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4537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lsz1129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0 鲜花 x15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问题讨论] 96退除役三等特考--行政法--16题--惩戒处分vs惩处处分
下列何者为对公务员的惩戒行为?
1调外岛服务 2对政务人员的免职 3调任低官等职务 4调任非主管职务
答案是3。想请问4的「调任非主管职务」在性质上,不是「公务员惩戒法」的「降级」处分吗?如果3的「调任低官等职务」才是「公务员惩戒法」的惩戒(降级)处分,那为何4的调任非主管职务是惩处处分,难道惩处的种类不仅止于免职、记大过、记过、申诫?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固网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7-08-25 21:39 |
ryback22 会员卡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想请问4的「调任非主管职务」在性质上,不是「公务员惩戒法」的「降级」处分吗?

不是     调任非主管职务是主管长官自己作的,而不是公惩会委员作的

那为何4的调任非主管职务是惩处处分,难道惩处的种类不仅止于免职、记大过、记过、申诫?

调任非主管职务并不是惩处的种类,而是行政处分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 (by 霞客) | 理由: 有认真回 就有加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7-08-25 22:52 |
lsz1129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0 鲜花 x15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Rioss于2007-08-25 22:52发表的 :
想请问4的「调任非主管职务」在性质上,不是「公务员惩戒法」的「降级」处分吗?

不是     调任非主管职务是主管长官自己作的,而不是公惩会委员作的

那为何4的调任非主管职务是惩处处分,难道惩处的种类不仅止于免职、记大过、记过、申诫?
.......

所以调任非主管职务是主管长官对该公务员所为的「行政处分」,而这些惩处种类(免职、记大过、记过、申诫)只能算是行政处分中的一类,是吗?

以此题来看,是以处罚的「主体」来区分惩戒和惩处,那请问1降调低官等职务只有公惩会委员能作吗?公务员的主管长官也有这样的权利吗? 2如果是降调低「职等」职务,那怎么区别是惩戒处分、惩处处分或是行政处分??

谢谢 Rioss高手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 (by 霞客) | 理由: 真有礼貌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固网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7-08-26 11:17 |
popomm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lsz1129于2007-08-26 11:17发表的 :


所以调任非主管职务是主管长官对该公务员所为的「行政处分」,而这些惩处种类(免职、记大过、记过、申诫)只能算是行政处分中的一类,是吗?

以此题来看,是以处罚的「主体」来区分惩戒和惩处,那请问1降调低官等职务只有公惩会委员能作吗?公务员的主管长官也有这样的权利吗? 2如果是降调低「职等」职务,那怎么区别是惩戒处分、惩处处分或是行政处分??
.......




==================================
试答看看 ~~ 有错请指正 ~谢谢 !


一 惩戒 ( 6种 )
1. 事务官 :
  (1)记过跟申诫 ==> 九职等以下得由主管长官直接决定 ;
                      九职等以上的一定要由公惩会决定 ; 移送流程 : 主管长官 -> 监察院 -> 公惩会
                      ( 移送流程不是很确定~请高手指正 )
  (2)撤职, 休职, 降级, 减俸 ==> 均须交由公惩会决定

2. 政务官 :
    只适用 " 撤职 " 及 " 申诫 "两种

二 惩处 ( 4种 )
==> 免职(记两大过,考绩列丁等) . 记大过 . 记过 . 申诫 , 属于公务人员的平时考核
      流程 : 主管机关 -> 铨叙部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 (by 霞客) | 理由: 有认真回 就有加分


我一直在找藉口   Orz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2007-08-26 13:04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497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