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y-Gh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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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命是自己一點一滴努力來的(中)
---南懷瑾老師最近常向身邊的人推薦的一本書
難言之隱
我的事務所剛設立時,地點在臺北火車站前面,全體同仁共有廿一人,大半為研究所相關科系畢業,個個晶學兼優。
起初十個月,一件案子也沒有,幾乎寅吃卯糧,支撐得十分艱苦。本來想過不如裁些人,以減輕負擔,但每個同仁都這般稱職盡職,叫我如何開得了口呢?於是,家裏能進當鋪的值錢物品,可說能當的皆當了。
有一天,我剛出差回來,掌管出納的會計小姐花容失色地告訴我:“我們抽屜裏周轉用的公款,全被偷了!”
會計小姐還告訴我,抽屜的鎖也被撬開了。她剛請鎖匠來修理,並多加了一幅進口的高級鎖。
我說:“你再找鎖匠來”。我請鎖匠把抽屜內外的鎖全拆卸掉,什麼鎖都不要。
會計小姐很不高興,她問:“為什麼把修理好的鎖和剛裝上去的進口鎖都拆了呢?”。
為此,會計小姐終於辭職了,她氣憤憤地說我瘋了。
第二天,我們周轉用的公款又被偷了。我的手頭原本很緊,這下更拮据了。我不得已回自己娘家向媽媽開口借了錢。
第三天,這一大筆周轉用的公款又被偷了。我好捨不得,幾乎哭了出來。
畢竟我已快山窮水盡了,由於無處伸手,只好忍痛把結婚的紀念金表也給當了,
第四天,只丟了一萬元,其他一文也沒少。第五天,打開抽屜,所有的公款都原封未動,好好的。
我不知為什麼,竟然自己失聲哭了起來。
這五天,我的同事對我的愚蠢行為,幾乎都十分不屑,每天都有一些人辭職。試想:跟隨這麼沒有水準的老闆,會有什麼前途嗎?
娘家的媽媽知道我向她借來的錢,是用來擺給竊賊偷的,更是氣得好久好久都不理我,不跟我講話。
家裏的另一半和孩子們看我當掉一大堆貴重物品,所有的錢都拿到辦公室去擺給竊賊偷,也非常不諒解。
但竊賊總算偷夠了,從此再也沒有拿過半分錢。我由於周轉金大筆失竊,整個事務所元氣大損,幾乎發不出薪水,所以,又有一批同仁不告而別。
這失竊的事和發不出薪水的事,很快便傳到公公耳朵裏,便叫我去問話:“你擺錢故意讓人家偷的事是真的嗎?”
我默默地點了點頭。
“你都當了媳婦,也當媽媽了,怎麼還這麼傻呢?”我說:“我擔心對方有難言之隱,無法啟口,更擔心如不及時伸出援手會有生死大災,所以,每天都儘量多放一點錢來讓他偷,希望能暗地幫他忙。”
公公從身上拿出一紙袋的大鈔,當面遞給我,他說:“你天性如此,講也沒用,這些錢就先拿去濟急吧!”
大約過了十多年左右吧,我收到了一張三十五萬元的匯票,還附了一封沒有落款的短函:“敬啟者:茲奉上辦公室當年失竊之三十一萬元,另四萬元請充當借用十年之利息,還祈查收。謝謝。”
又過了十多年左右吧,我因為地中海貧血症發作.被送進臺北榮民總醫院急救了好幾個星期。
突然,有位五十歲上下的陌生太太帶了三名兒女來看我:“叫,奶奶!”
她比著我,要小孩子趕快向奶奶問好。
我實在想不起對方到底是誰,也一點都認不出來。
這位陌生太太坐在我的床沿一直靜靜地淌著淚水,一句話也沒說,就這樣,她耐心地陪著我,也細心地照顧我,陪到下午六點半才離開。
第二天她又來了,跟第一天完全一樣。
第三天一樣地,她又來了。
第四天她還是準時出現了。可是這一次她開口了。“我能稱呼您一聲媽媽嗎?今天是母親節!”
她雙手恭恭敬敬地遞給我一張母親卡。“請問:您到底是誰?”我問。
“我是您辦公室裏的小姐,我現在與先生住在美國。聽同事說您病了,特地全家趕回來看望您、照顧您。請問:十多年前寄還給您的三十五萬元收到了嗎?”
我恍然大悟,我知道了。我說:“收到了,真謝謝您有這份心。另外多了四萬元,我想等知道寄的人到底是誰時,再當面奉還。”
“不用了,那是利息,不然我內心會很不安的。”她說著說著,禁不住哭了。
“過去的,就讓她過去吧!”我安慰她。
“您是我的再生媽媽,是我今生今世的真媽媽,我一定要好好孝順您,報答您!”
據她斷斷續續邊哭邊述說當年的情節,約略是這樣子的:
她剛從研究所畢業,便應徵進入我的事務所服務,沒想到下班途中,被粗野的計程車司機載到山上強暴。她下體全被撕裂,衣裙也被撕裂了。
她剛出社會,沒什麼積蓄,家境又很苦,真不知道如何是好。這種難言之隱,要找誰求救呢?她在萬般無奈下,一天拖過一天,直到下體流膿流血,有生命危險了,才進醫院就診。很不幸地,那位計程車司機罹患有嚴重的性病,把她給傳染了,更不幸的是,她竟然受孕了,真是屋漏偏逢連夜雨。當時,打胎是違法的,合法的婦科診所是不施行這種違法的手術,一般都找地下密醫,但這種診所幾乎全是獅子大開口。為此,她也自殺了好幾次沒死,可見想死也沒那般容易。
她問我:“為什麼您要拆掉所有的鎖,故意讓我偷呢?而且放的錢越放多?”
我一句也回答不出來,我哭了。
真的,我能說什麼呢?
一周後,她和先生孩子們準備回美國,夫妻都已是博士,也都在當地公家學術機構上班,不能請假太久。
她跪了下來,拉著我的雙手:“媽,請到美國和我們一齊住好嗎?我們都很想您,也都很需要您!我有今天,是您賞賜給我的。”
我搖搖頭,哭得更大聲。
我牽她起來,實在說,我一點也記不起來,她到底是誰。
總算我多了一個好女兒和好女婿,也多了三位外孫,而且都是美國博士,不也苦得很值得嗎?
附注一:這件事,您相信也好,不信也好,但為了顧及當事人名節,請勿求證。
附注二:我周轉金被竊後,我都低著頭進出辦公室,我好怕我會認出偷錢的人,更怕偷錢的人看到我的臉會難過。
附注三:我的事務所,在全盛之時期,總人數超過兩百人,各組獨立作業,除重要幹部外,我幾乎認識不到多少人。
附注四:我因地中海絕症,經常被送到各大醫院急救,而前來探望的好友與好心人,各方面結緣的都有,所以,每每有不少入,我一點也記不起來對方到底是誰,但我也不敢太過失禮,開口問對方:“您到底是誰?”想想,對方可以牢牢記住您,而您竟然可以忘了,這哪對得起人家呢?
血紅的婚紗
在我們家,父母親的命令,就是聖旨,做子女的,絕對不准不服從,或有疑問,或反抗。
當時我為了工作上的關係,一個人單獨居住在靠近臺北縣泰山鄉附近的小村落,與父母親甚少來往,即使與外婆家,也幾乎忙得抽不出空回去。
有一天,一大清早,突然接到父親的電話,他說他今天把我給嫁了,要我趕快先自己打扮打扮,大約上午九時左右,便會有部男方新娘禮車到我住的地方來接我,新娘禮服會一齊送到。我問:“那我上班要怎麼辦?”
父親很生氣地回答:“還上什麼班?都要嫁人了。”
我又問:“男方是誰?”
父親聽了更加生氣地在電話那端,大聲訓斥我:“要你嫁就嫁,難道還得你同意嗎?在這世界上,有哪個父母不希望自己子女幸福的?你有父母做主,真是多世多劫修來的大福氣,你高興都來不及,還有什麼好擔心的?”
我看父親真的生氣了,再也不敢吭聲,便這樣乖乖地接受了。本來,做子女的,便不可以讓父母親生氣,不能讓父母親稍稍不高興,更不能頂撞父母親,可是我內心好想知道:“到底哪位白馬王子娶了我?是胖?還是瘦?他為什麼要娶我?他是哪個科系?做哪一行的?他到底是誰?”
我的肚子裏有一籮筐的問號,當然,也對不可知的未來,產生無明的莫大恐懼,我的心一直忐忐忑忑,然而,“叫你嫁就嫁”,畢竟是父親的命令,也是“違者殺無赦”的聖旨,我又能怎樣?
我陷入一陣陣沉思,坐在梳粧檯前暗暗淌著淚水,一臉濕答答地,我已哭到不能上妝了!
曾幾何時,一長排車隊的喇叭聲、鞭炮聲,從木人般的癡呆中,喚醒了飄飄渺渺的遊魂,我猛然睜開眼睛,啊!我該出門了。
匆匆披上男方送來的婚紗,戴上手套,配上耳環、手鏈、項鏈等首飾,我想這些行頭應該夠了,便閉上眼睛,低垂著頭,聽任男方來的人,把我牽上車子,又是幾聲爆竹,便出發了。
我靜靜地,似乎很安祥。可是,我腦海裏卻波濤洶湧。我真的不知道,我要嫁到哪里?很遠嗎?
我們的車隊,六部排成一條長龍,向中興大橋方向前進,這是當年由臺北縣前往臺北市的唯一通道。我們沿途邊放鞭炮,好一片洋洋喜氣。
不久,車子到了中興橋頭,突然,前面一大堆人潮把整條大馬路全給堵住了,司機只好把車子給停了下來,走到前面查探究竟。媒婆則一直叫嚷著:“新娘禮車半路不准停車!”但前面已塞得水泄不通,又能奈何!
這時,有二、三個人快步往我們的車子跑過來,一直用手拍打我們的車窗,向我們緊急呼救。
“什麼事?”“前面出車禍了,有個小孩子倒在血泊中,有生命危險!”
我低著頭,蒙著面紗,披著一身重重的白色結婚禮服,但我能見死不救嗎?旁邊的男生一點反應也沒有,我一急,便猛然把穿著高跟鞋的兩腳倏地從五升鬥裏往上抽,顧不了三七二十一,便下車快步奔往車禍地點。“啊!好可憐的小朋友!”是一位小學生被大車給撞傷了,全身還血流不止。我馬上彎下身子,把小朋友抱了起來,婚紗在地上血泊中拖,又濕又粘又沉重,我一轉身,立刻往回跑,上了車,立即請求司機倒車,以最快速度把小朋友送往醫院急救。
身旁的男生,一樣一點反應也沒有。
等小朋友安頓好了,我又被交通警察傳喚去做了一大堆筆錄。當天,什麼吉日良辰全泡湯了。由於新娘婚紗,一穿上身,便不能再脫下來,也不能更換,所以,我只好一身血淋淋地,前往男方的家。
其實,當小朋友急救清醒時,我自己熱昏了的頭也隨著清醒了。
我知道我惹禍了,我已觸犯了本省婚姻習俗的嚴重禁忌,我是註定要吃回頭轎了。可是人命關天,我真能見死不救嗎?設若時光可以倒流,可以讓我重來,我也會一樣不顧自己,而全心全力以赴,所以,我深深覺悟,不管我的下場會如何悲慘,這都是我註定無法脫身的劫數,我一定會陷進去。
到了男方,有人打開車門,捧著一盤橘子,接我下車。可是,當我一下車,大家都大聲驚叫了起來:“怎麼會一身是血?”
“怎麼白色婚紗會血跡斑斑,成了血衣?”
我低垂著頭,呆呆地站著。婚紗的下擺,滿滿地全是血,使花童不敢動手去牽。只見男方的人,全往屋內跑,把我丟在外頭。他們似乎緊急會商去了。
好久好久,有人大聲叫著:“把新娘先牽進去好了,免得圍觀的人越聚越多,大家不好看!”
我被安置在樓上一處隱密的房間,應該不是洞房吧,我坐在板凳上,冷冷地自己一個人。
媒婆說:“結婚喜宴、拜堂、三見公婆等等都免了。這一身血淋淋的婚紗,還能出去丟人現眼嗎?”
夜深人靜,我仍冷冷地自己一個人坐著,我越哭越傷心。但我的命運是誰也挽回不了。媒婆說:“等客人全走光了,我們就派車送你回去,我們已決定不要你了!”
我一聽,趕快拖住媒婆,跪了下來,苦苦哀求,但媒婆一點也無動於衷:“你不是喜歡救人嗎?為什麼現在不好好救救你自己?你以為穿了白色婚紗,你就是救苦救難的白衣觀世音菩薩了嗎?不自量力!”
我告訴媒婆,我若被送回去,我就只有自己投環自盡了,媒婆似乎也楞了一下,但沒說半句話就出去了。
夜越來越深,但我仍然冷冷地自己一個人坐在板凳上,沒有見到新郎,也沒有見到半個親人。
漸漸地,我哭累了,禁不住靠在牆壁上,昏昏沉沉地睡了。在迷糊中,我隱約看到了我們家因為我的死而經濟陷入絕境的慘狀,我知道我絕對不能死,如果我一個人死了,我們全家也會活不下去。
一個女人,一生只能嫁一次,只能穿一次婚紗,是我們家世代相傳的祖宗家法,而今我已穿過了,我是再也沒有機會了。
我終於提起最大勇氣,告訴媒婆,我願意照他們男方的意思,坐回頭轎回去。
我也願意歸還我父親所拿走的錢。
很快,靠馬路邊的窗子,似乎開始微微亮了。男方仍然沒有任何動靜。但我已不再掙扎了,我願意淪落舞廳當舞女,或賣身酒廊當酒家女,一切都不在乎,只要能早日還清父母所積欠的大筆債務。
這時,有位男生出現了。他會是主角的新郎嗎?他什麼話也沒說,只輕輕帶過:“今天一大早,等天一亮,我們就搬出去外面住,你一身是血,把全家老老少少都給嚇壞了,所以非離開這個家不可!”
我點了點頭。畢竟嫁雞隨雞,這是女人天生註定的命運,我還能有意見嗎?
就這樣,我跟著這位從未謀面的男生,悄悄地走出了這個坐一整天冷板凳的家,沒有人與我打招呼,也沒有人理睬。
新的家是一個小房間,可以勉強擠兩個人。當晚,我們將就地完成夫妻終身大事。我好感激新郎沒有拒絕我,而新郎對我這新娘的“救人一至忘我”,也一直讚不絕口。他說,我的慈悲,真是驚天地,而泣鬼神,實在少見。又說,這麼漂亮的心,必有這麼漂亮的一生,他有一百分之一百的信心。
我原本以為我已世界末日,沒有想到竟然奇跡似地峰迴路轉,有了這麼大的轉機,我好謝天謝地!
一年後,第一個女兒降生了。依法要報出生,就得先報結婚戶口才行。他拿出自己的身分證,也叫我拿出我的身分證。我突然發覺不對,他的名字怎麼跟喜帖上斯印的完全不一樣呢?當年我爸告訴我的,也不是這個名字呀!
他笑了。他說:“媽媽,你真糊塗,你嫁給誰,竟然一點都不清楚!”
我說:“爸爸,我哪有可能知道您叫什麼名字呢?”我只知道三從四德,百依百順,全心全意守護著這個家,我一個小女子哪能想那麼多呢!
他說了:“結婚那天,娶你的是我堂哥。可是,你一身白色婚紗,染得紅紅地滿滿是血,可把我堂哥給嚇壞了,當然也把我伯父母嚇壞了,所以,當晚,大家商量好要立刻把你給退回去。但媒婆說這樣你會上吊自殺,只靚路一條,而我也堅決反對他們這般殘忍的做法。我一再強調新娘的心地又善良又漂亮,也反問他們:“難道救人有罪嗎?豈奈,我費盡唇舌,仍然無法改變他們的鐵石心腸,只好在救人第一的大前提下,情急智生,自己勇敢地進了洞房,把這婚姻自己一肩挑了起來。反正,你也不認識新郎,嫁給誰不也都一樣嗎?否則,像你救了別人的命,反倒自己活不了,因而丟了寶貴生命,這世間還有天理嗎?”
我聽了,真是又氣憤又感激,怎麼可以做這種事呢?我一連好幾天不跟他說半句話,而他也好緊張,一再賠不是,賠了又賠。
兩年後,他約我一齊去台大四字頭的癌症病房,探望一位長年臥病不起的病人,好象是同宗的親戚。我第一眼望去,似乎有點面熟。他介紹給我:“這是我堂哥,我伯父母的獨生子。”
回過身來,他又向著一對兩眼幾乎哭瞎了的老人家:“這是我伯父母。”
我直覺地感到這兩位老人家好可憐,就只一個獨生子,卻得了肝癌,而且已到末期了。出了病房,我問:“我見過這個人嗎?我見過這家人嗎?”
他說:“這就是當年娶你的那位真正新郎,而那兩位老人家就是當年你拜堂的公公婆婆!”
我說:“我能抽空幫忙這兩位老人家照顧這個病人嗎?我能否給他們兩老當女兒,來奉養他們安度下半輩子?”
他點了點頭說:“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這夫妻緣雖然毀在血紅的婚紗裏,但總是一日珍貴的情。飲水思源,我支持你的善心與善念。”我想:這人會是血紅的婚紗所克死的嗎?我當日真的是一名會令人倒楣的新娘嗎?古人不是說:姻緣天註定,半點不由人嗎?為什麼既已娶了我,卻又不要我呢?
三十多年來,我們一家大小,和和樂樂地過得非常美滿幸福,豐衣足食,不愁穿,不愁吃,五名兒女,也個個孝順聽話,個個力爭上游,一一從國內外一流的研究所畢,業。像這樣的新娘,我真不知那裏不能娶,又為什麼男方當日要那般絕情地逼死我呢?
我們一家大小從未口角,或有任何爭吵。我們都很珍:惜這份緣、這份福,都彼此以一生一世的努力,來維持-家的和平,使我們的家,成為人間的一塊淨土與樂園。
我們夫妻也從未分開過,永遠手牽著手,在喜悅中,在平凡、平實、平淡中,一天平安地度過一天。
我們兩人都有安定的工作,都有十分寬裕的收入,除了美中不足的地中海貧血症外,這一生應無任何缺憾。可見血紅的婚紗,所庇蔭的應該是無窮無盡的福,怎麼會是禍呢?
當日幾乎所有的親友都不看好我這一身是血的新娘,大家都怕壞彩頭,會惹來大災或大禍,但事實證明,幾乎置我於死地的世俗迷信,完全錯誤。當時我先生敢於冒殺身之血光劫來與我結為夫妻,也只不過是因為我一身是血是為了救人一命,像這樣慈悲的心,怎會沒有福報,反倒惹禍呢?時間是最好的證明,我先生是對的。
現在,我的兒女都已長大成人了,也都可以談論婚嫁了。兒女們說:“媽,像您這樣的女人,有誰能休得了您呢?即使新郎是我們,而您當天一身血淋淋,婚紗又亂七八糟,在我們心目中,您依然是這世間最為漂亮的新娘,因為您有一顆漂亮的心!而您救人所延誤的時間,也才是神所應許的真正吉日良辰!”
兒女們的安慰,每每使我熱淚盈眶,摘滴答答,有如永遠下不完的苦雨!
問題是:實際迎娶的,沒進洞房,而進洞房的,卻不是真正迎娶的新郎,我真算嫁了嗎?我嫁的是那一位?
附注一:有讀者問:“為什麼不能退婚回自己的家?”依本省習俗,女兒出門,便是潑出去的水,再回頭會拖垮娘家一輩子倒楣透頂,使娘家兄弟姐妹,永遠無法抬頭出頭。至於我的處境,比這更慘,因為我是被父母賣出去的。我父母與人合夥開了一家大型印刷工廠,專門承制月曆、報章、雜誌,可是的運不濟,客戶倒了,爸媽也支撐不下去,最後被法院查封拍賣了。爸媽為了救急,曾饑不擇食,向地下錢莊,周轉了高利貸的黑心錢。當爸媽一無所有時,便落入黑道手裏,而爸媽身邊除了我這女兒還值點錢可以賣外,可說早已一籌莫展了。這件婚姻,爸媽總算賣到了一大筆錢,也紆解了爸媽一家大小的苦難,脫離黑道,脫離苦海。我絕對不能被退婚。如果我被退婚,爸媽便要退錢,那爸媽不就又陷入一片愁雲慘霧了嗎?當一個人死,一家大小就人人不用死,我這隨時會死的地中海絕症患者,為什麼不能自我一了百了呢?只是我不懂事,一時衝動,救人染紅了一身婚紗,幾乎害死父母再度陷入黑道毒手。唉,窮人家有窮人家的悲哀,這是局外人所無法體會的。(這筆債,我婚後還了十年才還完,真沒想到血紅的婚紗,代價這般高。)
附注二:這件血跡斑斑的血紅婚紗,在我慶祝六十大壽之祭拜典禮中,在全體家人的祝福下,奉獻給天地,而當場把它給焚化了。當年,出租的婚紗店堅持不要這件婚紗,而且開價要我賠償,前後交涉了二、三年,都不肯讓步,幾乎使我整個小家庭的生活費瀕臨崩潰。其實,當年我的生活已經很緊了,連我大女兒喂牛奶的錢都沒有著落,真是屋漏偏逢連夜雨。當一個人可憐的時候,什麼事都會很可憐。
附注三:本文由於部份情節,涉及個人隱私,于校稿時,予以刪除,故上下文之連貫,或有不盡通順之處,或甚至因而與真正之事實,略有脫節,而無法完全吻合,凡此均非得已,還請寬諒。
未婚媽媽 一九六六年九月底,我還在籌措出國的路費和生活費。本來,西德政府所提供的公費,對留學生而言,應該是足夠的。但我父母認為我一個人遠走高飛,把一家大小的生活重擔完全丟給他們兩個老人家,實在太不負責任了,所以,希望我能先把家安頓好,再自己前往法蘭克福深造。
我一個小女生,歷來所上斑或所能打工兼差賺來的每一分錢,都早已一文不剩地全給了爸爸媽媽,我從沒自己開過薪水袋,也沒自己從薪水袋中拿出過半分錢,我都原封不動地雙手呈交給了爸爸媽媽,即使今天,已兒女成群,也仍然一樣,因為悲慘的家境,實在太窮太苦,我也不忍心向爸媽伸手要過錢。但由於這樣,我這自封自閉的人,更沒有能力交朋友或與同事相交往,又如何會有人肯雪中送炭來借我錢呢?又哪會有什麼熟人可以慷慨解囊呢!但我雖然未與爸媽一起生活,卻屢屢在爸 **淚眼裏,感受到一個貧窮家庭的苦難。說真的,血濃於水,身為長女的我,哪丟得下父母?哪丟得下我這些弟弟妹妹呢?
於是,我提起勇氣,前往懇求一位長輩,他家幾個孩子全是我家教的學生,特別是老大,差我兩歲,是我大一時所教的高三學生。那時也已大學畢業,並服完兵役,準備前往美國讀研究所。這戶人家,是很傳統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是非常有教養的書香門第。
在我充當家教期間,兩位老人家視我如親生的女兒,處處疼惜有加,關愛有加。可是,對我這受戒的佛門弟子而言,官宦世家的富貴榮華,似乎太損福份。何況,我又罹患有自閉症,對人總是敬而遠之,不敢太過親近,所以,一直不敢領受他們-家的情與愛。平民總是平民,何必高攀呢!這次,我在父母的逼迫下,實在已經走投無路了。內心深處,好期待真能有奇跡似的奇遇,碰上救星。但站在臺北街頭,那種孤立無援的感覺,真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念天地之悠悠,獨愴然而涕下。”我想,如不硬著頭皮,找他們開口,我還能期待誰?
很出乎我意料之外,這戶人家的兩位老人家,幾乎對我有求必應,還馬上拿了一大筆錢放在我手裏,並且很慈祥地問我:“這些夠嗎?如果不夠,請別客氣,隨時再回來拿!”我當面點算過一遍,我說:“太多了,不用這麼多!”
因為借也得有辦法還,不能沒有一個底數。然而,他們兩位老人家一直要我收下,他們說“等你拿了法學博士回來,這區區一點錢,又能算什麼?”
當天晚上,兩位老人家非常客氣地提到如果我能當他們家媳婦,對他們而言,真是累生累世修來的福氣。我告訴他們,我父母不准我嫁給外省人,因為怕我被帶回去大陸,將來會每天都看不到女兒。兩位老人家聽了也很諒解,
就半個字也沒有再提了。
農曆八月十五日是中秋佳節,花好月圓,豈奈我心情很亂,連賞月的雅興都沒有,因為再幾天,我就要出發到遙隔數千裏外的天涯海角去流浪了,整個人可說非常沉重。
農曆八月十六日,月亮比十五還圓還亮。這如父如母的兩位老人家,和我所教的幾個孩子,決定要為我餞行。那份熱情,很令我盛情難卻,只好答應了。我一向滴酒不沽。特別是我十八歲便進了佛門,又跟著師父受戒,根本不知道什麼是酒。但對方是長輩,一向十分疼我,照顧我,這次又幫了大忙,我怎能拒之於千里之外呢?何況要分手了,一別便是至少七年,真能不喝半滴嗎?我輕輕地端起小酒杯吮啜了一小小口,很奇怪的感覺,先是暈暈地,不久我便睡著了。
當我大夢初醒,我發覺我躺在一間漂亮的新房裏,佈置像洞房,而我的衣服也自內到外,全身都被人換過新的,並且最外邊還整整齊齊穿著粉紅色的新娘禮服和一襲白色婚紗,我知道我已鑄成一生的大錯了。男方說:我在家人扶持下,進洞房前,早燒過香,拜過堂了。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在迷迷糊糊中,我竟然成了這家的大媳婦。我好恨唷!真沒想到這種正派又中規中矩的古典書香門第,也會做出種事!
我不敢稟告父母,但我的身體很不爭氣,整個癱瘓了。爸爸媽媽似乎感覺到我出事了,叫我去問話,越問越生氣,乾脆命令我先服藥把肚子裏的東西流掉再說。男方也派人向爸媽提親,認為反正米已成飯,何不順水推舟就此結兩家秦晉之好?但爸媽破口大駡他們是小人,禽獸不如,當然也就一切免談了。男方要求我說:“不要去西德了,既然都已燒過香、拜過堂,也進過洞房了,為什麼我們不先辦結婚,再一起去美國進修呢?”我說:“爸媽不准就是不准,請死了心吧!我這一生絕對不做父母親不高興的事。”
我知道我中獎了,可是我是佛門弟子,我不殺生,我哪狠得下心來殺我自己的孩子呢?但我也不能挺著大肚子去西德留學丟臉吧?何況我區區一名女留學生,漂泊在他國異鄉,哪還有能力撫養自己的小孩呢?
三個多月後,我的肚子已大得太明顯了,父母決定把我趕出家門,不讓我再踏進他們這個家半步,而外婆也怕左鄰右舍閒言閒語,叫我找個陌生地方避避風頭,等肚子平了,再回去。
我寫信到西德,向我的指導教授說明理由,因為我今年已經沒有辦法前往報到了,我還請求教授給我指引一條明路,教導我到底應該何去何從。我的指導教授說:“先把小寶寶平安生下來,明年再來西德讀書”。我是女生,愛自己的小寶貝是天性,當然在魚與熊掌不可得兼的兩難情況下,我會選擇留在臺北,讓自己的小寶貝平安地降臨人間,畢竟這是我肚子裏的一塊小心肝肉,也是我在這世間的唯一親人,當然,更是我一生的全部。
剛被外婆和爸媽掃地出門時,我茫茫然又無所依靠地兀自在臺北街頭旁徨徘徊,我從沒真正離開過家,真不知該去哪里才好。有人告訴我,花蓮有個未婚媽媽之家,而臺北市新生南路也有一個未婚媽媽之家。不過,這人說,在未婚媽媽之家所。生下的小孩,自己不能抱走。這就太使我為難了。有人建議我先去現場問間看,可是,我哪有臉挺著便便的大肚子,到處丟人呢!我一步一步慢慢地行走著,沒有靈魂似地拖著疲累身體,兩眼楞楞地看著來來往往的行人和車輛,稍稍有點臉熟,便定睛注視再注視,但直到夜幕低垂,伸手不見五指,仍然沒有邂逅半個熟人或親人。
我想過:何不回山上找師父求救去?可是我肚子內有個小寶貝,已經沒有力氣走那段崎嶇坎坷的漫長山路,也爬不上那斷崖絕壁。再說,師父那兒,是個國家級的莊嚴佛門聖地,全是男眾,怎能莫名其妙地冒出一個懷著身孕的未婚少女呢?這樣,師父還有臉在佛教界立足?還配稱為一代宗師嗎?
我不能讓師父蒙羞。我寧可流落街頭當乞丐,也不投靠師父,玷污師門。
到底我該去哪里?身上一分錢也沒有,一件衣服也沒沒帶出來,而嚴寒的十二月,天很快就黑了。一陣陣的冷風,又凍又刺。我好餓,好冰,特別是從小缺血缺氧的體質,一直在抖顫著。有誰肯施捨我一碗熱粥,讓我填飽饑腸榔輾的空肚子呢?我好擔心,這麼冷冰冰的氣候,會把我肚子裏的小生命活活凍死!說真的,我好餓,好冷唷!但我能去哪里? 職業介紹所嗎?有身孕的女孩子,沒有人有興趣。挨家挨戶地問嘛!一樣沒有人肯伸出援手。有人告訴我:三重有很多工廠,缺女作業員,缺做飯的女傭。我覺得我應該可以試一試。
我到了蘆洲,看園牆上的招貼,邊找邊問,終於,不到幾天,便找到了一份掃地、倒茶、接電話的女工友工作,待遇很低微,但我只要跟肚子裏的小寶貝不餓肚子,便夠了。當然,能有足夠的錢來輸血排鐵,還有,就是能買些營養品給肚子裏的小寶貝補一補,那就更安心了。
一九六七年端午節,正好我肚子裏的小寶貝已經滿九個月了。中興大橋有龍舟大會,人山人海。這時,我即使穿著平底布鞋也已寸步難行。腰椎十分酸痛,連站立都很困難。我的醫生告訴我,嚴重惡性貧血症生產時會有生命危險,並且要大量輸血,費用十分高昂。他問我:“經濟上沒有困難吧?”我哪會沒有問題,我連吃飯都已快三餐不繼了。
“乾脆連小寶貝一起死吧?屈原不是跳水一死了之嗎?今天好巧,正是端午節,當了水鬼就不必擔心餓肚子了,光吃粽子也會飽吧?”我走向人群擁擠的橋中段,穿過人牆,欄杆上也坐滿了觀眾,我爭到了一個空位,一上去便噗通往下跳。
我醒來時,已躺在岸邊沙灘上,有救生員在為我施行人工呼吸。員警先生問:“為什麼會這般不小心被推擠到掉下水呢?”我很累,很困乏,連說話的力氣也沒有。眼睛一閉,我不自覺地又睡著了。
後來,我又被轉送到鄰近醫院打安胎針、強心針和營養針,我告訴救生人員,我沒有半分錢,救生員很和祥地安慰我:“小姐,別擔心,你就好好休息吧!”我躺在病床上,沒有半個親人和熟人,我靜靜地沉思著:“為什麼女生遭人強暴,已夠可憐了,不但家人沒有安慰她,為她好好療傷止痛,還要把她逐出家門,不顧她的死活,讓她流落街頭,而自生自滅呢?這樣不會太絕情?太殘忍?難道我們的社會還是一個野蠻的部落嗎?”
很多人一直勸我打胎就沒事了,但我想一個人如果可以用自己的手殺死自己無辜的稚弱子女,這社會還有人性,還算人道嗎?還叫文明嗎?
師父反對打胎,他說:“除非自己與嬰兒一起死,任何人皆不准以任何方法剝奪腹中胎兒的小生命。”
我剛出事的時候,沒幾天,我就發覺我每個月該來的已經沒來了。當時,我只須服下一劑中藥,便可把肚子裏的身孕流掉,但我深深以為生命是無價的,何況這孩子的未來,也還是個未知數,說不定長大後是個對國家社會很有貢獻的人,而且這孩子還會傳宗接代,衍生出很多孩子,和孩子的孩子。如果我把這孩子給流掉了,想想:我所流掉的,豈僅是一個小小生命而已!
我辭掉所擔任的公職,和所兼的各種工作,就為了保住這孩子的小小生命,而淪落到三重蘆洲鄉下,當人家呼來喚去的下賤下下女,忍饑挨餓地熬到十個月生產期滿。這段悲慘的冰冷歲月,除了眼淚還是眼淚,唯一的安慰是黑夜裏高掛天空的明月,和圍繞在她身邊的一群小星星。這小孩如果是女的,將來也會像月亮一樣,是個好媽媽吧?而兒女成群,也會像滿滿的小星星吧!
我罹患有與血癌相似的嚴重貧血症,醫生作產前檢查時,一直擔心我會難產而死,也一再懷疑胎兒的正常。我真怕我死了,留下孩子在世間會受人淩虐欺負,而萬一孩子死了,我將會失去求生的勇氣和意義,所以,我選擇了跳水來結束我們母女倆在這世間的苦難,或許,在天國,我們會很幸福。
很僥倖地我和肚子裏的孩子都平安獲救,也沒因為動了胎氣而流產。我在調養身體的那段日子,開始懂得每個人都沒有權利殺死自己,甚至身體發膚受之父母,誰也不能將之毀傷。
當女人,一定要比男人堅強,才能活得下去。
一九六七年農曆六月O日下午,我的孩子在我哀嚎慘叫中來到了人間。還好是個女的,體積不大,不然我已虛脫而死。將近五天,我在活活被撕裂的劇痛中煎熬,陣陣哀嚎慘叫,震撼了整個產房,我兩手亂抓,但我什麼也抓不到,我翻來翻去,什麼古怪話、髒話、莫明其妙的話全出籠了,可是任憑我又哭又喊,直到聲嘶力竭,卻旁邊連半個安慰的親人也沒有,憐惜的人,也沒有。
醫院問我:“付生產費呢?還是……”我問:“還是什麼?”
我很坦白地告訴醫院,我實在付不起生產費。醫院說:
“何不乾脆把孩子給醫院抵債,你一個女孩子也可省掉好多負擔?”
當時,我身上哪會有錢,只好接受醫院的條件,把孩子交由醫院處理,不得異議。我只懇求醫院這三天內,每天一次抱孩子來讓我撫摸一下孩子的臉。我因為跳過水自殺,母體和胎兒都有嚴重的內外傷,我又罹患有地中海貧血絕症,醫生擔心我會難產而死,甚至也擔心胎兒會死肚子裏。我從早到晚都哭了又哭,幾乎哭到眼睛瞎了。如果我真的難產死了,孩子怎麼活?又如果孩子死了,我又將怎麼活!
我能不嚎啕痛哭嗎?
我看不見孩子,只能用手摸,護士小姐警告說:“再哭,就一輩子瞎眼了!”
我七天后出院。原本以為沒了大肚子,沒了孩子,便可以了無牽累地單身一人出國讀書而與出事前一樣地恢復少女的青春活力。
但我發覺我一天比一天想念我的孩子,不到一周便整個人接近崩潰。我回工廠,哀求老闆幫忙付費,以便贖回我的小寶寶,我告訴老闆,等我回到外婆家,這些代墊的錢,都可以還清楚,我要把孩子抱回去給外婆看看,我所生的小心肝寶貝,有多可愛,多討人喜歡。
我回去醫院,這裏的人告訴我,孩子早就給院裏死產的客人換走了,也開了出生證明,給對方報了戶口了,而我的資料,為了避免糾紛,也全銷毀了。
我當場有如晴天霹靂,一陣瘋狂嘶喊,便暈倒了。從此我查不到孩子的任何資料,也一求再求,都見不到孩子的面。
前後長達八年,我每天下班或例假日,都兩眼呆呆地站在三重天臺戲院的門口,看著來來往往的行人,我好想再看孩子一眼,只要一眼就好。
一九六七年中秋節,男方從美國回來了。他到我上班的地方來找我,他看我一臉憔悴,又瘦又小,很是捨不得。他說:“老師,真的很對不起,我錯了。”
“老師,沒想到把您害成這個樣子,請您原諒!”他也哭了。但我能說些什麼呢?過去的事,真能過去嗎?他再三懇求我與他一道去美國,他今生今世會盡心盡力來照顧我,補償我。他很不瞭解,這整整一年,我到底躲避到哪去了?為什麼他從美國趕回來找好幾次,都查不出我的下落呢?他問:“我們的寶寶呢?”
我忍不住大聲哭了起來,他不敢再往下問。只聽他哽哽咽咽地抽搐著。沉默了大半天,突然,他大膽地牽住我的手,緊緊地,任憑我怎麼摔,都不肯放。他近乎哀求:“老師,請您答應陪我去美國深造好嗎?”我搖搖頭。
“老師,我會耐心地等待您回心轉意,我明年中秋節再回來!”
一九六八年六月底,我奉命進入考試闈場,不能與外界接觸。考試一開始,我們就被放了出來。管理員告訴我,這些日子裏,美國有位先生每天打好幾通電話找我。大約傍晚時候,男方又從美國打來:“老師,我們的習俗,今年一定要成家。請您答應我的懇求好嗎?”
我仍然搖搖頭地說:“不”。因為我已經問了又問,哭了又哭,跪了又跪,但爸爸還是堅持不准。
一周後,男方在電話中告訴我,他娶不到我,只好娶學妹了。但這輩子,他永遠等著我,隨時歡迎我去美國與他一起生活,一起奮鬥。
他結婚那天,我接完電話,便頭暈目眩,倒在地上,被送醫急救。大家都說我主辦聯考太累了,太操勞了。但有誰知道,我的心早已破碎了。我昏睡了七天,才醒了過來。
他是我的學生,我指導他做功課時,一板一眼,從未彼此交談過半句功課以外的閒話。難道我在不知不覺中,一顆心已被對方佔領了?
他的另一半是我的學妹,是我鼓勵他娶的,但學妹告訴我:“公公和婆婆只承認您是他們家的大媳婦,堅稱永遠沒有人可以取代。老人家要我尊您為大姐姐,家裏上上下下,都尊您為大少奶奶!”
我像黃河決堤般地放聲嚎啕大哭,直哭到死去活來。我該何去何從?
我們家從小便不准頂撞父母,不准違抗父母,我們做子女的,只能聽話,只能做父母親高興的事,而且絕對順服到底,從不敢有任何自己的想法和看法。
我知道我的物件只能是本省人,至於外省人,則哭到死也不可能准。但結婚有必要在省籍上大做文章嗎?只要人品人格夠水準,能託付一生,這不就行了嗎?
我父母很固執,為此,不知摧毀了下一代多少幸福?但我父母從不後悔:“誰叫你是我們家的孩子呢!”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所以,錯的一定是子女。“您真這般認命認分嗎?”“當然,我是認了”。
六十二歲了,我仍然不敢頂撞父母,不敢違抗父母,一切都聽從父母做主,因為這一生父母到處受人欺侮淩辱,已夠苦的了,我們當子女的,何忍再雪上加霜呢?任何事與其讓自己快樂,不如讓父母快樂,即使我們自己很不快樂,也心甘情願地承受,這是我們代代相傳的家教,不也很好嗎?
一九七O年,我奉父母之命,和不曾見過面的另一半結了婚,也生了兩男兩女。但我沒有一分一秒忘掉我第一個孩子。我一直睡不著,吃不飽,日子也過不好,也天天去三重等看小孩。
另一半說:“你現在不是又有了四個寶貝了嗎?為什麼還天天哭,天天想呢?”
只有做了媽**人,才能體會做媽**心情。孩子每一個都不能取代,都不一樣,各有各的可愛。我沒看過我大女兒。在醫院生產時,我哭瞎了雙眼,根本摸不出孩子的真正長相。我現在兩眼都看得到了,卻不知道我的小寶貝究竟被轉賣到了哪里。
我一天盼過一天,一年挨過一年,不分春夏秋冬,每天全神貫注地凝視著來來往往的行人和她們手中。所抱著:的嬰兒,但渺渺茫茫,仍然沒有任何訊息。家裏的人都勸我忘記過去,努力未來,為什麼不珍惜現在所擁有的呢?於是,我開始把全副心血,投入現在這個家,我荒廢家務;太久了,也忽略家裏四個孩子太久了。
十四年後:
一九八一年,因師父早已圓寂多年,為了師父的慈心悲願,我必須利用公餘之暇,義務代表師父披掛上陣,以求國泰民安。為此,這年我應當地信眾之邀,隨同師兄們前往三重講經及辦道場。佛教講究大丈夫相,不准女人碰法器或做法事。即使道場裏的同仁,或出家眾,男男女女都穿著男裝,並以男性之“師兄”互相稱呼,即使是女性也不稱“師姐”,表示已經修到女轉男身的崇高境界,精進有成。當然,我也遵照佛門威儀,與師兄們一樣裝扮,不穿女裝。
我在主持法會時,突然有位國中小女生,強拉她媽媽到我面前,指著我說:“她是我媽媽,她是我媽媽!”這小女生的母親很尷尬,趕忙捂住她的嘴巴,制止她亂喊亂叫。這位母親罵她女兒說:“師父是男的,怎麼會是你媽媽,何況師父是出家人,怎麼會生你呢?”
這小女生很不服氣地一再堅持她沒看錯人,她說:“我一生下來,我就看過,她一定是我媽媽!”
我們密宗在觀想時,不能分心,因為萬一精神不集中,自己的生命會有危險,所以,我也沒有能看清楚這小妹妹的長相,或讀哪個國中,更沒聽清楚,她到底嘀嘀咕咕些什麼。我隱約注意到,這小女生被她母親硬拖出我們的道場,而這小女生也硬是不肯。此後,我也沒有再看到這位小女生,也不當一回事地把她忘了。
十五年後:
一九八二年底,大約十月左右,師兄們又應當地信眾之邀,再度前往三重辦理法會與道場,以求合境安寧,風調雨順。由於女生雙手比較纖細修長,打起密宗手印,可以十分圓融柔軟,幾乎天衣無縫,所以,師兄們仍然推我主壇,要我下班後,趕往現場,代表師父來披掛上陣。當我換妥金剛上師的僧袍,戴上五佛冠,儼然一副莊嚴大丈夫扮相。突然,有位高中女生拉著她父母到我面前來,她指著我告訴她爸媽說:“她是我媽媽,她是我媽媽!”似乎與兩年前那小女生同一個人,而她媽媽也一樣訓斥她胡說八道,因為師父是男的,又是出家人。但這位高中女生卻不理她父母開導她的話,還一直堅持我是她媽媽,她哭著喊:“媽!媽!我真的是您女兒呀!”我很錯愕,也很手足無措,怎會遇到這突如其來的怪事呢!
我左右的人,怕她吵到我辦事,硬拖硬拉把她勸出辦法會的道場。
我由於全神貫注在佛事上,無法分心,所以,也沒和這高中女生正式見面或說說話。
一九八三年元月:
三個月後,這個高中女生突然帶著大包小包行囊找到我家來,她是自己偷偷離家出走的。她說她已經受不了道士們的驅魔斬妖,她哪有中邪?哪有發瘋?她只是想找到自己親生的媽媽,彼此相認,並且希望能從此永遠生活在一起罷了。現在已是非常科學的年代,大人們為什麼還相信那些道士的鬼話呢?
我說好說歹,一再勸她趕快回她現在爸**家,因為她尚未成年,根本不能留在別人家裏,何況,我還不知道該如何來向我的家人作合理的解釋呢!但她非常固執,她說: “您是我媽,這又是我**家,我為什麼不能回來自己的家住,還要去住別人的家呢?”一般人家,都不希望有任何外人闖入自己的生活王國,當然,誰也不肯做傻事養別人家的孩子。十六年來,我已習慣目前這個安定的家,今天竟然很突兀地進出一個素不相識的人,我們一家大小,可真上上下下都亂了陣腳。
我真的很為難。
我想到了我師父。當年師父圓寂時,交給了我三個錦囊。我記得師父曾經說過一九八一年我就會見到我大女兒,-九八二年我還會再見到大女兒,到了一九八三年,我這大女兒就會自己回家與我團圓了。但輾轉十六年了,我已重新建立了新家庭,又再生了四個小孩,真不知要如何來向現在的家人作合理的解釋?又如何讓他們來接納我這大女兒,而不致傷害到家裏的每一個人,也不會破壞這個家的幸福、圓滿與和諧。我想:“都已十六年了,我該如何是好呢?又這女生,真的會是我失散已久的大女兒嗎?”我好猶豫,好難取捨唷!以前,我哭太久,把兩眼都哭瞎了,所以,我摸過孩子的臉,卻從沒看過孩子的長相,我如何來確認呢?當然,我又想到師父,想到師父的錦囊。我恭恭敬敬地在佛前打開錦囊:“時日已經成熟,養大女兒,高興重回親娘懷抱。”最底下還寫了一行小小提示:“黃制服,學號 OOOOO。”(詳附注)
我問:“小妹妹,你叫什麼名字?讀那所學校?學號多少?”
這小妹妹一一告訴了我,她讀景美女高一年級,她的學號是OOOOO。她打開包包,拿出她的制服和學生證。很奇怪,竟然和師父的錦囊完全一樣。
我摟著她,越抱越緊,我哭了,一句話也說不出來。我閉上眼睛,摸著她的臉,我泣不成聲。就這樣,我的大女兒果真自己找回來了。
高三,大女兒選的是理組,而且成績很好。我看師父留下的錦囊,寫的卻是文組,而且明明白白地寫得很清楚是“國立政治大學OO系”,底下還注明一些小字,是學號。
大女兒看我十分懷疑,便說:“媽,難道我不是您當年那個孩子嗎?”
師父從未錯過,難道這女兒真的有錯嗎?大女兒三番五次要求我一起去驗DNA,但我堅決反對,我為什麼要懷疑自己的女兒呢?
景美女高的老師,有一天通知我們家長,要所有選理組的儘量轉到文組,因為這次大專聯考,理組的全軍覆沒。大女兒仍然不肯轉組,結果一如學校所料,她落榜了。第二年重考,又落榜了。補習班老師與我商量,希望勸她轉到文組,她還是不肯。
有一次,她在補習班模擬考上,與任課老師起了衝突,彼此爭得面紅耳赤,很使她灰心喪志,半途自己一氣之下,轉到文組,但考期已近,來得及嗎?
因為她怕我反對她的考前變卦,自己很認份地活拼死拼。
放榜了,她也僥倖地錄取了。我說:“照師公的錦囊,讀O文吧?”
她很不能接受,一來她討厭語文,二來什麼文不能讀,偏偏去讀這咬牙嚼舌的東西,而且又這般冷僻!
選填志願了。她找了好多補習班幫她電腦預測,結論卻是:“國立政治大學OO系”。
我說:“不到黃河心不死,你還是乖乖聽師公的安排吧!”她趴在我懷裏,哭著說:“媽,我認了,我知道我逃不過你們的定數,我就照師公的錦囊吧!”
開學後,注了冊,學生證的學號,一個字也沒錯。大女兒目前已留學歸國,並已完成博士學位。
附注一:“景”是“時”(日)己(京),“美”是“羊大”,“女”兒,“高”興。合起來暗指:“景美女高”。羊大女兒,也指屬羊大女兒。一九六七年次,生肖屬羊。
附注二:我這大女兒第一次見到我時,因為亂指穿著男裝之師父為其生身母親,而被家人及在場參加法會之信徒,判定為中邪發瘋,並被家人多次送往某著名寺廟,由神職人員辟邪收妖,但均告無效。
第二次見我的,雖已間隔兩年多,卻又歷史重演,且大喊大叫,其家人與親友都一致認為系舊病復發,又再度送往瑤池金母座下,由乩童及通靈之大師親手作法,揮劍驅魔趕鬼,但依舊每天哭媽媽,喊媽媽,而宣告無效與無救。
第三次見我,已十六歲,讀高一,自行摸索找到我家。但我已建立幸福之家庭,基於一家之安定與和諧,實無法相認。但我一勸再勸,一趕再趕,皆不肯離去,只好讓其住了下來,直到今日,已逾十八年。古人說:“母女親情,出於天性”,誠然一點不假。十八年間,骨肉連心,其天倫之樂,使我從此一掃黑暗,重現光明。
附注三:我因日夜哭泣,長達八年之久,對身體健康與一家大小之幸福,影響甚巨,故於人海茫茫中,猛然回頭,決心不再尋找無緣之女兒,而毅然予以放棄,故第一次,第二次,我皆無動於衷。
附注四:我在觀賞龍舟大賽途中,路邊有不少命相攤,都指著我肚子裏的胎兒,鐵口直斷地說:“百日內會克死父母或祖父母”。我不希望這孩子克死我爸媽,寧可我自己被克死,所以,我在十分忐忑不安與驚慌失措下,選擇與自己這塊心肝肉一齊死。事實上,這孩子降生不到三個月,非常疼我的台南爸爸,竟莫明其妙地突然暴斃,那時是一九六七年的農曆八月十八日。算命或許很准,但不可恐嚇而使人產生恐懼,這是口德。要給絕望者希望,不可殺人。
附注五:我大女兒回來時,我四十四歲。有位道長說她會克死我,果然,自從她踏進我家門起,我便開始高燒不退,前後臥病十多個月,無法下床,卻查不出理由,而我寧可被克死,也捨不得讓大女兒再離開我。道長說我要大女兒,不要命,太愚蠢。
附注六:我學的是德國法,會的是德語,到美國讀博士,會有困難,因為英文是英文,德文是德文,沒有什麼相通之處。雖然我也會一些英文,但不夠專業水準,所以,我根本不能去美國,
附注七:父親看我挺著大肚子,才發覺我沒把孩子打掉,非常生氣,罰我跪在地上,並且拿木棍打我,由於孩子在肚子裏,不到四個月,經不起打,我一閃一躲地,更讓父親火上加油。為了保住胎兒,我只好往外逃命,什麼也來不及帶,而外婆也不敢救我。
附注八:生產後,從三重痛哭流涕地回到臺北,外婆說一定要好好靜下心來坐月子,不准亂跑,但我還是想念孩子,半口雞酒也吃不下。師父到病榻前來安慰我。他老人家說:“你的小寶貝在垃圾堆裏屍我聽了哭得更傷心,怎麼可以這般小人,把別人家的嬰兒丟到垃圾堆裏呢?師父笑著又說:“別緊張,今後你只要熱心公益,每天早晚打掃馬路,清除沿途行人亂丟亂擲的垃圾,等你所經手的垃圾堆到一個量,足夠贖回你的小寶貝,他就會出現在你眼前,平安地回到你身邊,但你可千萬要記住,你這小寶貝的八字非常之重,至少也值好幾車垃圾,可別灰心唷!”我坐完月子,恢復不少元氣,便開始複職上班,並利用上班前、下班後,每天認養四條大馬路,早晚認真打掃清除垃圾,但一天盼過一天,長達八年之久,也沒小寶貝半點訊息。師父很不放心,一大早便從山上匆匆趕了下來,他仔細邊看著我打掃,邊笑著說:“憑你這種打掃速度和打掃方法,八年哪會有個著落呢?我看最快也還得再拼八年”,但這是良心工作,我一點也不敢馬虎潦草,所以,只好再八年就八年,家人聽了,很是灰心,便一再規勸我,不如從此死了心算了。事實上,對尋找女兒一事,我早已不存任何希望了,只是這八年來,我已養成打掃的習慣,已欲罷不能,所以我仍然每天早晚認真打掃清除所認養的四條大馬路,風雨無阻,從未間斷,直到今日。我的小寶貝在我充當義工的十五年後,才與我相認,已經大到抱不動了。大女兒從團圓之日起,便每日早晚打掃馬路,像塊粘膠一般,分分秒秒粘著媽媽,直到研究所畢業,出國讀博士,才依依不捨地丟下我,不再與我母女檔,也不再當跟屁蟲。
附注九:我和大女兒每年農曆五月五日端午節,都手牽著手,一起由臺北這一頭步行走過中興大橋,到達三重那一頭。我們帶著親手包的肉粽和堿粽,還有三牲前往當年被打撈上來的沙灘上,母女恭恭敬敬地三跪九叩,來祭拜屈原與河神、江水神,感謝他們當年慈悲地放過我們母女二條命。這是每年固定的大事,即使將來大女兒成了家,也要一直祭拜下去,一代叮嚀一代,誓不荒廢。
附注十:我大女兒在學校,最害怕的是游泳課,她看到全是水的游泳池,就全身發抖而休克,口吐白沫。我帶她看過很多大夫,都查不出病因,也治不好。我每次都被體育老師請到學校去,但我實在也沒有辦法解決。我後來突然想到:會不會是當年我懷著她到中興大橋跳淡水河時,把還是肚中胎兒的她給嚇壞了?好可怕的胎教。我把
這項推測告訴了學校體育老師,請他轉求學校特別通融,才勉強過了關。
附注十一:除了人,這世間還有神,而人有千算,神只一算,又叫天算。人算永遠不如天算。
阿母,您到底是誰?
一九六七年中秋節,我剛坐完月子不久,我要求外婆准我出門到三重找我失散的大女兒。我直覺地以為今天是家家團圓的日子,一定會全家出來賞月。我站在天臺戲院門口,這是三重人潮的交集點,我注視著來來往往的行人。這時,遠方有一大堆野孩子,跟在一個老太婆後面,一邊起哄,一邊揀拾路上小石子來丟她,而這老太婆也頻頻拿著竹子趕這些淩虐她的野孩子。
這老太婆逐漸往我這方向走了過來,我發覺這老太婆瘋瘋顛顛,自言自語地,時而亂嚷亂叫,時而大哭大鬧,那一身破破爛爛的衣裙,連羞體都遮掩不住,從臉上到腳底下,又黑又臭,隨著秋天的寒風,那種難忍的氣味,使周圍的路人,個個拿起手帕,緊緊捂住鼻子,向四處躲躲閃閃。
突然,這老太婆走到我面前,一陣放聲大哭:“女兒呀!阿母找你好苦呀!”
只聽噗咚一聲,她竟然跪了下來,雙手很用力地摟抱住我兩腿;怕我會跑掉似地,我幾乎快站不住腳了。她看來有點歇斯底里,一會兒大喊,一會兒大叫,好象死了親人一樣。這時,路人看熱鬧的越聚越多,我好尷尬,但我兩腿被她抱住,簡直無法動彈。我說:“我不認識您,請您馬上放開我好嗎?”
但她根本不理不睬。她說:“女兒呀!阿母找你好苦呀!你不要再跑了,今天一定要答應跟我一起回家,不然,我不放人,我們兩個一塊死在這裏算了!”
我兩腳都快麻木了,她還是死抱不放,我想,能跟瘋子講出什麼道理來嗎?
看熱鬧的人,越聚越多,大家都說我這女兒太狠,怎麼連自己老母都可以不認呢?而且,自己打扮得這般漂亮,卻讓自己老母這般襤襤褸褸,破破爛爛呢?
我看情勢不妙,便只好答應了這老太婆,請她放開我兩隻腳,我才能走路,跟她一起回家。我與她並肩而走,或許怕我溜掉,她一路扣住我的手腕,由於太用力,弄得我好痛,但我不敢叫,即使我沿途有好幾次都想吐,也不敢呃出半點聲來,我好怕傷害到這老太婆,因為她真的太過可憐了。
大約一個鐘頭左右吧!我們走到了三重的一處大垃圾場。她的家是一塊破布圍起來擋風的小違章,搭在垃圾堆上,無論是躺的、坐的或蓋的,可說內部什麼也沒有。這裏各種難聞的氣味都有,到處死狗、死貓、死*,發出陣陣屍臭,令你無法忍受,幾乎窒息。老太婆用她那雙翻垃圾的骯髒手,好親切地摟住我,抱住我,一會兒哭,一會兒笑,那種近乎碎肝斷腸的呻吟,令人不寒而慄。真沒想到,她已瘋顛到這般悲慘的地步。我知道,我是不能再刺激她了,我小心翼翼地順著她,想閃也不敢閃,想躲也不敢躲。“來,阿母抱一下,好久沒有看到你了,讓阿母摸摸!”
我想,天底下竟然有想女兒想到發瘋的可憐母親,而我呢?萬一我找不到我大女兒,我也會跟她一樣悲慘下場嗎?古話說,“同是天涯淪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識”,在她激動到不能自己的撫撫摸摸中,我更意識到她的內心已千瘡百孔,已經不能再忍受些微的傷害,縱使不經心的話也一樣,當然,她也已無法承受再度失去寶貝女兒的嚴重打擊。所以,除非見死不救,我這寶貝女兒的角色,已成了今生義不容辭的份內事。我想到師父的悲心慈腸,和師父期勉救苦救難的句句叮嚀,我知道我對這老太婆已責無旁貸。於是,我決定在她有生之年,從此充當她的寶貝女兒,以盡一己之所能來安慰她,來為她療傷止痛。我隨便她愛怎樣就怎樣,要摟就摟,要抱就抱,我是別無選擇,既然碰上了,就乖乖認了。當天,我很晚才走。我到巷口叫了一些面,喂她吃。我告訴她,我要回去帶行李,明天再來與她一起生活。
回到外婆家,全身陣陣惡臭,外婆以為我掉到鄉下人儲存水肥的大糞池裏,我只有默默點頭,什麼也不敢說。那一晚,我一直嘔吐到天亮,連肚子裏黃黃青青的水,都吐光了。
第二天上班,到了辦公室,我們全體同事都還人人捂著鼻子,覺得我身上有難聞的陣陣惡臭,大家都叫嚷著,受不了啦!
我向公家借支了一筆錢,利用中午休息時間去附近租了一間小房子,並買了一些日常生活用品,包括棉被、衣服、臉盆、肥皂……等等。
下了班,我請有善心的同事助我一臂之力,開車到三重垃圾場把老太婆接到我租的那間小房子。結果,見了面,這老太婆竟然不理不睬,跟從來不認識的陌生人完全一樣,她根本不認識我,這下,我真愣住了。回家後,我請教我的一些朋友,她們也不曉得為什麼會如此,才隔了一夜,便把摟摟抱抱的親情全忘了。
後來,我又天天去站在天臺戲院門口等著我失散的大女兒,而這老太婆也幾乎天天路過同一個地方,但她一次又一次,都只不經心地望瞭望我,就一點反應也沒有地走過去了。而我呢?想到天氣一天比一天冷,總忍不住為她著急。然而,瘋子就是瘋子,又能怎樣?
有一天,我一樣站在天臺戲院門口,而這老太婆也一樣地走了過來,突然,她又一個箭步跑了過來,好緊好緊地摟住我,抱住我,又歇斯底里地像哭喪一樣地大哭大鬧起來。而我也有了上次的經驗,乖乖地陪她回垃圾場。
當天深夜,我仍然在巷口叫了一大碗熱面,切了幾片肉和鹵蛋,慢慢喂她,等她吃飽了,才離開。她說:“你這次可一定要再回來,不能騙我唷!”我點了點頭。
回到外婆家,又一次跟跌到澆水肥的臭毛坑一樣,令人捂緊鼻子,也難以忍受。外婆很不理解,我為什麼會這般狼狽。
第二天,下了班,我再度央求有善心的同事,陪我一道去三重垃圾場接她,但跟上次一樣,她根本不認識我是誰,連帶去的冬衣,也不肯讓我換,真是又倔又強。這樣一連好幾天,我還是站在天臺戲院門口,而這老太婆也還是只對我望瞭望,就一點反應也沒有地走了過去。但她真不怕蕭瑟的秋風嗎?
有一天,我一樣站在天臺戲院門口,這老太婆又突然地急速跑了過來,摟住我,抱住我,而我也別無選擇地陪她回垃圾場,她摟摟抱抱,好是溫馨,一行行眼淚滴濕了我冬天厚厚的衣服。當然,我仍然例行公事地在巷口叫了一大碗熱湯麵,一小碟子的肉和蛋,喂飽她以後才離開。可是,秋末了,她一身這般單薄,我怎捨得丟下她呢?垃圾場一片空曠,刮起風來,特別凜冽,她真受得了嗎?
回到家,外婆看我又一身臭臭地回來,好是生氣:“別再穿這件衣服了,每次穿這件衣服出去,都跌得一身臭臭地回來!”
我猛然驚醒,原來,這老太婆記憶中的女兒,穿的正是與這款式相同的衣服,有了這衣服,我才像她女兒。啊!我懂了。可是這件衣服每次都沾滿一身糞便污穢,即使換洗,也得在大太陽下晾好多天才能吹盡陣陣惡臭,不換怎麼行呢?
我似乎知道問題出在哪里了。我好高興,因為我總算有辦法接她回家了。
一周後,我和我那善心同事又去三重垃圾場,由於我穿著的是那件她念念不忘的衣服,她一眼就認出我來,她好高興,又摟又抱,簡直哭到不成人形,我很不忍心,不自禁地依偎到她懷裏,不停地安慰她,終於她答應跟我回家了,
我把她接到我租的那間小房子。我先幫她洗澡,換衣服,然後一樣叫點吃的來喂她。當晚,她就在這兒住下來了。這一晚,我守到天亮,她睡得好熟、好甜、好安祥。我兩眼不停地注視著她,我不禁哭了。唉!天底下,竟然還有這般可憐的人!
我這件衣服,是拯救這老太婆的唯一信物,所以,我每天一換洗,就馬上快速用熨斗燙幹,然後隨時帶在身邊,以備前往照顧老太婆時,母女相認之用。
我請了一位歐巴桑(指保姆),全天候代我照顧她,我又柔言細語地一次再一次告訴她:“阿母,我要上班,不能天天在家裏陪您,但我每兩天,一定會回來看您一次。” .
她什麼人都不要,她只要我這女兒。她要我親自幫她洗澡、換衣服、按摩、擦藥,並要我帶她出外逛街散步。我想,我這寶貝女兒應該是她唯一的親人,也是心肝肉。或許住垃圾場太久,很不衛生,她一身是病,而且脾氣非常之壞。偶爾有些時候,她像正常人,但大半時候,都是神經錯亂地頻頻發作。我屢屢跪著挨她的毒打,直到她心滿意足才肯幹休。每次毒打我一陣後,她總是責問我:“看你還敢不敢背著我這老母,跟男人偷跑,而且竟敢丟下我,久久不回來,你好大的膽子,以後還敢不敢?”
我知道她實在不能再受任何刺激了,所以,隨她高興,愛打就打,愛罵就罵,只要她不再可憐就好了。我想,或許她一肚子怨氣,能越早發洩光,她就能越早清醒,我好期待唷!真的,挨點皮肉之痛,又算什麼?
我每次挨打時,或挨駡時,我都跪著,一邊哭,一邊道歉,更一再賠不是,一再認錯,就這樣,好多次我發覺她開始有了一絲絲的笑容。她似乎已經懂得笑了。這些年,我每每遍體鱗傷,但我看到她一天天地恢復正常,我總感到無比的欣慰,十分值得。我從小便罹患地中海貧血絕症,時常要輸血排鐵。可是有一次我忘了輸血,竟因為缺氧暈厥而成了植物人,在太平間躺了整整十一個月,才蘇醒過來。當時,所有親人都以為我快死了,沒指望了。
我成了植物人的這段沒有知覺的死日子,當然,這老太婆也斷了金錢上和生活上的定期接濟,而花錢請來的歐巴桑,看我一連失蹤好多個月,也不告而別了。
我蘇醒後,到那小房子時,早已另租了別人,而那老太婆也已不知下落了。
我到過三重垃圾場好多次,都找不到她,也請教過員警單位,一樣沒有訊息,即使報了失蹤人口,也沒有什麼下文。關於,這老太婆,我始終不知道她是誰,也不知她女兒是誰。以前,我請求過各地警民服務機關幫忙查尋她的家人,但好多年,一點消息也沒有。
我問過她:“阿母,你叫什麼名字?住哪里?阿爸叫什麼名字?做什麼行業?”但什麼都問不出來,她已錯亂不堪,說出來的話,幾乎全是神經病患的胡言亂語,問也自問。所幸,皇天不負苦心人,我終於在臺北近郊的一處偏僻垃圾場意外地發現了她,但可憐的她,已經病倒了,而且病得很重,奄奄一息,又瘦弱,又憔悴。
她遠遠看到我,好是高興,一再勉強掙扎起身,緊緊抓住我,一樣又摟又抱,哭聲十分淒厲悲慘,令人不寒而慄。似乎這段日子,她著實受盡了不少委屈。我仍習慣地依偎在她懷裏,安慰她,並立即在松山靠近山腳下租了房子,把她接回奉養。我想盡辦法,延請高明的中西醫師來為她治療。她沒有名字,沒有身分證,沒有勞保,昂貴的醫藥費、看護費,好幾次,幾乎使我破產,但我已分不清她是別人的阿母,還是我自己親生的娘了。
大約五年左右,她都臥病在床,全身癱瘓,沒有能夠再爬起來,加上感染病毒,始終高燒不退,惹致不少併發症,很令各科大夫束手無策,我轉院再轉院,想盡辦法
來尋求奇跡,希望能有一位華佗再世的名醫,可以真正治好她的病。我請了長假,分分秒秒守在病榻旁,陪著她,侍候她,豈奈,天不我予,仍告醫藥罔效。一九八一年,她終於倒在我懷裏,緊緊抓住我的手,咽下了她最後一口氣,而依依不捨地與世長辭了。我呼天不應,搶地不靈,只好在捶胸頓足的哀傷中,以她親生女兒的名義,為她辦了後事,並依照本省習俗,為她服喪。墓碑上:“親娘無名氏之墓。”
此後,一七接一七地過去,直到做完百日,不知為什麼,我仍然每天痛哭不已,一直哭到我都瘦了一身肉,還是哭。真的,我好想她,而且時常夢見她,似乎她已是我生命中不可欠缺的一部分,但樹欲靜,而風不止,悔恨交加,又有何用?我們母女倆,已經分不開了。超渡時,我哭著問做法事的道場師父:她會認出我不是她真正的女兒嗎?她會知道她叫做無名氏嗎?可以讓幽幽孤魂,回到她自己的親人和家人身邊嗎?或許她一上了天,便回復清醒,早就什麼都清楚了,當然她也不會再要我了,那我一七接一七地,一年接一年地祭拜她,這樣還有用嗎?這一生,除了外婆,她應該是這世上疼我最深,也是愛我最真的人。她的摟摟抱抱,撫撫摸摸,使我瞭解什麼是媽**手,什麼是媽**心。
屈指算算,總共我奉養她老人家大約十四年。很可惜,這中間我成了植物人十一個月,使她再度流落垃圾場,而一病不起,否則,她的晚年一定可以更幸福,也一定可以活得更長壽。雖然,我不知道她真正的年齡,但以她的女兒年齡大致與我相當,加上她那般衰老,應該至少長我三十歲吧!
不少人問過我,她是誰?我都堅定地說,她是我親生的媽,但她到底是誰,我真的一點都不知道。這十多年來的朝夕相處,我只有一點是絕對可以確定的,也是我真正可以知道的,她與我血脈相連,是貼心窩心的親娘,是阿母,而我則是她失散多年的不孝女兒!
補注一:寫這篇文章,整張稿紙都滴滿淚水,但我還是強忍內心的悲慟,把它寫完。
補注二:我奉養這老人家,前後大約十四年。前期為從第一年到第九年,而後期則為第十年到第十四年。前因為神經錯亂時常發作,引起左鄰右舍害怕,屢屢被檢舉。可是,她來路不明,又無任何身分證件,根本沒有辦法移送公家收容所,即令神經病院也拒絕這種病患。我告訴這些人,她只聽我這女兒的話,如果我不在她身邊,她會頻頻發作,而且瘋瘋顛顛,非常危險,誰也控制不了她,包括她自己。她脾氣很壞,很焦躁,對任何人都懷著深仇大恨,甚至非常恐懼。我常想:我是她女兒,她很疼,所以,對我發作都似乎還有分寸,然而,我這女兒都已幾乎無法忍受,何況是外人或神經病院或收容所,會有誰能禁得起她的攻擊和完全失常的粗言惡行? 我聽說神經病院都習慣使用電擊來制伏這種失常的神經病患。但她是我阿母,天底下哪有女兒把自己親娘送去給殘忍的外人電擊的?母女連心,電媽**時候,真不會痛在女兒身嗎?
為此,我與管區與裏幹事以及左鄰右舍等爭執很久,我都不讓這老人家離開我。請問,她如果是您親生的媽,您真捨得把她送進收容所、醫院,而讓她在舉目無親的可憐情況下,孤孤單單地被陌生人欺壓蹂躪?讓她被人電擊嗎?
她是我媽,就是我媽,即使瘋到不知道她自己是誰,也還是我媽。她可以瘋,但我能瘋嗎?她可以不知道,但我能不知道嗎?
補注三:《聖經》告訴我們,要“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因為真正的愛是永不止息的,是永不變質的。這世間,能令我們常存到如今,而不致被天地所滅的,總共有三樣:有信、有望、有愛,而其中最大的,就是:有愛。
天主諄諄告誡我們:內心沒有愛,是盲;眼神沒有愛,是瞎。即令世間一片光明,對心盲眼瞎的人,仍然是永遠的黑暗,一生都在絕路上痛苦摸索。
補注四:對沒有愛的陌生人,這老人家或許只是垃圾場中,人人所不屑的臭垃圾。但她與我之間,因為彼此有愛,一切欠缺,都自然變得如此圓滿完全。愛是神,不是人,所以,人會發瘋,愛不會發瘋。她對女兒的愛,不但很真,而且很深,很令人震撼,是值得我孺慕一生的好母親,也是我心目中的聖母化身。她的死,使我一連好多年,幾乎夜夜哭泣到天明。
老天爺沒眼?
一九八一年,大約五、六月間,天氣很悶熱。孩子們想出去走走,而我也想順道去日文書局找些最新出版的編織手工藝教材。我們經過衡陽路交通銀行走廊,忽然跑出來一位老先生,要我給他算命,我搖搖頭,也擺擺手,一再地拒絕他,沒有想到這人竟然變得好頹喪,似乎有難言之隱。大女兒(附注)不忍心,便拉扯著我的手:“媽,給他算算命好嗎?捧個場,讓他賺點錢好嗎?這老伯伯好可憐唷!”我本來很討厭算命,對這些擺地攤的扛湖術士,也從來沒有什麼好感,但孩子們的慈悲善良,使我不敢見死不救,只好讓孩子們拉扯到算命老先生的攤位上。算命老先生端詳了我很久,看過我的雙手,也一一看了我每個孩子的雙手。他說:“不用再看下去了,不必收錢,萬般皆是命,半點不由人。”
我的孩子們很過意不去,堅持要我給這算命的老伯伯一些錢。我從皮包裏拿出三千元來,雙手恭恭敬敬地奉上薄儀,但這老先生比我更堅持,他一定不收我的錢,這樣一來一往,幾乎把孩子們給急哭了。最後孩子們一齊苦苦哀求這位老伯伯,告訴他這不是算命錢,這只是孩子們孝敬他老人家的一點點小小心意罷了。
這算命老伯伯終於收了下來,突然兩個眼眶紅紅地摸摸孩子們的頭,他哭了,他喃喃自語地念念有詞:“唉!老天沒眼,老天真是沒眼!”
孩子們跟他說再見,他揮揮手,卻一句話也說不出來,神情顯得非常哀傷。
後來,我們路過新公園,看到大門口圍觀了一大群人。孩子們愛湊熱鬧,一個箭步便趕上前去,鑽進去大人牆的夾縫。沒多久,孩子又跑回來,硬拉我去看。我總覺得人多的地方不要去比較好,但孩子們一直吵個沒完,我只好跟著前往查看究竟。
原來,有位太太跪在地上,向大家求救,她的孩子出了車禍,在台大醫院急救,需要一筆鉅款。我這些寶貝兒女又走不開了,他們一定要我伸出援手,還告訴那位太太:“不用跪了,我媽來了,她一定會幫您忙的。”
他們合力把那位太太扶了起來。
我那天不但身上所帶的錢全給掏光了,還向鄰近開眼鏡行的客戶周轉了一筆鉅款,陪那太太到台大醫院繳清所欠龐大醫藥費。這些事都辦妥當了,孩子們才肯放過我:“媽,謝謝您!我們不再找您麻煩了,我們回家吧!”
一個月後,我們家突然四面八方全是大小螞蟻,成行 軍隊伍,向我們家一路攀爬過來,佈滿我們家每一片牆壁,我怕踩到他們的行列,趕緊去買了二十多張小板凳,排出一條條康莊大道,遍撒白糖及其它食物,還灑一點水,來犒賞他們一路行軍到我家作客的辛苦。
孩子們看螞蟻密密麻麻地佈滿整個屋子,好是害怕,連辦公室的小姐,也非常害怕。但孩子們都很聽話,不敢傷害他們,也不敢打擾他們。孩子們知道“來就是客”,也知道待客之道。就這樣,約莫十來天,螞蟻一群群地蜂擁而來,幾乎擠破了我們的家。夏天真的到了,孩子們全放暑假,也全留在家裏,而我忙進忙出,總抽不出時間來陪孩子們度假,只好找辦公室的小姐來幫忙照料孩子們的功課和日常生活。
有一天,我去開會。電視上正在播報新聞。據說,臺北市中心地帶,靠仁愛路段,正發生一場大火,十分猛烈。由於我正在主持會議,沒有辦法分心去聽清楚到底什麼地方出了什麼事。直到下午四點半左右,我們散會了,我才隨著愛看熱鬧的同仁,一起前往火災現場。
路上,我問開車的同仁,“我不急著回家,我要去看哪里發生火災,您為什麼往我家走呢?”
那同仁沒有回答。或許距離火場不遠,我們很快就到了。
鄰座的同仁,把我搖醒,我可能太累,竟然在車子搖搖晃晃中不自覺地睡著了。
我一張開眼睛,突然哇地大叫一聲:“這是我家呀!!”
我顧不了一片火海,便往三樓沖,但消防隊員和員警先生制止地抓住了我。“我的孩子呢?我的孩子呢?”
後來,消防隊為我噴灑出一條小小火巷,緊急派了三個人陪我上了三樓。我們家的門已烘得熱騰騰地,不能碰,也膨脹到不能開。消防隊員用力把門敲破,踢倒,我們才小心翼翼地側身閃了進去。裏面全是濃煙,什麼也看不到,我大聲哭喊著孩子的名字,一個一個叫,但卻一點聲響也沒有。這下,我已兩腳酸麻人也快暈倒,我真的快瘋了,我真的撐不住了。
突然,消防隊員踩到一堆人,原來,我的孩子摟抱成一團,嚇昏在地上剛買回來的舊書堆上,辦公室小姐則躺在另一端。消防隊員、員警、還有我,合力把小孩子及辦公室小姐背下樓急救。很幸運地,嗆傷不重,當天夜晚,便完全回復清醒了。消防隊員說,地板燒得那般燙,連書都烤焦了,要是嚇昏後直接倒在地板上,這些孩子應該全成了焦屍,沒有可能存活了。消防隊員說:“您們家道德一定很好。”
大火撲滅後,左鄰右舍的樓房,全毀了,沒有倖存的,我們這一棟,從一樓、二樓直到最頂樓,也全燒光了。但很意外地,大火卻跳過三樓我們這一家。消防隊員說:這一樓煙霧彌漫,想噴水都看不清楚這房子有三樓,好象消失了,所以,這一樓連半滴水也沒噴到。我想,我屋子裏有十多萬冊珍貴藏書,如果噴了水,我今天就一無所有了,而那遠道前來我家作客的螞蟻,千軍萬馬,也必全部死亡,那就太可憐了。又緊緊毗連的左右樓房全陷入火海,把我家的牆壁,及靠壁的角鋼書架全高熱燙軟了,所有的書也烤焦冒煙了,但卻未燃燒。消防隊員說:“這是奇跡,怎麼有可能呢?”然而,這些書要真的悶烤到起火,而真的燃燒起來,那我家還可能有活口嗎?我家屋子裏滿滿地全是書,這可是最容易著火的紙耶!
圍觀的群眾爭先恐後地搶著告訴記者說:“三樓剛剛在濃煙中消失了,而且在濃煙中,可以看到穿白色衣服的人在空中灑水,並且把火撥開。”
隔壁樓房的人也跑來了,他們與我相接的三樓裏,放置有三筒大鋼筒的瓦斯,大火時,大鋼筒全在高熱下熔化成一團團的圓球,但為什麼沒有爆炸呢?如果爆炸了,我們家四個孩子和辦公室小姐,豈不個個粉身碎骨!我聽了,整個背全涼透了,一身直冒冷汗,真的好險唷!
九月開學,孩子們要買鋼琴教材,我們又一齊到衡陽路。
當我們經過交通銀行走廊時,突然前面竄出一個老先生,張開雙手,一下子緊緊摟住孩子們抱著不放,很激動,又很吃驚地問:“您們怎麼還活著?您們怎麼會沒事?’’
他鐵口直言不諱地說,我命中根本沒有半個子女,過了這夏天,所有的孩子都會葬身火窟而死。他看我的孩子都很慈悲善良,所以,覺得老天太不長眼睛了,那天我們走後,他甚至哭到不能不收攤而回家休息。他很捨不得我這些孩子死掉。但他愛莫能助,束手無策。因為“閻王註定三更死,誰敢留人到五更”,他說:“我哪有這種留人的本事呢!”他很慚赧疚歉。
我告訴孩子,應該稱呼他爺爺,何況這位老先生在臺灣無親無戚,就把他當做自己親生爺爺吧!他這般疼你們,也曾這般深情地愛過你們。說不定就因為他的眼淚,你們這些孩子今天才能大難不死,而僥倖地活了下來。
那一年,我的孩子最大的還沒小學畢業,最小的還沒入幼稚園,二女二男,一共四個。
最後,關於堆在地板上的舊書,是我們家孩子最討厭的,時常擋了他們的路,真是礙手礙腳。但這些書是我為了幫忙舊書攤一位生活困難的老先生,把他賣不出去的廢書,全數給包了下來,以免他老人家捨不得丟,又沒人要,整天搬上搬下,而把自己弄得太過勞累,傷了身體。沒想到這些書卻救了我們一家大小五條人命。
人的一生,總有一些料想不到的意外事,完全無法做合理的解釋,或許這就是我們人所說的神吧!所以,人的營謀計算,時常會失靈,時常會失策,因為人總忘了老天也有一算。我這一生,一路走來,深深領悟到人的渺小,我覺得人絕對不可太自滿,不可太自我,更不可太自信。畢竟,人還看不到神,而神對人,卻瞭若指掌。人算什麼?
附注:一九八一年,我大女兒尚未找到,所以只有二男二女,此時之大女兒即後來之二女兒。
裹小腳
當醫生宣告我非截肢不可時,第一個念頭閃進我腦海裏的,便是我太對不起疼我如命的外婆了。我外婆出生在清朝大戶人家,從小便裹著火柴盒般的三寸金蓮,她老人家始終堅持,“身為一個女生一定要裹小腳,才算良家婦女,也才算是淑女”。
我是外婆唯一的香火,第三代只有我這個外孫女,所以,在外婆心目中,我一定要按傳統規矩與祖宗家法把兩隻小腳裹成標準淑女,才對得起陳家的門風,也才能不丟人。
特別是我罹患了近似血癌的嚴重貧血症,如不裹上小腳,一定會觸犯天地之禁忌,而養不活。當時,是日本人統治臺灣的時期,日本政府嚴厲禁止女生裹小腳,違者重罰。外婆原以為替自己外孫女裹小腳是自己的家務事,可以神不知、鬼不覺,所以,不管三七二十一,便開始為我纏布條、泡藥水,用盡力氣把我的腳裹得緊緊的。可是,我有嚴重貧血症,要定期抱到醫院輸血,必須出入公共場所,自然很快便被好奇的人發現外婆裹我小腳的愚昧行為,而向員警提出檢舉。
外婆時常被員警抓到警局,但外婆不死心,一次又一次地裹了又裹,簡直把員警大人給惹火了,便警告她如果再犯,就以累犯論處,判她重刑。
外婆好傷心唷!
臺灣光復了,外婆很是高興,因為日本人終於走了,她又可以自由地為自己疼愛的外孫女裹小腳了。
一九四五年,我開始進入小學,每天上課,兩腳纏著長長的裹腳布,腳趾由於浸泡明礬水都快爛了。小學老師看我寸步難行,十分奇怪,才發覺這個年代竟然還有人在替外孫女裹小腳,實在太不可思議了,便又一狀告進警察局,指責外婆淩虐病弱幼童,沒有良心。外婆的心願又泡湯了,更是傷心。
小學畢業,升上初中。外婆說:“你已快成年了,可以自己做主,這下要裹不裹,別人還管得著嗎?”
就在初二暑假,外婆又為我裹上纏腳的長長白布條,又一樣浸泡藥水,再把我兩腳用力捏成一團,讓左右腳,除大腳趾外,其餘四個腳趾頭都並在一起,扭壓在腳板底下,再把足躁弓起來,用古錢固定,以減少長度。外婆很用心,很苦心,也很細心。畢竟我這外孫女,是她一生僅有的一點希望,她好希望我成為好命的淑女,將來可以享盡榮華富貴,她很努力,只要能讓我幸福的事,她一定努力爭取到底。
我的腳一天天變形,外婆很高興,很有成就感。而我看外婆很高興,我也很高興,把所有裹纏的劇烈疼痛全給拋到九霄雲外了。
放完暑假,我們又開學了。
導師和全班同學都以為我兩腳摔傷或扭傷,幾乎無法自己站立起來,有家人扶著,都還搖搖擺擺。後來,導師很捨不得我這好學生受這種苦,便叫我到醫務室,請校醫老師詳細作個檢查。這校醫老師解開我兩腳的繃帶,發覺竟然是纏小腳的裹腳布,好是生氣,大罵:“這是什麼年代了,還有這種老古板!”
從此,我的兩腳又裹不成了。員警要外婆寫下切結書,保證決不再做這種傻事。我看外婆很失望、很傷心,我也很失望、很傷心。我告訴導師:“只要能讓外婆高興,我什麼苦都願意受,何況裹小腳也不是什麼壞事,一個願打,一個願換,為什麼不可以呢?”
我想,外婆這般疼我,從小到大,養我、育我、救我,可謂恩重如山,深如海,而我雖然已是十多歲的小大人了,竟然連報答的能力都沒有,甚至連讓外婆了卻裹我小腳的最大心願都一波三折,無法順利實現,實在太對不起外婆了。我告訴外婆,再幾年我就十八歲了,到時我已成年,有自主的行為能力,便可讓外婆好好裹出她喜愛模樣的小腳了。
高二、高三,我功課很緊,整天早出晚歸,幾乎沒有時間讓外婆為我裹腳泡腳,而深山裏的師父也警告我,女生裹了腳,還能攀爬這崎嶇坎坷的登山古道嗎?
上了大學,有軍訓護理課,一當掉便得立刻退學,教官說:“你看過軍人裹小腳的嗎?”
我很慚愧地稟告外婆,我要再拖四年,才能裹小腳。我看外婆有點要哭的樣子,我許久許久都不敢抬起頭來看她的臉和眼。啊!我好慚赧、好愧疚、好悲哀唷!
終於大學畢業,外婆很是高興,我知道外婆眼巴巴地一年望過一年,這下她總算可以滿她多年念念不忘的心願了。
豈奈我剛一踏出校門,竟然又國家考試及格,遵照任職規定,我不能不到陽明山受訓,這樣一拖,又得要大約半年左右,沒有在家。我請求外婆再等我六個月。外婆似乎又落空了,呆呆地瞪著我沒有什麼表情,我知道我不得已又要再一次黃牛了,我覺得好對不起外婆,不禁自己落下淚來。
不久,我分發了。我報到的第一天便請示長官:“我能不住公家宿舍嗎?我能回去與外婆一起住?我能裹小腳嗎?”
長官很生氣,又很疑惑的訓了我一頓:“當然不行!這是什麼年代了,還裹小腳,想想:女生裹了小腳,還能上班嗎?”
我哭了,我真的很對不起外婆,她老人家一生只有這麼區區一點心願,為什麼會這般困難呢!
我只好厚著臉皮,再度回外婆家,當面懇求外婆原諒。我說:“再幾年,我當了主管,我就可以自己做主了!”
我一階一階地往上升官,而外婆也一年又一年地苦等。可是,再大的官,都有上司騎在上頭,永遠是:“眾人之上,眾人之下”,我哪能做得了主?
一九七一年,外婆九十二高齡,已經接近她生命的尾聲了,又老又弱,她說:“要裹就要快,我要走了。”我直覺地感到外婆的聲音好是沙啞,而且哽哽咽咽,已經低沉到快聽不清楚了。
我知道我已不急不行了,便趕忙上辦公室,再度請示長官。但儘管我幹求萬求,一至淚流滿面,泣不成聲,仍然不准就是不准:“這是什麼時代了,還做這種傻事!”
我只好辭職,為了外婆,我已別無他法。因為外婆實在不能再等了。我以最快的速度遞上辭呈,並辦理移交,幾番大小典禮,又留又送,我活像一具失魂落魄的行屍走肉,但無論如何令全體長官部屬惋惜,我這算是真正回到老人家的懷抱裏了。
但一切似乎都太遲了。外婆已油盡燈枯,不能起床,沒有幾天,便真的走了。她老人家真的等太久了。
臨終,外婆被換鋪到大廳前,我跪在她老人家身旁羞怯地用裙子遮蓋住兩腳,這是習慣,多年來每當外婆提到,“小丫頭,這偌大一雙腳丫子,真能見人嗎?”,我總先跪下來,向外婆道歉說聲對不起,並設法把兩腳遮掩到裙子裏。但這次,外婆已經不能說什麼逗我的話了。她只示意要我向後轉身,背對著她,我提起裙擺,照著轉,正要放下裙擺來遮蓋兩腳時,我似乎感覺到有只手,正有氣無力地掙扎著,並且一再試圖觸摸我的腳,但才微微地碰了一下子就沒動靜了。我感到有異,猛然回頭。啊!原來外婆已經斷了氣了。
我哭得死去活來,不停地嘶喊著,“外婆!外婆……”,但一次又一次,我哭暈了又醒,醒了又哀痛暈厥,卻仍然沒有聽到外婆像往日一般親切回我應我的慈祥聲音,我好傷心,不停地自言自語:“外婆,您是在生我的氣嗎?”
我默默地跪著向外婆懺悔,我向外婆稟告我一定會自己自動把兩隻小腳裹好纏好,然後來到墳前祭拜,以告慰她老人家在天之靈。
我低垂著頭,含著盈眶的淚水,我想:“我這一生,真能這樣辜負外婆的親情與愛心,就只一雙小腳而已,真能這樣讓老人家區區一點心願落空嗎?就只一雙小腳而
已,不是嗎?我真的太不孝了!”
不讓媽媽再掉半滴眼淚
國三時,因為忙升學模擬考功課太重太緊,實在抽不出時間到醫院輸血,心裏總希望能熬到考後再去。
哪知考試當天,我已臉色蒼白,全身疲軟困乏,兩眼一片昏花。我雖然心裏十分清楚,我的血紅素必已降到五以下,很快就會暈倒而不省人事,但我仍然撐到考完,依稀迷糊地聽到鐘聲已經響起。
放榜時,我落榜了,而且還三科紅字。回家,雙手呈上成績單給媽媽過目,只見媽媽靜靜地一句話也沒說,雙眼紅紅地直掉眼淚。
我想我這貧血絕症已折磨外婆跟媽媽十多年間,幾乎哭幹了眼淚,幾乎生不如死,怎能再讓媽為我的成績操心呢?如果今後我再讓媽掉一滴眼淚,我還算人嗎?
我趕快跪下來道歉,向媽說了一句又一句的對不起,我趴在**膝蓋上,哭著發誓,“媽,我這一生決不讓您老人家再掉一滴眼淚!”
我已六十二歲,也已成家立業,養育了二男三女,但我至今,從未讓媽媽再傷心落淚,甚至,我的兒女,也不曾讓我傷心落淚,因為從他們出生的第一天開始,他們便不曾看過自己的媽媽讓她的媽媽傷過心,落過淚。
我一生寧苦自己,也不苦別人。寧叫自己哭瞎了眼,也不叫別人落半滴淚水。媽媽說:別人的淚水,也是她的淚水。
我不讓小蟲蟲的媽媽掉眼淚,也不讓小蝴蝶、小螞蟻或小鳥的媽媽掉眼淚,當然,也不會讓小老鼠、小蟑螂的媽媽掉眼淚。我還要做他們的媽媽,比他們的媽媽更愛他們。
對方媽**眼
用自己看別人的眼睛,來看自己,並用自己看自己的眼睛來看對方。我們自己的媽媽看我們總是十全十美,毫無任何瑕疵,而對方的媽媽看對方,也總是零缺點。所以一生的不平不滿,大多出於我們的眼睛是我們媽**眼睛,看不到自己的缺點,也看不到別人的優點。而早晚能時時處處都無怨無悔的,則是我們的眼睛是對方媽 **眼睛,舉目望去,儘是好人好事,這是真正可以看到今世幸福圓滿的溫柔慈祥眼睛。
爸爸和我
由於參加二二八事變,爸爸和媽媽都被判了死刑。後來,白色恐怖,又不知如何被牽扯上了,爸爸和媽媽就這樣不知下落地失蹤了。
全台中市民發動萬人簽名,推派代表到南京向蔣經國先生陳情,總算媽媽被放了出來,而爸爸仍然半點音訊全無。
媽媽回來後,病得很重,一直無法起床。外婆教我煮東煮西,洗這洗那,當時才僅十四歲的我,硬是勇敢地把這個家撐了起來。
有一天,夜很深,突然有人很急地直敲我們家的門。我好害怕,便把弟弟妹妹全叫醒了,一來壯膽,二來以防萬一不測。我打開了門,原來台中看守所的伯伯來告訴我,有人在臺北六張犁公墓發現了爸爸的屍體,要我半夜趕忙北上查看究竟,否則被人搬動了,就再也找不到了。我才十四歲,又是小女生,而且還是地中海絕症患者,
我哪有這份能耐呢?這位伯伯看我哭了,便說:“我陪你跑一趟吧!”
當天差不多天亮的時候,我們總算找到了爸爸冰冷的屍體,雇了一部車,偷偷運回台中。
我發覺爸爸胸口還有點熱熱地,便跑去找一位陳伯伯,他是留學東京帝大的名醫,我跪著懇求他設法救救爸爸的生命。
爸爸醒了,也活了過來。但已經被處死的罪犯,早已沒有戶口了。我的爸爸只好躲躲藏藏,過著不見天日的黑暗日子。現在爸爸的冤獄已經平反,爸爸也可以和一般人一樣過正常生活了。
這期間以一個政治犯的家屬而言,可以說,有多辛酸就有多辛酸。
爸爸回來後,頭幾年,根本不認識我是他的誰,因為嚴刑拷打,已使得他的記憶完全喪失。尤其是爸爸不平不滿的憤恨心,十分強烈。
我從十四歲開始,每天侍候著神智不清的爸爸和常年臥病在床的媽媽,我每天都挨爸爸的打和罵,也在爸爸的打罵中,堅強地一天天長大。
左鄰右舍都不忍心眼睜睜看我這樣不擋、不躲也不閃地跪著挨打挨駡,都好想幫我解圍,但我都拒絕了,因為我怕爸爸會更生氣。好幾次管區員警先生也叫我去問話,十分關心,但我都告訴他們:“請讓爸爸盡情發洩吧!爸爸是再也經不起任何打擊了。”親朋戚友,還有左鄰右舍,還有我的同學,都不贊成我這般認命地挨打、挨駡,他們都怕我會被打出內傷,或被打死。但爸爸呢?
今年我已是六十二歲的老太婆了,但在這漫長的五十年間,對爸爸的打和罵,我從沒擋過半次,也沒躲過半次閃過半次。我決不傷害我的爸爸,因為他真的已經夠可憐的了。為了臺灣同胞的幸福,他把他自己的一生給犧牲了。
很多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從不頂撞我父母,也決不做爸媽不高興的事。我每天不離開父母,守著他們,護著他們,即使當了別人家的媳婦,也利用上下班或假日,每天回娘家去照顧他們的起居生活。
記得大學剛畢業那年,我的教授很疼我,師母又是臺北市黨部副主委,替我安排了一項非常令人羡慕的好工作。教授說:“爭取這職位的很多,你明天準時去報到,知道嗎?”
我點點頭。
可是,我還得回報爸爸媽媽才行呀!
我趕回家,好是高興,豈奈爸爸不知去哪里了。我告訴媽媽,我先去報館打工,下了班再回來找爸爸。
當晚,我回到家,爸爸因為太累,已經睡著了。我看爸爸睡得好甜、好熟、內心好是欣慰。這段日子,爸爸為了逃債躲債,幾乎不敢明目張膽地回家,更為了票據通緝,都睡得很不安穩,或許太久沒睡好了,今天竟然能睡得這麼甜、這麼沉,就讓老人家難得地補一補眠吧!
我坐在床邊,靜靜地看著爸爸,想想他坎坎坷坷的一生,真值得嗎?我不知道救臺灣為什麼會是爸爸的事?又為什麼會是我們家的事?
我等到第二天中午,爸爸才逐漸從昏昏沉沉中,醒了過來。當然,我報到的時間早巳過了,工作也沒了。
教授很生氣:“為什麼不叫醒爸爸呢?”
我一臉歉疚地直掉眼淚,真的,我哪忍心叫醒爸爸呢?可憐的爸爸已經不知多久沒這樣睡過覺了。
如果是您呢?
附注一:我到今天仍然不瞭解為什麼已經被當屍體丟棄在六張犁公墓的爸爸沒有死?又為什麼從來不信任何宗教的爸爸,會口口聲聲地說觀世音菩薩讓他死,使他變成屍體被丟出來後,又讓他活。您相信這世間真有觀世音菩薩嗎?爸爸說他在死牢時,天天都看到觀世音菩薩。
慈母手中線
我知道我這絕症患者,已經來日無多。可是,我實在很捨不得丟下我這五個孩子,我好牽腸掛肚,我不敢想像,當我兩眼一閉,這世間會有誰肯來照顧他們? 古老有過這麼一則膾炙人口的傳說,在耳語間,被世人不公開地一代又一代地神秘歌頌著:“兒女們如果能穿著親生母親親手編織或縫製的衣服、圍巾、帽子,其安全上的保障,遠較密教中,最為上乘的披甲護身,更為利害,不但可以有效消解各種大小災難,如疾病,舟車之禍、水火災……等等,並且可以招致各種幸運的福報,使兒女們從此一生平穩、平順、又平安,直到子孫滿堂,仍然綿延不絕,無窮無盡。”
我好盼望我能永遠和兒女們生活在一起,能和兒女們日夜不分離。只要有任何機會,我一定要呵護他們,一定要庇佑他們,讓他們往後一生的日子,都能十分平安。所以,我告訴醫生和護士,趁現在尚有一口氣在,我要給我每個孩子,各打一件毛線衣、圍巾和帽子。他們說:“您都病到這般地步了,兩手也都快完全癱瘓到報廢了,真還能拿得牢毛線針?真還支撐得住嗎?”
我很有自信地點點頭,並請求他們破例准許我起來半躺半坐。
我每天邊吊點滴,邊打毛線。孩子們則輪流守著我,也不停地為我撿拾一再掉落地上的毛線針,看來我的左右手,似乎已逐漸不聽使喚了。我一針一線,耐心地吃力慢慢打,孩子們很不忍心我如此硬撐苦撐,都你一句、我一句,一再求我別這樣折騰自己了。我告訴孩子們:“這古老的傳說是真的,它讓媽媽死後還能活著陪伴您們。”
我不停地趕,有時棒針、有時鉤針。好幾次,勞累過度了,暈倒又被救醒,也好幾次,病情危急。孩子們哭呀哭地,我說:“別擔心,媽媽還沒把您們的毛線衣打好呢!”
今年春節,大女兒從俄國回來團圓。莫斯科已攝氏零下四十五度了。我不眠不休地匆匆趕出一條厚厚的圍巾。我想,每個人都是被逼出來的,不這樣,我真不知要何年何月才能打出一件像樣的成品來呢。
十天后,大女兒又得回學校去繼續她的研究。在機場,有不少人肛著她脖子上的圍巾,好是詫異,這些人議論紛紛:“這圍巾怎麼打得這般爛呢?而且還濕濕地,這小姐看起來手腳好好地,怎麼會打到這般亂糟糟呢?毛線不是拉得太松,就是繃得太緊,突然粗,突然細,怎麼會一點章法都沒有呢?”
大女兒差點哭了出來。我說:“很對不起,媽讓你受委屈了。告訴他們,這是媽病危中,含著淚水,硬撐硬打出來的。但媽已盡力了!”我不禁哭了出來。
大女兒趕忙過來緊緊摟著我,哽哽咽咽,也泣不成聲。
真正的絕症
一個人如果真正想活,即使得了絕症,也不會死。
一個人如果真不想活,即使輕微到只是蚊叮蟲咬,也一定會死。
所以,當一個人真不想活時,他所得的,才會是真正的絕症。
我大學時,有位同學被計程車司機載到偏僻地方強暴了。她很傷心,一直想自殺,後來大家說好說歹不斷規勸、安慰,她終於想通了。
但從此她可真的生不如死。因為每個人都很關心她,都很愛她,只要一見到她要出門,或要到哪里去,都爭先恐後地提醒她:“小心唷!可別再被壞人強暴了!”
你一句,我一句,人人為她好。然而,每天不停地在耳際響起的是永無休止的強暴,再強暴,對她內心的痛,一挖再挖,真不知何年何月何日,一肚子的創傷才能撫平康復。這種二度、三度,甚至無窮無盡的一度又一度的傷害,使她永遠活在被強暴的悲慘記憶裏,無法過一天正常人的正常生活。結果,她受不了大家的愛,為求解脫,她自殺死了。
另外還有一位同學,在羅斯福路等公車時,被超速的重型車輛輾斷雙腳,她在急救後,人是清醒了,但好好的“玉腿”卻被截肢了。她很痛苦,很自怨自艾,她已經沒有求生的勇氣了。還好,一些好友不停地規勸、安慰,終於她想開了,很認命地裝了義肢,回到學校上課。
每天,好多人關心她、愛她、照顧她。只要她稍稍一動,便有不少同學跑過來,“你是截肢的人,要小心,別摔倒唷!”
她想到操場走走,又有一大堆人來看著她、提醒她:
“你是截肢的人,怎能去操場呢?還是待在教室裏比較安全吧!”
每天,你一句,我一句,幾乎所有愛她的人都不放心這截肢的人,怕她跌傷,怕她又摔斷了腳。但有誰瞭解,這截肢的人整天在二度傷害、三度傷害……中,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截肢再截肢,一再地被提醒她那有如利刃穿心般的痛,一再地被挖瘡疤,她永遠不能跟正常人一樣地過正常生活,也永遠活在別人對殘障者的憐憫與施捨中,她真的比當年截肢的痛苦還百倍痛苦,何況,當年截肢,才僅僅不到四個小時而已,但如今卻得天天被截肢,時時被截肢,甚至所有愛她的人都有意無意地動不動就截她的肢。
終於,她活不下去,她也自殺了,但瞭解她內心世界的人,都為她高興,因為她從此不用再被分分秒秒地截肢再截肢了。
車禍沒有殺了她,醫院的截肢也沒有殺了她,然而,這些愛她的人,卻很殘忍地把她截肢再截肢地,直到她活不下去,直到她死了,才肯放過她。
任何絕症都不會是致命的絕症,只有對絕症患者的特別關愛,所加諸絕症患者的一度又一度的無心傷害,才是真正的殺人兇手,也才是真正的絕症。現在,說我自己吧!
我承認我所罹患的嚴重貧血症,的確非常嚴重,我時時暈倒,時時休克。
但我真有必要每分每秒都生活在嚴重貧血症的陰影裏嗎?我真不能把嚴重貧血症的沉重包袱丟掉個幾分鐘幾小時或一陣子,來讓自己偷偷喘口氣,來像正常人一樣地過正常生活嗎?我真有必要,每分每秒都要念念不忘我那致命的絕症,而不斷地讓自己過得那般恐怖緊張嗎?
從我八個月大開始,我便是外婆手掌心裏緊緊抓著不放的小金絲雀,不能有任何自由,不能飛,也不能自己走。即使我上了小學高年級,也由家人全天候監控著,為什麼不能讓我自己學習照顧自己呢?我除了到學校上課,幾乎都被關在自己的小小房間裏,自己一個人默默地玩自己的玩具,不能出外透透氣,更不能出去玩。固然,外婆好擔心我的生命安全,但我真有這麼危險嗎?
由於關閉久了,我變得很自封自閉,讀到大學畢業,仍然沒有跟任何同學一起玩過,也沒有跟老師或同學交談過,我幾乎不知道我也會說話。當同學們在玩這玩那,說東說西時,我都只能傻傻地站在旁邊,遠遠地呆望著,說真的,我好羡慕唷,但老師怕我出狀況,外婆怕我有危險,舉凡一般學生可以做的一切日常活動,我都被禁止,因為我是個嚴重的貧血絕症患者。
大學畢業時,我們系主任叫我去他辦公室,特別告訴我一些做人處事的道理,他說:“我知道你絕對不是啞巴,可是你為什麼不會說話呢?你要勇敢地突破你自己,想辦法讓你自己開口!”我羞慚地點了點頭,忍不住哭了,我想向系主任說聲謝謝,可是卻一句話也說不出來,只覺得自己不住地顫抖不已。
“我怎麼有可能會說話呢?”我想。
我每天吃藥、打針,都不用說話。讀書、寫字、抱洋娃娃、玩小東西,也全不用說話。小房間裏,像單獨囚禁死刑犯的地牢,與外界完全隔絕,每天面對四片牆壁,更不用說話,因為牆壁也不會說話。
家人說:“乖乖待在房間裏,才不會有三長兩短!”一個人活著,就只為了不能有三長兩短嗎?
我升上初中,經常楞楞地凝視天空,我問自己:“每天這般單調、枯燥、又死板又公式化,可說十二萬分索然無味,但我為什麼要活著,值得嗎?不活又會怎樣?”
我也問過外婆、問過媽媽,甚至也問過難得一見的爸爸,但大家都紅著眼眶,滿滿的淚水,卻什麼也沒有回答。
我們一家大小都很在乎我,尤其是外婆和媽媽。我活著,我很痛苦,因為我每分每秒都被提醒我是嚴重的貧血絕症患者,而我若不想活,則外婆和媽媽會因為我的死,而從此生不如死。這種痛苦,將比我活著所忍受的,會更加重百倍千倍。我之所以必須活著,正是為了外婆和媽媽,我寧可自己背負十字架,背到死,也不願讓我外婆和我媽媽受這種不必要的苦。他們這般疼我,我怎忍心拖他們下水,怎可恩將仇報呢?
我曾請求我外婆和我媽媽:“請所有家人,不要一天到晚,把我看成嚴重的貧血絕症患者,也不要這樣反應過度,就請放我一馬,給我一點自由空間,透透氣,好嗎?”但不管我如何哀求,我外婆和我媽媽都堅持不准。他們說這樣會失去我,因此,他們決不能冒這種險。
我六十二年來,都只乖乖地聽話,每天按家人所規定的模式過生活,像家裏豢養的小狗狗,主人要它怎麼樣就怎麼樣,不准有自己的思想和生活。可是我不是小狗狗,我怎能活得像一隻小狗狗呢?
嚴重貧血絕症是塊大招牌,每分每秒壓在我頭上,而我連說“不”的權利都沒有。
嚴重的貧血絕症或許真的很嚴重,但真正嚴重的應該是這貧血絕症,而是在這貧血絕症的招牌下,反應過度的親人與家人剝奪了病患像正常人過正常生活的權利,並且每天不停地給予病患特殊的禮遇,使病患永遠走不出貧血絕症的陰影,甚至為此而喪失求生的意義和求生的意願。
這些年,我的親人和家人,為了怕我死,而給予我全天候二十四小時無微不至的呵護和照顧,豈奈對我這事事聽人擺佈的病患而言,由於這些愛我疼我的親人和家人,使我一直無法掙扎出嚴重貧血絕症的魔掌,而一再想一死了之,以求解脫。說簡單一點,這些怕我死的人,正有意無意地成了逼我死的兇手。
當一個人真正不想活的時候,他一定會死。
當一個人真正不想死的時候,他一定會活。
任何絕症都不可能死人,除非這人真不想活。所以,很多人,因為愛,而使不會死的絕症病患,因為不想活,而真的死了,這是真正的絕症,與醫藥完全無關。當一個絕症病患,被看成絕症病患,而必須按絕症病患來過與正常人不一樣的生活時,這人必然會因此而成為真正的絕症。
最好的治療是讓病人完全忘記他是病人,讓病人活得完全跟正常人一樣。
我雖然無力反抗傳統的束縛,但我知道我不會死於嚴重的地中海貧血絕症,而會葬身在這些愛我疼我的親人和家人分分秒秒緊抓不放的手裏。
我的期望
人生不可太過完美,會遭天忌與天譴,所以人人都必有缺陷,只是種類與樣式,彼此不盡相同罷了。既然如此,誰都無權希望能跟別人:生得一樣、長得一樣,或過得一樣。由於是天地間獨一無二的我,給我的,也必是獨一無二的。
每天,我都很認命認分地把我該發作的,一一讓他發作完。雖然發作時,這如同冰天雪地般的嚴寒酷冷,是很難忍受的痛苦折磨,且早晚間不定時,又無限次,但我所日日再三祈求的,決不是拿掉這痛苦或減輕這痛苦,而是請神賜我足夠的忍受力與耐力,來成全我一直能活著忍耐下去。
沒有紅血球,便沒有儲存或輸送熱能與養分的功能使我每每突然喪失體溫與體能,如陷身冰窖,而全身痙攣拘縮,令我不停地抽搐顫抖,又痛又苦,但家人都愛莫能助地眼睜睜看著我翻來滾去,哭到聲嘶力竭,直凍到昏死,仍然束手無策。或許,急救會醒,但那總是神的奇思異典,絕非必然。我好期望能每次急救都一定會醒,而且很快就醒。以免原本幾近崩潰的家中大小,又成熱鍋上螞蟻而飽受煎熬,那就太過可憐了。
不可出名,不可出鋒頭
一名地中海貧血症患者,最重要的事是一天能活過一天,跟正常人一樣,能繼續活下去。
輸血排鐵都是例行的家常事,沒什麼大學問,但任何治療過程,不管多麼簡單,都步步隱藏著無窮的殺機,越公式化的,越不經心,也越危險。
我們家始終由專業醫師和護理師來幫忙做這些別人不當一回事的小小事。我父親怕我一死,會拖累我外婆和我媽等一家人都活不下去。
我們家很在乎能保住我小生命的每一件事,包括大事和小事,所以,我外婆再三叮嚀我父母,決不可讓我出名或出鋒頭,以免驚動明察暗訪的鬼神,半夜把我抓走。
從小學,而中學,而大學,甚至再更上層樓,我都一路平步青雲,即使出了社會,參與各種國家考試,也都十分順利,但我父母都不准我接受表揚,或公開露面領獎。
我外婆活了九十二歲,便丟下我這心肝寶貝外孫女而自己先走了。但她老人家卻留下一大堆規矩,要我父母一定要處處小心,別讓我被明察暗訪的鬼神,發覺到我還活在人間,以免橫生枝枝節節,而增添不必要的麻煩。
“不可出名,不可出鋒頭”,這是我絕對不敢稍稍掉以輕心的庭訓。我在任何場合,都不出風頭,也不出名,處處含藏收斂,永遠默默無聞,做個名不見經傳的平凡人。 畢竟,能活著,一切才是真的,當一個人一命嗚呼時,世俗的榮耀,又能代表什麼呢?
我相信外婆的愚和土。我奉行她的每一句話,不亞古聖先賢的至理名言,雖然這些都很不科學,但她的人和她的話,卻永遠活在我的心中。
“浮露而不深沉者,其壽不永。”
武士道
日本人講究武士道。一個夠格的武士,決不跟比自己條件差的人比鬥,而且不背後襲擊對手。如圍棋,段數高的人,決不與段數比自己低的人較量,除非讓子。
我沒有受過日本教育,也沒學過一字半句的日文,但我崇尚日本的武士道。
我決不與條件比我差的人爭,或吵,或較量。所以,時常很多人看我被人無理羞辱欺侮,都從來打不還手,罵不還口,都很驚訝。我說:這些入學歷比我低,地位比我差,福氣比我薄,家境比我苦,我怎能與他們一般見識呢?我豈能自己作賤自己呢!
我雖然不配當武士,但我堅守武士道。
產前篩檢
從醫院所提供的刊物上讀到,地中海協會很熱中於產前篩檢及結婚前的健康檢查,他們主張以人工流產來打掉地中海貧血症的胎兒,或令同樣是帶因者的男女不要結為夫妻,以免生下地中海貧血症的孩子。他們相信只要不斷宣導,再幾年這種孩子的出生率必可趨近於零。
我聽了以後,很不以為然。
這個社會需要形形色色的人來共同組成,其中也包括地中海貧血病患。每個人的出生,都必有他不能被取代的特殊任務和理由,每個人都有他求生的權利,不能被剝奪也不能由他人來替他做主,擅自決定他的生或死。
地中海貧血症胎兒,不是殺人放火或作奸犯科的十惡不赦死刑犯,為什麼在媽媽肚子裏就得被判處死刑,而沒有能為自己說半句話,這樣不會太不公平嗎?不會太霸道,又太不人道嗎?地中海貧血症的病患,除了要每月定期輸血及每天排鐵外,完全對社會沒有構成一絲一毫的傷害,何況地中海貧血症病患,不會傳染,也沒有任何殘障,可以完全和正常人一樣地上學上班,為社會奉獻,為公眾服務。這樣的人,為什麼連降生人間的權利都沒有呢?
聖經說:“每個人都是天主的精心傑作,而且每個人的誕生,都有他不能被取代的特殊理由,有他的神聖任務與使命。”又說:“任何人,都沒有資格殺人,也都沒有權利替別人決定生死。”
我自己是應該被篩檢掉的中度地中海貧血症病患。我媽堅持不人工流產,不打胎,才幹辛萬苦保住我這條小命。我從出生不滿周歲便開始靠輸進外人的血而活。但我相信,我六十二年間的努力,對國家社會而言,值得這些輸進我體內的血,也值得那些昂貴的排鐵劑。
我有完整的學歷,也有十分安定的職業和事業。我有幸福的家庭和五名健康健全的優秀兒女。說真的,比正常人遜色。我很不能理解,像我們這種地中海貧血症的胎兒,為什麼沒有降生人間的權利?又為什麼在媽**肚子裏就要被處死?
您們不覺得我們冤死得太無辜嗎?您們不會太霸道、太不人道嗎?您們實在太殘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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