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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cv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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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讨论] 请问 制造并贩卖盗版光碟, 共违反了民法+刑法+行政法之那些法条?
请问 制造并贩卖盗版光碟, 共违反了民法+刑法+行政法之那些法条?

谢谢指导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7-11-20 08:14 |
jermingwang
数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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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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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知道的是触犯着作权法, 要负刑责, 还要负损害赔偿之责.

违反刑法吗?   应该是偷拍或是内容猥亵的才有吧!

民法 及 行政法 也有吗?   表情  

请高手指教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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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10 (by weifan) | 理由: 回覆奖励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APNIC | Posted:2007-11-20 13:17 |
kylgo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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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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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礐得是违反着作权法,另外还有商标法和专利法

常见的着作权侵害型态
(一)民事责任
1. 侵害着作财产权或制版权。
2. 侵害着作人格权。
3. 视为侵害着作财产权或制版权。(第八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本法另有规定外,视为侵害着作权或制版权:
一、以侵害着作人名誉之方法利用其着作者。
二、明知为侵害着作权或制版权之物而散布或意图散布而陈列或持有或
意图营利而交付者。
三、输入未经着作财产权人或制版权人授权重制之重制物或制版物者。
四、未经着作财产权人同意而输入着作原件或其重制物者。
五、明知系侵害电脑程式着作财产权之重制物而仍作为直接营利之使用
者。」
(二)刑事责任
1. 擅自以重制、公开口述、公开播送、公开上映、公开演出、公开展示、
改作、编辑或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着作财产权。
2. 侵害着作人格权。
3. 将强制授权的录音着作输出到国外。
4. 违反着作权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5. 丧失电脑程式重制物之所有权,而未将修改或重制的程式销毁。
6. 利用他人着作未明示出处。

着作权法介绍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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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7-11-20 1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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