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656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lucky67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棒球][轉貼] 男子漢對決 威利斯K掉邦茲
轉貼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9/2/hzmg.html

如果馬林魚昨天對巨人的先發投手威利斯也在舊金山灣區長大,那麼他可能跟其他人一樣,昨天會在海灣划船等著接邦茲全壘打球。因為邦茲是威利斯的偶像,但他昨天讓偶像的紀錄停留在754轟,還吞下1K。

今年25歲的威利斯,小時候要撿到邦茲的全壘打球比較簡單,因為那時候的巨人隊並沒有1座位於鬧區及海灣邊的主場,小威利斯只要坐在燭台球場的右外野看台等著撿球,不必辛苦地在場外划船。

回憶當年那段看球及撿球日子,威利斯說:「我媽知道我去搶著撿球,簡直快氣瘋了」,而當年威利斯的看球裝備是毛皮外套和雪帽,他說:「我只記得我每次都快冷死了。」

在1992年邦茲和巨人簽約時,威利斯才10歲,而且正是因為看到邦茲,威利斯才決定要成為棒球員。在威利斯心中,邦茲是他的「靈感、典範和朋友」。

左手側投的威利斯就以這樣的心情,跟長他18歲的邦茲在昨天的AT&T球場交手,而在面對挑戰漢克阿倫755轟紀錄的偶像面前毫不手軟,第1個打數就賞邦茲老K,而接著3次交手以兩個飛球加保送收場。

不過,雖然威利斯視邦茲為棒球生涯的啟蒙者,但他跟邦茲的個性截然不同。因為威利斯可能是全大聯盟最合群的球員,而眾所皆知,邦茲最愛「搞自閉」。

走進馬林魚休息室,威利斯是領袖、是開心果,也是王牌。他可以擔任隊友羽毛球賽的裁判,而在投手嘉德納勝出後,威利斯召集所有隊友舉行正式頒獎典禮,而獎品是1捲滾筒衛生紙。

威利斯說:「我是很單純的人。」換句話說,就跟邦茲是截然不同的人,邦茲的性情反覆無常,而且經常躲在休息室的角落裡,窩在躺椅上看電視。


【心得感想】

威利斯,誰呢?新人嗎?怎麼沒聽過。呵。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沒有資料 | Posted:2007-07-30 13:24 |
garlic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創作大師獎 社區建設獎 創作大師獎-2
頭銜:^^                 ^^                
版主
級別: 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數位造型
推文 x235 鮮花 x102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敢硬拼,不怕成為紀錄犧牲品,也算難能可貴了. 表情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07-30 14:39 |
J1215934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8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大部分的選手應該會選擇閃躲
沒有人想要在無關緊要的狀況犧牲^^"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7-07-30 20:10 |
ayre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Dontrelle Willis : 左投,身高6呎4" ,225磅,生日:01/12/1982
馬林魚隊的強力左投,投球姿勢特別,2003~2007都在Florida馬林魚隊,今年薪水645萬,生涯成績如下:

            W     L   ERA
2003   14     6   3.30      
2004   10   11   4.02    
2005   22   10   2.63    
2006   12   12   3.87    
2007   7     10   4.95


[ 此文章被ayre在2007-07-30 21:00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07-30 20:48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851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