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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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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道] 生命之談
曾讀過一句話:「Don't go through life, but grow through」, 幾乎每個人都想過生命的意義與目的,也畏怯生命的消失,可是少有 人能駕乎生命之上,更沒有人能永恆地活著。

曾有位四十多歲的朋友跟我說:「我想到死後就在這個世界上消失了 ,這種感覺使我覺得很恐怖。你想想看!整個人不見了!什麼都沒了 ,那是什麼樣的感覺。」當時我無言以對。雖然每種宗教都有提到人 死後的歸宿,但那究竟是無法看到,而且與人間也無法再互相溝通, 對有情的人類而言,卻不是大部份的人所甘心接受的。

接觸宗教的人,大部份是想解決生活上的問題,有部份是想了解生命 或進而解決現今或死後的生命問題。若是想解決死後問題,這是最沒 法證明的,多繫於信者的情感所趨,有時甚至很不理智,如飛碟會之 類,全依個人的信念而有。

佛教是從感受生命的苦出發的,從原始的解脫當下的苦為主而演變成 了生脫死,乃至後來以脫離娑婆苦海為訴求,其原因固然是知生命無 常,變滅迅速,然而會變成對人間的離棄則可能是對苦的形容過於誇 張,對生命的透視過於薄弱的緣故。若是如此,則強調「如實觀」的 佛教是有被子孫傾家當產的憂慮。當然從另一個角度而言,可說人的 根器漸差,佛教不得不以更大的方便慈悲濟度眾生。尤其是當更多的 欲望造成人性懦弱的時候,人更難經得起苦或死亡的挑戰,於是慈悲 的訴求比智慧的鍛鍊更被迫切需要。

沒經過對苦的觀察而聽信經典或傳教者所說,如此不能算是真的「知 苦」,因而他也將看不到「苦集」,如此就對四諦不可能明白。真正 明白四諦是要靠對生命的觀察(實驗)才行,一昧地信仰是情感重於 智慧的個性,很容易被傳教者的口才說服,耽誤法身慧命的開展。佛 教徒總是常把「好感動,法喜充滿」掛在嘴上的風氣,這多少有易使 佛教變成訴諸情感的傾向。另外總是強調末法的觀念也是信仰重於實 踐的說法,不利佛教大雄力的開展,更不易使人體會真正的佛法。

生命是什麼﹖我們總是認為我們擁有生命,但事實上是因生命故有我 們,就像人以為自殺可以結束生命,其實仍繼續輪迴,另個我又再出 現;當生命的現象繼續,俱生我執依然出現,擁有只是被動沒有主權 。而學佛並不是要讓這個「假擁有者」得到妥善的照顧,而該是讓生 命像出籠的鳥,不再被假我囚鎖與佔有。

有這種超越假我的認同,也就具「出牢籠家」條件,否則即使是削髮披衣也只是外表。一個真修 行人應當具有「為法忘軀」的決心,不以汲營安樂為求,才能在重要 關卡上堅持而突破,達到更澈底的解脫自在,契入更廣大的法身。維 摩詰經言「此色身乃不堅、不可怙、當樂佛身,佛身者法身是也。」

修行者藉色身契入法身,若不能放捨色身纏縛,則終究不能脫離依於 個人觀念、習性的世界。這也是為何修道者多,證道者少的原因。很 多道心十足,用功也夠,卻缺臨門一腳者,除了可能用錯心與沒正確 方法外,主要就是那潛存的我、我所難以放下。

當初阿難急著想參加 結集,極盡用功能事,仍無法參究,終而放下身心休歇,就在那放下 間入了法性。若平常對自我把持太緊,造作地想放下也終是被潛在的 我拉回來。所以修行者必要有願放下自我的決心,而不是保護唯恐不 全,才能體會為法忘軀的實義。

由於「我」的觀念像牢籠關住了生命,使我們的生命都不再圓滿自在 地展現,失去其活潑的本相,遂不能與法身同體,所以修學以生命( 法身)為主的回歸,是轉化乃至消融「我」的正確方法。這方法不致 讓人在放捨我執後,成為沒有生命感的機關木頭人。

常見佛教對「我 執」的砍伐,弄得有些同修守著戒律不作多想,也不敢有自己的發揮 ,像個乖寶寶,明明是在家眾卻偏把自己框在出家人的框框裡,這樣 不讓生命活潑的任運,多少有扭曲生命,限制法身開展的弊病,如是 大乘的活潑氣象乃被扼殺了。

佛教是從僧團開始的,修行方法也是從 出家眾的生活方式發展,對在家眾的修行方式很少另外開展,所以一 般在家眾想修行,常是採用出家眾模式。尤其是密宗,動不動就是閉 關或下班後持咒禮拜極多遍,這其實是出家眾的生活,可是密行者想 修行的話,似乎非如此不可。在家人要顧到家庭與事業,又要修行, 這是很辛苦的。然而在家人或許不需像出家人的方式修行,而應當能 夠隨順在家生活特質,發展出在家眾的修行方法。亦即當掌握修行要 領,而非依形式來修。

在家眾的修行應偏重動態慧觀的培養,而不是在禪定上的加強,因為 在家生活六根面對六塵的接觸比較頻繁且複雜,修定不易(雖然理論 上更應該修定)。而修觀就不同,機會太多了。若具備正見基礎(從 聞法來),加上正思惟以破除世間誤見及捨離無義後,只要有起碼的 定力,就可訓練根塵相對時的覺照。

在覺照過程中配上正見與正思惟 協助,印證或修正以前所聞正見與思惟內容,而成就正確的覺觀方法 。再將比較成熟的方法用在日常行住中,透視一切言行舉止與思惟的 背後並沒有主體我,「起唯法起,滅唯法滅」,法外無他,不斷回到 法上,就會體會到生命的本質而成就慧觀,爾後就是繼續練習直往真 實法之途深入。在練習中重要的是不以知見為求,而是不斷培養覺性 ,不落得失計算與目的的執求,才能擺脫緣於自我的束縳。

由於這樣修行是在生活中培養的,所以較不需刻意「保任」而自然保 任。一般突然見法的方式,則需配以保任(加強定力)。又此生活中 的經常訓練本身就是培養三昧,所以慧中有定。這種不刻意把定慧分 開的方法雖不一定能入初禪乃至四禪,卻也能讓在家人去過著自在少 惱的生活。

佛陀說眾生皆有如來智慧德相,只因妄想執著不能證得。我們也可以 說,所有眾生皆具生命相,皆有覺知,只因覺知與生命不能同步一起 運作,所以發生誤差,這誤差的距離即是無明。

這誤差若不調整,則 越不能與法性相契,無明與錯誤就纏得越深,人就越痛苦、煩惱。所 以修行並不是離開世間、唾棄生命,也不是要把自己變成不凡的仙人 ,而是不斷回歸。回歸於自然,回歸於生命,將生命與覺性同步運作 ,皆回歸於法性中,漸漸地自我造作部份失去實義,而入如來法身。 所謂「回歸」是指收攝意識的主導,而依於生命本能(覺性)作用, 這本能的覺即是我們的真心,也是諸佛的本來面目。

在我們還未契入法之前,至少我們皆與生命同在,不必另外再找個生 命,而佛法是不離開對生命的透視,所以每一個人其實皆與法同在, 只是缺少對覺的練習與堷養。若我們能不斷覺知生命的行動(包括身 心的活動),則每個人都能回歸到生命的本位,不復以「我」為世界 的全部,證得真正法身。

世間的生命就像雲朵或水波的變化,認清生命只是變化,變化是沒生 死的,便可跳出「我」的意識執著,佛教徒就不會一昧想了生死或唾 棄世間了。沒有世間的生命而想證得法身是作夢,既然有了人身,首 應做的應是接受與承擔,絕不該以業報視之,棄之唯想再得。生命是 可貴的,比得到世間利益更重要,因世間利益得到時,並沒有使生命 聖化,雖有喜悅卻易落於蘊界的執著,而沒得到時,生命並沒沈淪, 雖有沮喪,卻與生命的本然不相干。該放下的是「我、我所」,讓世 間的生命契入於法身慧命。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11-11 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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