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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的佛法都是為了啟發智慧,斷除煩惱,令眾生通往涅槃的境界,所以稱為法門。」
佛法,是一種具有本然性、安定性、普遍性的常軌,而被稱為「法性、法住、法界」, 所謂「法爾如是」的。這個常軌從佛教的立場,認為是由釋迦牟尼佛所創見,因此稱它為「佛法」。
教學的根機—有權教和實教。 (1).權教=以權巧方便隨順眾生根機,施設種種的教門,化導眾生逐
漸體解佛法。此是一時權宜,而究其目的,即為了攝其進入接受
實教的能力。如天台宗所立四教義中的藏、通、利三教,華嚴五
的小、始、終、頓四教,都是權教。若以四悉檀教學劃分,即
世界、為人、對治三種悉檀為權教。即「先以欲勾牽,後令入佛道」,叫「為實施權」。
(2).實教=對利根人,所謂機緣已熟,便直說佛陀自證的真實根本教義。 天台宗、華嚴宗的圓教,四悉檀中的究竟悉檀,都是實教。即「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叫「開權顯實」。
教理的內容—大別有空、有二門。 (1).空門=闡明一切法無非因緣假合,皆無實體存在,而生、住、異、
滅的現象,不過是眾生的一念妄執,即屬空門。惟各宗派對於空
的解釋互異,並無定論。如般若經典、中觀論、成實論等,都屬於空門。 (2).有門=闡明一切法實有,常住不變的,為有門。此門亦眾說紛紜,
難以概分。如真常系的經典、俱舍論,大抵屬於有門。 另外,尚有亦有亦空門、非有非空門,均不出空、有二門的思想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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