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270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数位男女177 手机 会员卡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创作大师奖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1 鲜花 x260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棒球] 〈世界杯女棒赛〉不敌澳洲 中华苦吞二连败
转贴自 http://sports.yam.com/sh...0000081381

曾在热身赛击败过澳洲队的中华女将,今天(1日)在第二届世界杯女子棒球赛奋战了七局,可惜无法突破零分的魔咒,0比4不敌澳洲队;尽管全场只有两次失误,比起昨天好上许多,但也因此造成失分,总教练杨贤铭认为,之后的比赛球员还是要尽量减少失误才是。

首局三上三下的澳洲队二局下就有攻势,第五棒Renee Straumietis靠着中华队失误上垒,跟着第七棒Mel Gregory轰出一记左外野方向的三垒安打,送回该队首分。

比赛紧张刺激,五局上中华队王雅芬靠着对方失误上垒,第九棒代打的黄琼仪在两人出局情况下适时送出一支安打,形成一、三垒有跑者的得分机会,中华队采打带跑战术,在打者挥棒后,垒上跑者都有向前奔跑的动作,澳洲捕手原本想传二垒,但在来不及的情况下临时改传三垒,打击的曾贞绮闪避不及,被判妨碍守备而出局,中华队与本战首分擦身而过。

中华队拼命死守,直到五局下,中华队先发投手胡佳欣控球不稳,一次四坏球后又投出触身球,总教练杨贤铭见情况不对,换上朱玲吟救援,但朱玲吟在压力下控球也不甚理想,送给对方两次保送,使得澳洲队几乎没费什么力就又赚进三分,取得4比0领先。

六局上中华队原本首位打者是第二棒黄敬咏,但是前一局因妨碍守备而出局的曾贞绮又拎着棒子上场打击,且击出安打,不过澳洲队总教练发现这个错误提出抗议,曾贞绮的安打取消,原本该上场的黄敬咏也被判出局,之后第三棒刘自鑫虽又打出安打,但后面的队友无法提供火力,中华队又一次无功而返。

赛后总教练杨贤铭表示,双方实力接近,只要球员临场正常发挥就有机会获胜,「可惜失误、触身球和捕逸的发生造成失分!」这场比赛中华队没有采用指定打击,而是由投手兼负打击任务,对于这点杨贤铭说:「因为胡佳欣打击也不错,加上速度不错,也可转守外野,所以让她上场打击。」

而六局上好不容易击出安打的曾贞绮,不幸美梦变成一场空,让她有点生气,不过也只能接受。尽管二连败,中华队仍不气馁,「基本上,赛前大家士气都很高昂,都想赢得比赛,可惜还是失误坏了好事。」曾贞绮说道。

第二届世界杯女子棒球一连有七天比赛,TVBS-G或是台湾音乐台提供赛事现场直播服务,无法到场为这些娘子军加油的球迷,欢迎透过电视为她们加油

【心得感想】

女子棒球在国内本就不盛行
想有好表现应该有困难
不过人不亲土亲 中华队加油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局域网 | Posted:2006-08-02 08:18 |
J1215934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8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女子棒球
国内应该是女子垒球比较风行
但以国内职棒的环境下
女子棒球好好发展
应该可以进步很快才对^^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8-02 11:22 |
jamikan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50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女子棒球
对女生好像还很陌生
要多多加油基本功
滚地球和接球投球准确度
都要加强
还有很多进步空间的
加油喔 表情 表情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8-02 11:30 |
小薛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头衔:  ~♡ ~♡
风云人物
级别: 风云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9 鲜花 x222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看来这次只能当作是练兵了


献花 x1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6-08-02 22:42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1209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