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485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袭人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2 鲜花 x38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古文][分享] 抚州颜鲁公祠堂记-曾巩
赠 司 徒 鲁 郡 颜 公 , 讳 真 卿 , 事 唐 为 太 子 太 师 , 与 其 从 父 兄 杲 卿 , 皆 有 大 节 以 死 , 至 今 虽 小 妇 人 皆 知 公 之 为 烈 也 。

初 , 公 以 忤 杨 国 忠 斥 为 平 原 太 守 , 策 安 绿 山 必 反 , 为 之 备 。 绿 山 既 举 兵 , 与 常 山 太 守 杲 卿 伐 其 后 。 贼 之 不 能 直 窥 潼 关 , 以 公 与 杲 卿 挠 其 势 也 。 在 肃 宗 时 , 数 正 言 , 宰 相 不 悦 , 斥 去 之 。 又 为 御 史 唐 旻 所 构 , 连 辄 斥 。 李 辅 国 迁 太 上 皇 居 西 宫 , 公 首 率 百 官 请 问 起 居 , 又 辄 斥 。 代 宗 时 , 与 元 载 争 论 是 非 , 载 欲 有 所 壅 蔽 , 公 极 论 之 , 又 辄 斥 。 杨 炎 、 卢 杞 既 相 德 宗 , 益 恶 公 所 为 , 连 斥 之 , 犹 不 满 意 。 李 希 烈 啖 汝 州 , 杞 以 公 使 希 烈 , 希 烈 初 惭 其 言 , 后 卒 缢 公 以 死 。 是 时 公 年 七 十 有 七 矣 。

天 宝 之 际 , 久 不 见 兵 , 绿 山 既 反 , 天 下 莫 不 震 动 。 公 独 以 区 区 平 原 , 遂 折 其 锋 。 四 方 闻 之 , 争 奋 而 起 , 唐 卒 以 振 者 , 公 为 之 倡 也 。 当 公 之 开 土 门 , 同 日 归 公 者 十 七 郡 , 得 兵 二 十 余 万 。 繇 此 观 之 , 苟 顺 且 诚 , 天 下 从 之 矣 。 自 此 至 公 殁 , 垂 三 十 年 , 小 人 继 续 任 政 , 天 下 日 入 于 弊 , 大 盗 继 起 , 天 子 辄 出 避 之 。 唐 之 在 朝 臣 , 多 畏 怯 观 望 。 能 居 其 间 , 一 忤 于 世 , 失 所 而 不 自 悔 者 寡 矣 。 至 于 再 三 忤 于 世 , 失 所 而 不 自 悔 者 , 盖 未 有 也 。 若 至 于 起 且 仆 , 以 至 于 七 八 , 遂 死 而 不 自 悔 者 , 则 天 下 一 人 而 己 , 若 公 是 也 !

公 之 学 问 文 章 , 往 往 杂 于 神 仙 浮 图 之 说 , 不 皆 合 于 理 , 及 其 奋 然 自 立 , 能 至 于 此 者 , 盖 天 性 然 也 。 故 公 之 能 处 其 死 , 不 足 以 观 公 之 大 。 何 则 ? 及 至 于 势 穷 , 义 有 不 得 不 死 , 虽 中 人 可 勉 焉 , 况 公 之 自 信 也 欤 ? 维 历 忤 大 奸 , 颠 跌 撼 顿 , 而 终 始 不 以 死 生 祸 福 为 秋 毫 顾 虑 , 非 笃 于 道 者 不 能 如 此 , 此 足 以 观 公 之 大 也 。 夫 世 之 治 乱 不 同 , 而 士 之 去 就 亦 异 , 若 伯 夷 之 清 , 伊 尹 之 任 , 孔 子 之 时 , 彼 各 有 义 。 夫 既 自 比 于 古 之 任 者 矣 , 乃 欲 眷 顾 回 隐 , 以 市 于 世 , 其 可 乎 ? 故 孔 子 恶 鄙 夫 不 可 以 事 君 , 而 多 杀 身 以 成 仁 者 。 若 公 , 非 孔 子 所 谓 仁 者 欤 。

今 天 子 至 和 三 年 , 尚 书 都 官 郎 中 知 抚 州 聂 君 某 , 尚 书 屯 田 员 外 郎 通 判 抚 州 林 君 某 , 相 与 慕 公 之 烈 , 以 公 之 尝 为 此 邦 也 , 遂 为 堂 而 祠 之 。 既 成 , 二 君 过 予 之 家 而 告 之 曰 : 「 愿 有 述 。 」 夫 公 之 赫 赫 不 可 盖 者 , 固 不 系 于 祠 之 无 有 , 盖 人 之 向 往 之 不 足 者 , 非 祠 则 无 以 致 其 至 也 , 闻 其 烈 足 以 感 人 , 况 拜 其 祠 而 亲 炙 之 者 欤 ? 今 州 县 之 政 , 非 法 令 所 及 者 , 世 不 复 议 。 二 君 独 能 追 公 之 节 , 尊 而 祠 之 , 以 风 示 当 世 , 为 法 令 之 所 不 及 , 是 可 谓 有 志 者 也 。





没有爱情的时候是寂寞的.
拥有爱情却无法自由呼吸.
但我们都不愿因窒息而放弃,是吗?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6-07-12 09:25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96933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