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774 个阅读者
命理服务》 数位论命馆 | 免费排盘 | 星侨易学 | 五术书籍 | 线上论命 | 影音论命 | 八字命书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数 | 周公解梦 | fackbook 粉丝专页 |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北北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发文大师奖 创作大师奖 贴图大师奖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5 鲜花 x90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经络的名相
经络之意义

「经」者有「径」之意思,如路径可通达各处,且是直行之干线;「络」者有「网」之意思,纵横连结之网路,是横出的旁枝;此络网可将人体的上下、左右、前后、内外等连结,进而或深或浅地将五脏(心、肝、脾、肺、肾)、六腑(胆、胃、大肠、小肠、膀胱、三焦)、头面、躯干、四肢等都连系起来,用真气来促进全身细胞生理的作用,显现生命的现象。所言经络者在修行者言,包括十二经脉、奇经八脉、十二经别、十二经筋、十五络,以及很多络脉和孙络脉等总称之名。

吾人色身经络的正经十二脉,是构成整体循环的主体,奇经八脉是调节十二经脉之作用。也可说前者为一般人皆具足之经脉,后者为修行者所开发出来之特有经脉。行者先开发出调节作用的八脉,进而导入正经十二脉,透过经别及经筋,连结一切脉络,使气行于全身,若证入色界三禅之境界,则内气布满全身,每一细胞如一世界,得世间离苦妙乐禅定,死后生三禅天。

十二经别、经筋之意义

所谓经别者是十二经脉分出后别行(另行走)的一部分,意即别行于正经脉,故简称经别,共有十二条经别。它的循行路线和分布的部位,比一般的络脉来得深来得长,所以和脉络有所不同。其名称系十二正经后加一个「别」字即得,如手太阳经别。十二经别走在互为表里配对的阴经脉与阳经脉之间,起一种往来联络道路之作用;其循行部位多在肘、膝以上,脏腑、躯干及颈项等处。经别循行至颈项以后,三阴经别与三阳经别相结合后,都走入阳经脉之原路,且上行至头面部位。

所谓经筋者是十二经脉与十二经别以外的筋肉表端之部分,由此可知十二经筋者,都偏重于行走筋肉部位,所以称为经筋。十二经筋都起于四肢,终于头身,且都走在较体表的层次,而不连结属接至内脏;故有些经筋气所到之处,并非经脉、经别所能到达的。如行者皮肤表面经筋走到之处,痒痒难耐,此是经筋行走到之功能。

手、足三阴阳经筋相结合处:手三阴经筋(手太阴肺经、手少阴心经、手厥阴心包经)由里侧循行至胸部相互结合;手三阳经筋(手阳明大肠经、手太阳小肠经、手少阳三焦经)由表侧循行至头角部相互结合;足三阴经筋(足太阴脾经、足少阴肾经、足厥阴肝经)由内侧循行至少腹部相互结合;足三阳经筋(足阳明胃经、足太阳膀胱经、足少阳胆经)由外侧循行至面部相互结合。

十五络之意义  

络者又称络脉,是由经脉分出来的呈网状的大小分支,共有十五条。络脉的主要作用是配合经脉,网络全身组织,运行营卫气血。十五络者系十二经脉和奇经八脉中的任、督两脉所分出的络脉外,再加上「脾之大络」,则共合成十五络也。全身十五络均由一穴道与经脉相连,因此络之命名即以此本身起点之穴道名称来命名,其名称如下:

列缺络─络连手太阴肺经       通里络─络连手少阴心经
内关络─络连手厥阴心包经     偏历络─络连手阳明大肠经
支正络─络连手太阳小肠经     外关络─络连手少阳三焦经
公孙络─络连足太阴脾经       大钟络─络连足少阴肾经
蠡沟络─络连足厥阴肝经       丰隆络─络连足阳明胃经
飞扬络─络连足太阳膀胱经     光明络─络连足少阳胆经
尾翳络─络连任脉             长强络─络连督脉
大包络─脾之大络

十五络脉运行之方向,除任脉的尾翳络、督脉的长强络、脾经的大包络,在躯干部分循行外,其他十二络都在手腕和足裸部顺着本经之经脉方向循行,把相互表里的阴经脉与阳经脉沟通起来,加强身体之联系。



不要问:「自己得到些什么?」应该问:「自己付出过甚么?」
不要问:「自己有甚么信仰?」应该问:「自己有甚么善行?」

如去如来‧来去自如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亚太线上 | Posted:2005-11-06 20:09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3533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