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422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INRONA520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攻略] [PS2]《櫻花大戰 5 ~再見,吾愛~》攻略
PS2《櫻花大戰 5 ~再見,吾愛~》攻略

PS2《櫻花大戰 5 ~再見,吾愛~》攻略

遊戲上手操作說明
-------------------------------
劇情模式:

  ·○—決定

  ·Ⅹ—取消/跳過文字或語音

  ·△—自由活動時間可以進行拍照或通信

  ·□—可以看已經入手的劇照(用L\R鍵翻頁)

  ·SELECT —可以查看對話記錄。(有些可以聽語音)

  ·L1\R1可以取消對話框

  ·十字鍵和作搖桿可以控制LIPS選項以及自由活動時間的移動

  ·只有特殊LIPS會用到右搖桿

  ·START—調出系統選項(中斷在這裡)大家可以根據自己的要求作出選擇

  再提一下Oprion中最後一項可以變化通信鈴聲。

  戰鬥模式:

  ·○—決定攻擊

  ·Ⅹ—集氣

  ·□—防禦

  ·△—看敵我情報、戰況以及「終了」

  ·↑↓L1L2—選擇攻擊策略

  ·←→—選擇攻擊對像

  ·R1R2—所在地區顯示

  ·左搖桿—控制移動

  ·右搖桿—控制視角
-----------------------------------------

最速流程閃電攻略
-----------------------------------------
說明

  以下選擇是我自己現在打的,並非全部為最佳,大部分還可以,僅供參考。

  主要人物為:

  迷路的女一號

  LOLI

  黑妹

  王妃

  昂

  輸入力量表示:

  ·力量最大

  ·力量中上

  ·力量中等

  ·力量中下

  ·力量最小

  ·力量「等時間結束」

  左右搖桿輸入略、自由時間請自由發揮「~」(建議去兩個地方拿照片、浴室事件!)

  第三話至第七話

  第三話

  A

  2→1→1→2→力量中等→3

  SAVE

  B

  3→2→自由時間(4點整)→先到浴場2→3→追杏裡到小賣部和她說話→浪漫堂→公園草地打棒球→劇場內BAR1→昂的家裡→突發事件→自由時間(4點半)臨海公園拍照→工地見到昂選2→籃球場選3→投籃力量最大→自己家→露天茶座吃東西、力量中下→LOLI家吊床1→火堆3→牆上的槍支2→結束3

  SAVE

  C

  2→1→浴場外2→BAR2→照片1

  SAVE

  D

  3

  SAVE

  E

  自由時間(8點整)→8點15犯人捕獲→後台杏裡1→門口看到寵物→浪漫堂→工地見到昂選2→找到LOLI後力量中上→選1里

  SAVE

  戰鬥略

  第四話

  A

  1或2→1→2→2→2→2→1

  SAVE

  B

  3→自由時間(2點整)→公園草地→圖書館黑妹1→露天BAR女一號2→鋼琴BAR昂2→教會2→自由時間結束→3→2→3→1或2→力量最大

  SAVE

  C

  2→自由時間(8點15)→~→自由時間結束→突發事件拍照→追小鳥2→扶起2

  SAVE

  戰鬥略

  第五話

  A

  2→3→1→不追→(舞台LOLI對話1)→2→1→3→力量中上→自由時間(2點15)→2點20後台選2→2點40浴場女一號選2→昂的家見到黑妹1或3→鋼琴BAR1→3點自由時間結束→到女一號家選3

  SAVE

  B

  1或3→力量中等→3→2→工地→1→力量中下或最小

  SAVE

  C

  2→自由時間(6點15)→原地王妃1→昂的家2→~→7點自由時間結束→昂3→2→上樓後3

  SAVE

  D

  看看腰部的XX→拉上ZIP(其它地方想要看你就試試吧)→上船後在右邊拍到石化的二人(我給她們4個來了一張)→用靈力1

  SAVE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10-29 13:20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1041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