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大家好
我最近在讀憲法
讀到立法委員的產生方式時,有幾個名詞看不懂
前項第一款各直轄市、縣市應選名額,依各直轄市、縣市人口數比例分配,並按應選名額劃分同額選舉區選出之;第三款名額,由獲得百分之五以上政黨選舉票之各政黨依得票比率選出之。
其中“同額選舉區”是什麼意思呢
“政黨選舉票”是什麼意思呢
希望有瞭解的前輩能幫我解答
謝謝
我順便分享一個在網路上找到的“單一選舉兩票制的政治意義”
憲政(評)093-113號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August. 31 20044
單一選舉兩票制的政治意義
憲政法制組顧問 高永光
立法院現在正在舉行臨時會,臨時會的重點之一是朝野共同推動的修憲案,雖然朝野的修憲主張有所不同,但是單一選區兩票制,卻是各政黨最有共識的修憲主張。單一選區是指一個選舉區只選出一名立法委員,和現行的制度比較,過去我們每一個選舉區都選出超過一名以上的立法委員,舊的制度叫做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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