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合法民宿知多少?
交通部觀光局新聞稿
你知道現在全國合法民宿有幾家嗎?
你知道如何選擇合法民宿?選擇合法民宿住宿有何好處嗎?
近年來,由於國內旅遊風氣盛行,頗能代表鄉土旅遊特色的民宿住宿,廣泛受到旅客的喜好。觀光局表示,自民宿管理辦法於90.12.12發布,民宿有合法申請管道後,經觀光局與農委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內政部、財政部及各縣市政府等相關單位,共同協力鬆綁法規與積極輔導後,截至93.4.5為止,全國合法民宿已有452家,佔民宿總量約三分之一,主要的觀光大縣,都有相當數量的合法民宿可供選擇。
觀光局表示,合法民宿的分佈以花蓮縣最多112家,南投縣次之97家,另宜蘭縣71家、苗栗縣46家、台東縣34家、雲林縣18家、台南縣15家、高雄縣11家、嘉義縣9家、屏東縣8家、新竹縣7家、澎湖縣6家、台中縣5家、桃園縣4家、台北縣3家、彰化縣2家、連江縣2家。所有合法民宿的資訊,都可以在觀光局網站查詢到(taiwan.net.tw→行政資訊→旅館及民宿→旅館及民宿分類→民宿→經營者名錄)。另外,由於民宿經營者應該將民宿專用標識置於建築物外部明顯易見之處,因此,消費者也可以從民宿現場外觀有無掛有專用標識,辨識是否為合法登記之民宿。
觀光局表示,合法民宿的建築物及消防設備都須經過當地縣(市)政府建管、消防主管單位查驗通過,都投有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應將其客房定價向當地縣(市)政府報備,民眾若選擇合法民宿住宿,除住宿安全有保障外,可避免被任意哄抬收費,消費權益較易獲得確保,觀光局也針對合法民宿部分加強接待品質之輔導。
觀光局表示,目前民宿合法化登記之困難點,主要在於建築物的違規使用問題,觀光局已協請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針對原住民民宿合法困境,研商建立「原住民民宿專案輔導機制」,輔導原住民民宿合法經營;交通部為瞭解民宿輔導管理問題,也分別於92.10.13、92.10.30、92.11.04召開三次專案會議研商修正民宿管理辦法相關條文,以健全民宿發展;另一方面,也將於「違反發展觀光條例事件裁罰標準」發布後,要求縣市政府對於無法合法化、嚴重影響公共安全或假藉民宿名義經營旅館業務之違規業者,依「發展觀光條例」及「違反發展觀光條例事件裁罰標準」處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經營,以維護商業秩序並保障旅客住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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