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579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月半口都口都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5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小品] [转贴]分手情侣的对话...(这个好)
『我,要和你分手!』

在我和他玩生死格斗第三十五连胜后,他突然冒出这一句话。

很有气势地,像电视矿泉水广告那些站在屋顶上大吼大叫的学生。

「喔……为什么?」我放下摇杆,将视线自电视萤幕移向他,「总有个理由吧!说来听。」

『当然!理由可多着呢。』他挺着胸,信誓旦旦的说。

「嗯,那随便举十个理由吧,我很好奇。」

『哼,那有什么问题……第一,你不够温柔。』他有些气愤地瞪了我一眼,『天气冷的时候,别人的女朋友是温柔的替男友添一件外套,而你,竟然在寒流来袭,硬生生的扒了我的外套和毛衣穿,害我重感冒躺在床上一个星期!』

「喔~好像真的有这回事欸。」我偏头想了想,干笑了下,「好吧,那第二个理由?」

『第二,你太任性。你、你竟然强迫我去帮你买卫生…理用品,很丢脸耶你知不知道!』

他指着我的手指气到发抖,说的脸红耳赤。

「呵呵~因为我懒嘛。」我在心里小小声的加一句,(我也没叫你每个牌子每种都买一包回来啊,堆满了一柜子被人看到才丢脸咧。)

『第三,你老是喜欢捉弄我。总是把我耍的团团转还乐此不疲。』

他的眉头皱得紧紧的,似乎想起了不好的回忆。「我哪知你那么好骗啊,一般人都不会上当的说……」

看见他杀人似的眼光,我吐吐舌头 「好吧,还有咧?」

『第四……你泡的咖啡太难喝。不是太甜就是太浓、太稀,笨手笨脚。』

「拜托,这也算喔?」我对天翻了个白眼,这是什么绿豆大小的理由啊? 又没人叫你一定要喝我泡的。

『第五……五……』他的眼光飘向天花板,那个五一直在那拉个没完。

『怎么可能!第五……五…你玩bbs玩到六亲不认,常常忘了我的存在!』

「呵……你在和电脑吃醋啊……亏你还是靠电脑吃饭的欸。」

我打了个呵欠,他的理由真是越来越没内容了。

『第六……第六……第六!我讨厌趴趴熊!呆呆的……看起来很碍眼!』

「会吗?」我看了眼我手上的趴趴熊抱枕,「很可爱啊,感觉很像你欸。」

『就是这点讨厌!我和那只软体动物根本一点也不像!』

「趴趴熊像不像你和分不分手有什么关系吗?」这只趴趴熊何其无辜啊,招谁惹谁了。

『有……当然有…我说有就是有!第七……第七…….嗯,你屁股不够大!』

「哇咧,我屁股不够大这也算理由?」真是越来越扯了。

『屁股太小不好生小孩。』他振振有词。

「那我胸部太小,小孩不就营养不良了?」我结结实实送了他一个卫生眼,这是哪门子古老思想啊?你厉害喔?再掰嘛!

『第八……』没有理会我的讽刺,他兀自想着下一个理由。

「第八,我玩game连赢了你三十五场。」看不下去了,我随口替他扯了一个。< BR>
『喔……对,第八,你不懂得敬老尊贤,孔融让梨。』他倒是懂得善加利用,接的可顺口了。真是,被他打败了。

「………….算了,你不用想了,想分手,我就直接成全你吧。」

『不行!我坚持,一定要等我想完十个理由才能分手。』

「你……你真的很龟欸!不然这样好了,我讲十个理由,然后分手。」

『不行!凡事都有先来后到,我还没讲完前,你不可以插队!』

「厚……这样也不行,那样也不行,你到底想怎样啊!」

看着我不耐烦的脸,他沉默了十秒。

『嗯,分手还要想理由,好麻烦,我想,我还是继续爱你好了。』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11-28 21:30 |
NETTW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看到最后,真是差点晕倒....
那前面干嘛想得那么辛苦嘛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1-17 17:19 |
灰色幽默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很有趣的文章....傻眼后让人有慧心一笑的感觉....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1-20 23:03 |
Ivon 会员卡 葫芦墩家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个人商品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验证会员
级别: 荣誉会员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鲜花 x1423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月半口都口都于2004-11-28 21:30发表的 [转贴]分手情侣的对话...(这个好):
『我,要和你分手!』

在我和他玩生死格斗第三十五连胜后,他突然冒出这一句话。

很有气势地,像电视矿泉水广告那些站在屋顶上大吼大叫的学生。
.......
我觉得这两个小情人有点好笑
但是也是让自己了解的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政府网际 | Posted:2006-10-24 08:54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9772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