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203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
推文 x 鲜花 x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小品] 莫须有与想当然( 陈之藩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 Posted:2004-12-12 14:06 |
Ivon 会员卡 葫芦墩家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个人商品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验证会员
级别: 荣誉会员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鲜花 x1423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midsummer220于2004-12-12 14:06发表的 莫须有与想当然( 陈之藩 ):
莫须有与想当然( 陈之藩 )

    记得在小学的时候,每星期有作文课。国文老师除了在作文卷上有批语外,还 把全班的作文排好了名次,当堂唱名发还。如名次排在后面,显得非常难堪, 所以大家对作文全很努力。我本来就喜欢作文,再加上努力,所以作文发还时,常是名字在前几名之中。

    一次作文题目是北风,还是春风,我已记不清了,作完了自己很得意。当时觉得下星期发还时,我一定是在前几名之中。没有想到,不仅是前几名没有我,甚至中间也没有,而是排在最后一个。我根本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
有时候当自己的事情发生在别人的身上
有时候也是一种委屈
但是也是要相信他人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10-29 19:49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293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