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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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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品] 艺人有权利也有义务
想当初小学时,老师常常教导我们,当一个好国民有权利也有义务!20个年头过去了,很多事情似乎不像老师当初所说的那样。
之前周侯恋闹得沸沸扬扬,艺人及支持的粉丝们纷纷跳出来大喊:「艺人也是人,他们有谈恋爱的权利也有隐私权!」但是大家似乎都忘了,在有此权利的同时,艺人们也是有其义务的!
为何我会这么说呢?艺人是靠才艺而赚大钱和受人崇拜的吗?错了!艺人是靠宣传与媒体而〝发扬光大〞的。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有个口足画家叫做『谢坤山』?是的,他在年轻的时候失去了双手及右脚,但是他却写得一手好字和美丽的画作,这是不是比这些艺人还要伟大的才艺?但是,他买不起豪宅、开不起名车,因为他没有宣传、没有上综艺节目、更没有经过经纪公司花大钱包装,崇拜艺人的国、高中小朋友们谁崇拜谢先生了?也许有,但是却少之又少。
艺人们利用媒体利用粉丝来谋生,这是你们的权利,但是也别忘了,也因为如此你们无法享有一般人所谓的『隐私』。世界上没有这么好康的,既要利用媒体,又要媒体不去知道你们的一切,这是艺人们的义务,把一切摊在阳光下。
如果艺人你们要享有我们这群平凡人所拥有的隐私,请放弃你们目前所享有的权利,学学陈淑桦吧,她充分的得到了隐私,但是她放弃了光鲜亮丽的艺人身分,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当你们在骂媒体在骂狗仔的同时,也请想想自己是否也利用了他们,是否也诚实面对所有的镜头?如果没有......请别再抱怨这一切,上帝不会给了一个门又帮你装了个天窗!

【心得感想】

想当初小学时,老师常常教导我们,当一个好国民有权利也有义务!20个年头过去了,很多事情似乎不像老师当初所说的那样。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7-04-22 1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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