述,何者错误?
1诉愿审议机关原则上应自收受诉愿书之次日起,三个月内作成决定
2不服诉愿决定书之决定,得于决定书送达之次日起二个月内,向高等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因诉愿决定机关附记错误,导致行政诉讼书狀提出于非管辖机关者,视为自始向有管辖权之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诉愿决定机关更正诉愿决定书关于救济之错误附记时,自更正通知送达之日起,计算法定期间
答案是2......请问2要怎么改??
[ 此文章被flytoskya在2007-11-20 21:45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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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
2007-11-20 21:02 |
品管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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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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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品管课于2007-11-20 21:11发表的 :
诉愿法第90条
诉愿决定书应附记
,如不服决定,得于决定书送达之次日起二个月内向高
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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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语说:「天下无难事,衹怕有心人」,虽然这是老生常谈,不过,如果脑中有神圣计划而迟迟未着手去做,眼前有一目标却自忖力有未逮,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动手进行,一点也不嫌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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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From:台湾EDTNS-NET |
Posted:
2007-11-20 21:12 |
flytosk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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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呢!请问 "诉愿决定书应附记,如不服决定" 跟 "如不服决定不服诉愿决定书之决定" 有何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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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
2007-11-20 21:18 |
h5240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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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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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管课大哥是要跟你说答案2的高等法院要改成高等"行政"法院
可是答案3也很烂= ="因为也只说法院~其实法条也是写管辖权的"行政"法院
所以这是滥题目= =
至于"决定"那个你会不会搞错了0.0
不服决定就是说不服诉愿决定,诉愿决定书只是送达决定用的文本而已,没那么多决定啦!!
简单说决定只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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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少本事~做多少事~
有多少内涵~说多少话~
有多少肥油~减多少肉~
有多少失恋~伤多少心~
有多少废话~~~~~~~道不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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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
2007-11-20 22:03 |
nana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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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题我最近也才写过耶...选项落落长...结果看半天才发现是要挑那两个字...
真是OO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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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7-11-20 22:23 |
jog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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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第二项 ===>行政程序法 第90条
选项第三项 ===>行政程序法 第91条
引用==>楼主问题: 不懂呢!请问 "诉
愿决定书应附记,如不服决定
" 跟 "
如不服决定不服诉愿决定书之决定
" 有何区别呢!?
两个选项都是考同ㄧ个问题: 意思都一样,重点就是要考 诉愿的
救济机关
!
诉愿===>高等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
附记:就是要告知诉愿人,如何救济。 如果附记误写 (高等法院),则高等法院收到行政诉讼书,
要转移送到该管辖的
行政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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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自己,面对自己的问题!!
一个人的态度会决定一个人的未来!!
失败是把钥匙,开启美好的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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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7-11-20 23:38 |
flytosk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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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
我看选项2的时候也有想过是不是高等行政法院~
但又想会不会是他的高等法院就是指高等行政法院(看他选项3也只写法院)~
没想到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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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
2007-11-21 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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