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注册
忘记密码
搜寻
赞助
赞助本站
数位公仔
纪念T恤
纪念马克杯
广告
刊登广告
广告价格
线上申请刊登
用雅币刊登
免费刊登
目前客户
简讯
简讯说明
购买金币
发送简讯
预约简讯
发送记录
好友通讯
罐头简讯
论命
数位论命馆
免费排盘工具
葫芦墩 优生造命
葫芦墩 八字命书
影音论命(葫芦墩)
影音占卜(葫芦墩)
购买金币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数
周公解梦
星侨线上论命
娱乐
影 像 行 脚
数 位 造 型
数 位 画 廊
心 情 日 记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罗斯方块
四 川 省
猜 数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龙
许 愿 池
万 年 历
经 期 计 算
体 重 测 量
音 乐 点 播
卫 星 地 图
时间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论坛守则
会员等级
会员权限
语法教学
常见问题
最新活动
打工赚雅币
最近
影像编修
-最近浏览-
[图库分享]..
首页
新版首页(全页)
传统首页(全页)
新版首页(选单)
传统首页(选单)
MyChat 数位男女
命理风水
15
星侨五术软体
4
葫芦墩命理网
5
命理问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数
1
姓名学
手面相
易经占卜
1
风水研讨
1
择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无视论塔罗牌
10
修行&武术
1
中医研讨
五术哈啦
1
电脑资讯
13
硬体讨论
5
超频 & 开箱
3
数位生活
2
PDA 讨论
手机讨论区
软体推荐
2
软体讨论
6
Apple 讨论
1
Unix-like
网路&防毒
2
程式设计
网站架设
4
电脑教学资源
生活休闲
14
休闲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国考&法律
7
生活医学
4
运动体育
1
单车讨论
1
钓鱼讨论
6
旅游讨论
4
天文观星
3
摄影分享
8
图片分享
4
数位影视
2
笑话集锦
3
兴趣嗜好
13
文学散文
7
绘图艺术
1
布袋戏
3
动漫画讨论
3
美食天地
6
理财专区
心理测验
1
汽、机车
3
宠物园地
模型&手工艺
4
花卉园艺
魔术方块
独轮车专区
电玩游戏
13
游戏欢乐包
4
CS讨论
8
Steam
3
MineCraft
2
东方Project
英雄联盟LOL
1
单机游戏
2
WebGame
3
线上游戏1
6
线上游戏2
5
电视游乐器
1
掌上型游戏
2
模拟器游戏
1
工商服务
6
虚拟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贩售
二手拍卖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议区
1
站务专区
10
最新活动
活动成果
数位造型
心情日记
个人图库
新人报到练习
论坛问题建议
1
荣会及电子报讨论
-最近版区-
影像编修
-最近浏览-
[图库分享]..
»
国考&法律
法律讨论
文苑计划
资料分享
国考精华区
考取&现职甘苦谈
解惑专区
»
有人能为我解答吗?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999
个阅读者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yen0924
级别:
路人甲
x0
x0
分享:
▼
x
0
[问题讨论] 有人能为我解答吗?
1.刑事诉讼----窃盗未遂之二审判决得上诉吗?
2.公民---杀鸡何用牛刀?(1)机会成本(2)比较利益
公民---就业能力不足而失业-?(1)摩擦性(2)结构性
x
0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
2007-06-20 18:29 |
coelho
级别:
路人甲
x0
x3
分享:
▲
▼
杀鸡用牛刀:比较利益,例如作毛巾找台积电之类的公司?
就业能力不足:结构性失业。
补充:
1.摩擦性失业:是指人们在寻找工作或转换工作过程中的失业现象。增加职业训练计画与提高资讯沟通(使失业者能确实掌握就业机会)可降低这方面的失业。
2.结构性失业:指市场竞争的结果或者是生产技术改变而造成的失业。结构性失业通常较摩擦性失业持久,因为结构性失业常表示人员需要再训练或是迁移才能找到工作。
3.季节性失业:农业,营建业与旅游业特别容易受季节性因素影响。
4.残余性失业:因无就业能力而失业者。
其中又以结构性失业最受政策重视,也是构成我国此波失业潮的主要因素,因为当经济结构发生改变时,衰退的产业所释放出的劳工虽积极地找寻工作,但因技能限制而缺乏再就业的可能,往往便需要透过较长期的转业训练才能再找到工作。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50 (by weifan) | 理由:
迟来的回覆奖励,请笑纳^^
x
0
[1 楼]
From:台湾Chien-Hsin Junior College |
Posted:
2007-06-22 15:48 |
lstime1228
级别:
小人物
x0
x17
分享:
▲
有人回答公民了,我就来回答刑诉吧!!
刑事诉讼----窃盗未遂之二审判决得上诉吗?
答:不行!!
刑事诉讼法
第376条左列各罪之案件,经第二审判决者,不得上诉于第三审法院。
一、最重本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专科罚金之罪。
二、刑法第三百二十条、第三百二十一条之窃盗罪。
三、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二项之侵占罪。
四、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三百四十一条之诈欺罪。
五、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背信罪。
六、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条之恐吓罪。
七、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第二项之赃物罪。
376第2款写得很清楚啰!!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50 (by weifan) | 理由:
迟来的回覆奖励,请笑纳^^
x
0
[2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
2007-06-22 23:23 |
MyChat 数位男女
»
国考&法律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1639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