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758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y_pien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69 鮮花 x100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分享] 阿伯!!!你的安全帽哩?
表情 表情 表情   文章已經由作者本身刪除。

跟各位進來瀏覽的朋友至上最高的歉意。 表情 表情 表情


[ 此文章被y_pien在2008-01-04 09:50重新編輯 ]


表情 感謝你的瀏覽,更感謝你的鼓勵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7-01-18 22:19 |
amisnasa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覺的這不好笑,而且讓人討厭。
1績效。讓人討厭。
2執法,沒有分,是誰犯法。
3若沒有要執行,就當作沒看到就好了。
 當有特殊關係,而收回,那請問你是為誰執行,為誰負責。
4知道是誰,而擔心、害怕,你是誰啊,小朋友嗎!
 連這小件(而且是可恥的事),小朋友回家吧!我們不需要你們!
丟臉、丟臉、丟臉!

個人的言論,不適當請刪除~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7-04-11 23:43 |
y_pien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69 鮮花 x100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amisnasa於2007-04-11 23:43發表的 :
我覺的這不好笑,而且讓人討厭。
1績效。讓人討厭。
2執法,沒有分,是誰犯法。
3若沒有要執行,就當作沒看到就好了。
 當有特殊關係,而收回,那請問你是為誰執行,為誰負責。
.......



嗯嗯,看到你回復的文章,我想我的敘述能力應該還要加強。而且你說績效讓人討厭。這句話說的真好!而執法原本就不分誰犯法。這我也認同。但是,警察的特點和悲哀之處,就是處處被人牽著鼻子走。沒有自己的聲音。不能有自己真實的表達。如果你是不喜歡警察的人,那麼請怪這個國家畸形又詭異的政策。把警察變成這樣,沒有格且不被人尊重。

你的文章,我完全認同。但是,請看清楚,這是我聽朋友講工作上所發生的事。你要說誰丟臉呢?你叫誰回家呢?你不需要誰呢?


表情 感謝你的瀏覽,更感謝你的鼓勵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04-12 11:20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095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