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史榮恩/報導】
數位電視機不能看數位電視?這種標榜「支援」數位電視的電視機,卻不附數位接收器的市場現況,可望從明年起有所改變。因為剛出爐的數位無線電視發展條例草案中規定,明年1月1日起在台灣銷售的29吋以上電視機必須內建或附加數位接收器,若草案在立法院順利通過,那麼明年開始29吋以上電視機就會是正港的數位電視。
不管是傳統映像管電視或熱門的薄型電視,一般都只內建或附加類比接收器,主要用來收看有線電視,真正配備數位接收器的比例並不高,但卻在賣場標示或宣傳單上以數位電視相稱,消基會之前也認為這會造成消費者混淆。根據相關草案規定,29吋以上電視機從明年1月1日起得內建或附加數位接收器,民國97年起,所有尺寸電視機都必須內建或附加,目的在激勵民眾換購數位電視的意願,以利政府在民國99年底前回收類比電視頻道,讓台灣全面進入數位電視時代。
業者表示,若一切順利明年開始29吋以上電視除了要配備數位選台器外,也不能忽略現有的有線電視收視習慣,屆時市面上的電視將會兼顧2種收視需求,具有類比與數位的雙重接收功能。而且,一旦接收器以內建方式處理,不僅省去另外安裝的麻煩,與電視機之間的整合性更佳。
至於電視機內建數位接收器後,售價會不會上升呢?在這個草案中也提出了電視機貨物稅減半的計畫,從現行的13%降到6.5%。業者表示,不管稅率有沒有調整,電視機的售價只會往下降,沒有上漲的理由,就算加入了數位接收器,這個定律仍不會改變。
但電視機內建或附加數位接收器真能刺激民眾換購,加速數位電視的普及嗎?電視機業者對此持保留態度,認為真正能刺激市場需求的還是在數位電視的內容豐富性與HDTV高畫質電視的開播,能與第四台抗衡才能真正發揮吸引力。尤其薄型電視在收看HDTV時才能讓它的價格發揮應有的功效,就算付費收看都值得。但要等到HDTV頻道夠多、節目夠豐富,恐怕還要等上一段時間,這就不是光內建數位接收器能解決的問題。
【2005/06/30 民生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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