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594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xxxxxxxx55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问题讨论] 行政法一问
刚做一题 法规命令和行政处分区别实益
      答案是可否提起行政诉讼
      小弟不才可以理解人民被行政处分欺负可行政诉讼
      人民被法规命令欺负呢????????
      请各位请益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7-11-15 21:05 |
flytoskya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1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法规命令是对所有人的抽象规定,没有对特定人,所以不能提行政诉讼~

行政处分对象有特定,所以可以提呢!


everything depends on yourself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7-11-15 21:28 |
TNP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1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恶法亦法!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11-15 23:17 |
uubs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4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法规命令是抽象规定 因为假如有问题也是宪法层面的问题

救济就是大法官释宪了...行政诉讼 是对具体案件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7-11-16 06:25 |
月光海豚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8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法规命令不管怎样 都要经过行政法院或普通法院的三审或上诉到最后审终局判决确定 才能申请释宪来抗拒 因为法规命令也有相关行政法规 再不然也可以请立委直接申请释宪
行政处分是可以直接申诉或向行政法院来处理...不过原则是不能释宪的 除非你找到违宪性 如更换行照跟交通罚款无正当关联性
这样子 了解吗...
太久没碰行政法...好像有两年没碰了...如有错误 请多体谅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2007-11-16 07:50 |
cb2556525565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谢谢大大 表情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8-02-23 00:31 |
cb2556525565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谢谢大大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8-02-23 00:35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9712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