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162 个阅读者
命理服务》 数位论命馆 | 免费排盘 | 星侨易学 | 五术书籍 | 线上论命 | 影音论命 | 八字命书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数 | 周公解梦 | fackbook 粉丝专页 |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nivenu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9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问卜] 问桃花
塔罗牌$i塔罗牌$i塔罗牌$i塔罗牌$i塔罗牌$i
剑后 正位杖4 逆位杯7 逆位剑7 逆位杯10 正位

【问卜者资料】1981/03/30/男170cm.65kg

【问题说明】

请问老师最近我会有恋爱的机会吗?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1-21 08:47 |
caishin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7 鲜花 x14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是不是最近我倒是不敢讲
不过你确实是有恋爱机会
可惜你会挑错人


欢迎来我的部落格看看:风水师老吴的脱壳秀
欢迎来我YouTube频道看看:CaiShin Life TV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1-22 02:58 |
nivenu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9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请问老师
    挑错人的意思是对方不适合我吗?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1-24 22:08 |
caishin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7 鲜花 x14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没有适不适合的问题
我讲挑错人是你会喜欢上不喜欢你的人


欢迎来我的部落格看看:风水师老吴的脱壳秀
欢迎来我YouTube频道看看:CaiShin Life TV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1-25 00:33 |
nivenu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9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老师
  不好意思,我迷糊了!您是说,我有恋爱机会,但对方并不喜欢我。虽然对方不喜欢我,还是会跟我谈恋爱吗?还是说,我会想要跟不喜欢我的人谈恋爱,而不和喜欢我的人谈恋爱?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1-25 18:47 |
caishin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7 鲜花 x14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也许你需要先了解一下...
有恋爱机会不代表一定会恋爱
所以以这一句话可以解释为
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
所以你不会恋爱

你不喜欢的人喜欢你
你也不一定会恋爱

我文中所讲都只是个机会
至于要怎么让机会成真就是你要去处理的问题了


欢迎来我的部落格看看:风水师老吴的脱壳秀
欢迎来我YouTube频道看看:CaiShin Life TV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1-25 20:23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836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