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840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b1203361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小说][心情] 情人v.s.爱人
与情人相处比较自由~彼此之间没有束缚~

而与爱人相处比较累~彼此之间多了责任~

像是做什么事~去哪里~会多了个人管~~

说管蛮难听的啦~~好听一点是『关心』~~

虽然没有什么不好~只是有时会感到厌烦~

不过~跟异性在一起~当然想要有个『名份』~

这样相处才能有个目标~~他就是所谓的爱人~

谁会想要总是处在暧昧的状态下呢~

但是话又说回来了~不一定在一起会更好~

所以暧昧不一定不好啦~~他就是所谓的情人~

看你如何选择~如何决定~~对自己比较好~~

不过~应该蛮难的~~因为人总是会矛盾的啊~~


【心得感想】

好矛盾唷= =a..



又是情人又是爱人...



可不可以把情人当爱人..爱人当情人..



两者合一..或许会更好..两者都优缺点都在一起..



可能会比较甜蜜中带辛苦..苦中带甜蜜..感觉不赖唷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1-16 13:53 |
Ivon 会员卡 葫芦墩家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个人商品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验证会员
级别: 荣誉会员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鲜花 x1423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b1203361于2005-11-16 13:53发表的 情人v.s.爱人:
与情人相处比较自由~彼此之间没有束缚~

而与爱人相处比较累~彼此之间多了责任~

像是做什么事~去哪里~会多了个人管~~
.......
我觉得很多东西
要看清楚一点啦
这样子对自己会比较好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10-10 16:11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840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