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788 個閱讀者
觀星資訊》 觀星氣象 | 全天星圖及月相 | 即時影像 | 每月星象 | 台北星空 | 晴天鐘 | 親子觀星會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ddg917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分享] 五月上旬觀星木星流星慧星齊現身
(中央社記者黃文宗台北四日電)
一年當中,觀看太陽系最大行星--木星的好時機又到了
台北天文館今天指出,五月上旬的天空,不僅可好好觀看木星,
還有流星、彗星一起現身,相信可讓喜好觀星的民眾一飽眼福。

天文館指出,木星是太陽系中最大、最重的行星,
體積高達地球的一千三百二十一倍,質量是地球的三百十八倍,是顆龐大的行星。

木星將在今天晚上十一時到達「衝」的位置;
天文館表示,也就是以地球為中心,太陽與木星分別在地球兩側、相差一百八十度的位置上;
當晚觀看木星條件非常好,木星將會是天空最耀眼的一顆星。

天文館表示,中大型流星雨(新聞、網站)的寶瓶座η流星雨
(η為希臘(新聞、網站)字母,讀音Eta),
今年將在六日下午二時,數量達到最多,預估每小時約達六十顆;
觀看流星不需要望遠鏡,只要找個視野開闊、沒光害的暗處,張大雙眼仔細望著天空就行。

天文館說,目前為止,73P彗星的彗核碎片數量又再增加,總計五十九片,
隨著彗星愈靠近地球,愈可仔細觀看,預估碎片數量還會增加。



請大家多支持UD癌症解藥研發計畫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電訊 | Posted:2006-05-04 17:59 |
leacks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 鮮花 x32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有拍照的要發表阿!
讓大家也都能感受一下!

建議:
不要修成太小張,讓想要當桌布的能拿回去.
如果相機有a-b鍵的,就讓他跑個0.5~1小時,會有另類的風味喔!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台灣索尼 | Posted:2006-05-04 18:16 |
alwaysspeed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創作大師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31 鮮花 x35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leacks於2006-05-4 18:16發表的 :
有拍照的要發表阿!
讓大家也都能感受一下!

建議:
不要修成太小張,讓想要當桌布的能拿回去.
如果相機有a-b鍵的,就讓他跑個0.5~1小時,會有另類的風味喔!
.......
挺好奇的,什麼是A-B鍵?


不要瞧不起麋鹿~~!
Nikon D90 + Nikon AF-S 28-70 F2.8D + AF-S 80-200 F2.8D + AF ED 18-35 F3.5-4.5D + 35 F2D + 50 F1.4D + Reflex 500mm F8 + SB-800
我的部落格:
http://www.wretch.cc/blog/minieye1013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亞太線上 | Posted:2006-05-04 18:51 |
chenche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特殊貢獻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32 鮮花 x90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只要天氣好,儀器就準備架一架等木星來囉!哈哈哈.....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亞太線上 | Posted:2006-05-04 18:52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452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