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418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love98537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求助] 汽车贷款的问题知道的请帮忙被银行追杀了
我的车子撞坏了.修理要20几万但是我只剩两期就缴完了.想说用汽车贷款借钱来修理车子.但是又怕撞坏了银行不肯借我.我跟我买车的业务说我要贷一笔钱用.但是阿再写资料时他说要拍车子的照片我跟他说我弟借出去了.就这样满着他但是写完资料后我发现利率高达9.8%就一直跟他杀价了.那时贷款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7-05-22 22:23 |
SaintChris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 鲜花 x71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一般来说,都是要照完相才会放款,所以没照像之前根本不应该放款~

既然放款了,那就是同意要借钱,这个同意是银行自己不履行权利造成,而您虽然有意隐瞒事实,但是否是成为诈术欺骗,则还有待商榷。我认为只有积极的欺骗才能够成立诈术,如:拿别人的车去拍照。

我认为,既然您也不想贷款,就把钱还银行。跟银行谈,一切事情当作没发生,他也不能收手续费或利息...不然,要走法律这条路,我认为对他而言应该是吃力不讨好,因为最多也只是钱要回来,但却还有可能负担行政责任唷。

不过,这种问题多听一些实务界的人的意见比较好,也期望其他大大多多回应,感谢~

最后,本论坛禁止注音文~ 谢。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05-23 02:17 |
love98537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请问版主.现在银行坚持要扣我们的手续费3500
就是当初给他扣的设定费.我们有蛇ㄇ理由跟他们说吗??
现在我是希望把钱回给他们因为利率也太高了.而现在就是他们坚持要扣(设定费3500)我要怎ㄇ和他们说ㄋ??
谢谢版主的回覆.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局域网对方和您在同一内部网 | Posted:2007-05-23 16:32 |
SaintChris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 鲜花 x71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个...

设定费是要有设定,可是今天银行都不愿意借钱了,哪来设定的事情?又怎么会有设定费...

所以
如果银行坚持,我们就除了主张上述所言,再来就是说明如果要收设定费,那就是代表银行愿意借钱,我们就可以不用现在还钱,一切就照贷款契约上走。车子没照相银行就同意借钱,是银行自己有疏失,我又没有交代我的车子状况为何,又怎生诈骗之情事?

以上~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05-25 02:44 |
love98537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谢谢版主了.已经和银行那边说好了钱环给他们.不扣设定费了谢谢


献花 x1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05-25 21:56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685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