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852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peterhsu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文章表情[美 加][轉貼] 三藩市屋崙海灣大橋
三藩市屋崙海灣大橋
  三藩市灣區, 在美國不景氣時代, 居然接連建造了兩座著名大橋。 金門橋於一九三七年建成, 另一座三藩市屋崙海灣大橋, 則在稍早的一九三六年年初建成。 只是當時金門橋以世界第一最長吊橋雄姿出現, 聲名遠播, 把距離不遠的海灣大橋在相形之下黯然失色。
  其實海灣大橋也有世界性的紀錄的。 它的橋長共八點二五哩, 相信還算是世界最長的橋。 橋面離海面二百五十呎, 成為世界最高的高空懸橋。 由於這座橋結合兩座橋由一隧道聯繫而成的, 所以看起來分作兩段, 不像有那麼長而己。
  談到實用功能和交通流量, 海灣大橋也遠超金門橋的。 一九八九年十月十七日, 三藩市灣區發生七點一級大地震, 海灣大橋橋面向西行的一段突然倒塌, 把往東行的下層橋面亦壓斷, 大橋不得不予封閉, 停止使用, 修建了一個月才能恢復通車。
  在海灣大橋封閉期間, 受影響的灣區居民有二三十萬。 三藩市和法疏導, 車輛繞道而行, 使金門橋車輛流量增加三分之一以上, 有些人則放棄駕車而改乘捷運系統的地底車來往, 無東灣的交通一時大家都深感不便。
  平日海灣大橋的交通流量, 每天約為二十五萬車次。 由於灣區人口與車輛的增加,海灣大橋完成才兩年多, 己感到擁擠的壓力。所以於一九三九年取消了橋面行駛輕軌電車, 把大橋改作兩層, 上下層分別以單向行車, 藉以疏導交通流量, 但在市民上下班的尖鋒時間, 塞車情況仍十分嚴重。
  回溯於一九二七年間, 加州政府為改善及加速海灣兩岸的交通, 便授權三藩市市府進行建造海灣大橋的計晝。 一九三三年五月, 開始興建。 先築由屋崙至耶巴賓納島這一段, 約為金門橋之一半, 再打通一長七十六呎, 闊五十八呎的雙層隧道, 然後由耶己賓納島建一懸橋至三藩市的林干崗, 其橋墩高四百呎, 一半入水直達河底。 在大橋西部河床上, 築有兩座懸橋, 河床的中流, 建有一個大橋墩, 有四十層大廈之高, 佔地相當於數個街位。 除了這個大橋墩外, 其主要的結構, 還有其他五十一個較小型的橋墩, 其中有四十四個建在水中。橋墩最深的為水平面下二百四十二呎, 有一百九十呎深入泥層,固定在海底岩床上面。
  大橋的鋼纜共重一萬九千噸, 由一萬七千四百六十四條幼鋼線扭綑而成, 鋼線全長可繞地球一圈。 而由建造橋墩所挖掘的泥土, 便填成耶巴賓納島北面那個「金銀島」。這個人造島後來成為金門世界博覽會的場所。 島長五千五百二十呎, 寬三千四百呎, 總面積為四百呎, 一九四一年, 聯邦政府用作西部海防總部。
  海灣大橋實際上也可以是由十座橋構成。 橋分東西兩段, 西段為懸橋式, 東段則為九座鋼架橋。 橋分上下兩層, 上層六線行車, 下層五線行車, 所用建築材料可建成當日三藩市下埠所有的大廈。大橋於一九三三年五月動工, 到一九三六年十一月竣工, 耗資八千萬元, 加上西端通路的建造, 合共九千七百萬元。
  大橋設計總工程師為普爾蕭, 出生於一八八三年, 終於一九五一年, 享年六十八歲。海灣大橋的建造, 對東灣各縣市繁榮, 有著非常密切的關係。 在大橋未建造以前, 三藩市和東灣是靠輪船為渡海工具, 每年僅能運送二千五百萬人次。 大橋建成以後, 三藩市和東灣, 無形中連成一片, 除屋崙受實惠外, 其他新興城市如列治文市、海沃市、康葛市、核桃溪市等, 都快速的發展起來。
  大橋建築工程艱巨, 工人在大風浪的海洋上空作業, 險象環生, 傷亡在所難免。 據統計, 在四十二個月建橋期間, 共二十九人喪生, 一千一百五十人受傷。
  通過海灣大橋的車輛收費, 現在每天可得三十萬元。 建橋費用, 早己償清。 在海灣大橋五十週年紀念的時侯, 好些有心人計畫舉行盛大慶祝會, 可惜籌款不足, 慶祝會不夠風光。 相對金門橋五十週年紀念的熱烈慶祝情況, 它還是屈居下風呢!
  不過, 這次海灣大橋於大地震後修復重新開放, 於一九八九年十一月十六日舉行盛大慶會, 由加州州長杜梅真主持大橋重開儀式, 冠蓋雲集。 在鼓聲鳴中, 有一萬五千多名群眾在橋上歡呼, 倒也給海灣大橋討回一次彩!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新世紀資通 | Posted:2005-09-26 23:09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1570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