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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資訊] 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
考試院院會今(6)日通過考選部所提「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規則附表各級資位人員應考資格表、附表應試科目表四、五(鐵路及公路部分)、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各業別人員體格檢查標準表(鐵路部分)」修正案。考選部長林嘉誠表示,為擴大取才,維護民眾應考權利,刪除本項考試各業別各級資位人員應考年齡上限規定。另為應用人機關需要,並符合相關考試法規規定,經參考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普通考試、初等考試及其他特種考試同等級之體例,配合修正本項考試鐵路及公路各級資位人員應試科目表。又為符鐵路行車人員體檢規定,配合檢討修正鐵路業別各類科各資位別體格檢查標準。
林部長同時表示,鐵路及公路特考上次舉辦為民國88年,今考試院會通過本項考試規則修正案,刪除應考資格年齡上限,並參酌公務人員高普考試及初等考試修正應試科目,配合時勢變遷與時俱進,應能有效滿足用人需求。
考選部表示,本項考試規則附表等修正案經考試院於今日修正通過,將於考試院完成發布程序後,立即登載於該部網站(http://www.moex.gov.tw),以供查詢。考選部同時表示,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鐵路及公路特考將於明(97)年4月中旬舉辦,並將適用新修正之考試規則,屆時歡迎有志從事公職之優秀青年踴躍報考。


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7-09-07 1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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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各級資位人員應考資格表修正草案對照表
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各業別人員體格檢查標準表(鐵路部分)修正草案對照表
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鐵路各級資位人員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對照表
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公路各級資位人員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對照表
http://wwwc.moex.gov.tw/ct.asp?xItem=13030&ctNode=970


多讀兩本書,少說兩句話;多做三件事,少嫌一個人。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固網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7-09-07 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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