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353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jessemychat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小說][愛情] 十年長情 一婚兩散
與A君相識是在我婚後半年,他知道我已婚,卻沒停止追求我;而這麼容易讓他介入我生活的關鍵,是我那瀕臨破碎的婚姻。

我和前夫交往了十年才步入禮堂,這是一樁備受期待與人人稱羨的婚姻。婚後沒多久,前夫忽然想念書,需要先補習一年,補習這段期間我得負擔所有的家庭支出,包括他的學費。當前夫提出這樣的要求,並不是和我討論,而是告知,我只能無條件接受。

我認為既然愛他且已為人妻,這樣的要求不算什麼,如果他能有所成,我也與有榮焉。然而在他補習這段期間,當我下班拖著疲累身軀回到家,總見他安穩的躺在沙發上看電視,而到處是髒亂的衣服與杯碗。三天兩頭朋友一吆喝,聚餐喝酒是必要的,醉酒回到家通常已是凌晨。

我忍不住抱怨:「你不是要讀書嗎?為什麼在看電視?」他不耐的說:「讀書很累耶,就看電視休息一下啊。」「衣服、襪子可不可以不要亂丟?稍微體諒我一下,順手清理好不好?」「賺錢了不起?回來就念念念!煩死了!喝酒也不行,看電視也不行,我出去好了!」甩門而走的劇情,不時上演,留下疲憊的我和一團亂的屋子。

我發覺結了婚之後,和我在一起十年的那個男人已消失無蹤,像一場朦朧的夢,似乎前面那十年從未存在過。交往期間,我們明明是很快樂的。我們一起規畫未來,一起計畫婚後要生幾個小孩,誓言要更相愛,讓孩子在相親相愛的家庭中成長……

甜蜜往事歷歷在目,一年就全變了樣,是什麼障礙橫阻在我們之間?是溝通不良?是生活習慣差異?是婚姻讓彼此熱情不再?我找不到正確答案。

A君的溫柔融化了我的問題,我不再去尋找那可能永遠無解的答案,我放任自己沉溺在他的體貼裡,領受再次被愛的感覺。每天一早總會收到他傳來帶著情愫的簡訊,有一天前夫無意間發現我來不及刪除的簡訊內容……

他和我吵了一架,一天之內辦妥離婚手續,自此分道揚鑣。看著身分證上配偶欄,前夫的名字印在上面的時間不過一年,如今已是空白一片。那空白,好似在嘲笑我的出軌,是背叛帶來的後果……

不禁自問,我對這段婚姻盡力了嗎?為何離婚已近半年,我的愧疚感卻越來越深?或許那和我在一起十年的男人從未消失,而是我放棄了我在婚姻裡應該扮演的角色。從朋友處知道前夫已有一論及婚嫁的女友,這麼快?其實,這樣也好,也許她比我更適合他。



【心得感想】

沒有人可以保證一段感情可以談一輩子...幸福時的甜言蜜語別看的太重...就當是生活調劑品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教育部 | Posted:2005-09-12 13:56 |
Ivon 會員卡 葫蘆墩家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個人商品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驗證會員
級別: 榮譽會員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鮮花 x1423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jessemychat於2005-09-12 13:56發表的 十年長情 一婚兩散:
與A君相識是在我婚後半年,他知道我已婚,卻沒停止追求我;而這麼容易讓他介入我生活的關鍵,是我那瀕臨破碎的婚姻。

我和前夫交往了十年才步入禮堂,這是一樁備受期待與人人稱羨的婚姻。婚後沒多久,前夫忽然想念書,需要先補習一年,補習這段期間我得負擔所有的家庭支出,包括他的學費。當前夫提出這樣的要求,並不是和我討論,而是告知,我只能無條件接受。

我認為既然愛他且已為人妻,這樣的要求不算什麼,如果他能有所成,我也與有榮焉。然而在他補習這段期間,當我下班拖著疲累身軀回到家,總見他安穩的躺在沙發上看電視,而到處是髒亂的衣服與杯碗。三天兩頭朋友一吆喝,聚餐喝酒是必要的,醉酒回到家通常已是凌晨。
.......
有時候追求一個人
也是要靠自己會不會去努力
對自己也會比較好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10-06 18:51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880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