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9342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LP105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1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问题讨论] 一般人考公务员都考几年才上呢?
我指的是包括有些人之前考四等或三等,考了十几年都履试不第,后来跑来考五等(考五等的部份准备半年),一考就上,然后就无耻的对外宣称他只准备半年就上,事实上应该说他考五等考了十几年才上才对。
所以,非法律系,考五等,通常都考几年呢(包括之前不第的其他所有公职考试都必须算在准备时间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7-07-14 07:21 |
霞客 手机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2 鲜花 x102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完全没碰过相关考科的话 我觉得不把运气算进去 以现在景气困顿为背景
选择题 天资聪颖者一年 一般人2~4年 愚公移山型 10年以下都ok
申论题 再各加个半年到1年~

不过 有时爆大缺的 另当别论

最后....国考路是自己在走 闲言闲语 鸟话废话 能不鸟就不鸟 ^^"


尘与土. 云和月.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亚太线上网络 | Posted:2007-07-14 11:22 |
CUNNING 会员卡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鲜花 x2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非常不建议准备五等的,除非写作方面很拿手。像你应该是非法律系要考司法方面的
背的东西太多太多了,所以半年要考上。真的很难啦,首先英文不能输人再加上天时
地利人和,准备的全部考出来了。那些宣称半年考上的,大多是底子很稳的。且是相
关科系出身的,半年时间都在"复习"而已,绝不是所有科目都第一次念。

没摸过的东西想半年念熟,还能考嬴别人的机率是不大。像我家人也是叫我什么考试
都要去考,可是有很多都没念过,要花报名费去猜的还要花车钱去外地考试。倒不如
去彩券行签大乐透,反正都是拿2B铅笔在画格子,中了还不必工作。乱枪打鸟不如其
中火力攻一个考试

像现在大家找不到工作,一票人都是有什么考试都立刻报名先考考看再说。念了一大
堆不同的科目,每一科都是短时间准备就上场。也是尽量不要这样啦,除非你天生考
运好到不行,每次拿2B铅笔随便画几格就7~80分。

国考太多奇人异事了,英文程度不差的话。半年上榜真的有可能,像我之前也是念半
年,分数已经很接近上榜分数。英文猜错太多加上第一次考紧张,明明会的东西又做
错。不建议你考五等是因为那个报名人数最多,都选择题。有时猜错一题就几家欢乐
几家愁了。不像申论题,一翻两瞪眼不会的就是不会。而且五等薪水少职位低,一堆
人家不喜欢做的事没人做时该找谁?当然是找新进的找菜的找小的做啊。有没有觉得
很像夹心饼,上面有高考的还有普考的,连约聘的都想欺负你

至少也考个四等,考上就等发薪.等年终.等休假.等退休。三等应该是等下班.等升官
等退休。


不要去管别人花多久时间就考上,等你考上也可以来唬烂拿支2B铅笔随便画一画就考
上了,五等要考上不是准备久的人就会上。搞不好还会猜输没什么准备的人,考上准
备体验古人一句话"苦媳熬成婆",应该用凹比较贴切,凹到爆

一起加油吧!尽早把国民旅游卡弄到手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0 (by 霞客) | 理由: 嗯. 大大的发文越来越亲切了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7-07-14 12:27 |
dnjqswvom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以高考的科目为主,放射性的考任何科目有重点的科目
很多人都是这样就不小心上了初等和五等考试(普考比较难)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7-07-14 22:31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0280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