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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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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討論] 大客車車體檢驗實施時程
交通部要求車體過重的大客車不得驗車,引起遊覽車業者不滿。五十多輛遊覽車昨集結交通部抗議,業者指出約兩千輛遊覽車可能因此面臨吊照命運,要求政府補助。學者批評業者違法在先,要全民埋單的訴求不合理。
由於交通部逐步推動大客車安全措施,今年起大客車在接受監理單位定期檢查前必須先過磅秤重,否則無法驗車。


要求有一年緩衝期
此舉引發部分遊覽車業者不滿,昨號召五十多輛車齊聚中正紀念堂,其中二十多輛繞行交通部表達抗議,業者手拉白布條指政府違法,要求交通部比照大客車,補償業者每輛車五十至七十萬元,進行車輛汰換,並提供一年緩衝期。若以每輛補償金五十萬元來算,交通部須提撥約十億元。
台北市遊覽車客運公會理事長徐夢育昨表示,目前約兩千多輛遊覽車有車體過重的問題,並以二○○○年之前出廠者居多,「過去車體廠只看照片製造,沒有外殼重量和材質等規格可依循,造成車體過重。」
徐夢育表示,當初買的車子未經改裝,業者最後卻要承擔車體過重的後果;因此要求交通部兩周內提出具體補償方案,否則將發動全台一萬零八百輛大客車,進行大型抗爭。


改裝車體導致過重
交通大學交通運輸系副教授黃台生對業者訴求並不認同。他表示,遊覽車屬於商業行為,不能要求比照公眾運輸補助,「何況遊覽車改裝車體導致過重,不能叫全民埋單。」
不過,一名不願具名的大型客運公司高層表示,高齡遊覽車重新打造外殼更換老舊外觀,也因此讓車體過重,「政府以往睜隻眼閉隻眼,未嚴格執法,業者誤以為這麼做沒問題,政府也要負一部分責任。」
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尹承蓬昨天表示,二○○○年時大客車有形式認證,大客車須逐一過磅及實地檢驗車體是否符合申請,才能發牌、領照,反駁業者稱政府發牌照給過重車的指控。尹承蓬說:「未來新車發照,車體廠及購買業者都要簽名,以免互推責任。」


大客車車體檢驗實施時程
2005/1 大客車接受定期檢查前須先過磅秤重,過重者不得驗車。
2005/4 營業大客車業者於司機行車前、中途或風景區應做酒測,檢測不合格應禁止其駕駛;應對乘客播放安全逃生資訊影片。
2005/5 大客車底盤製造廠和進口商進口底盤時,需檢附「大客車底盤架裝車身施工規範」。
2005/12 車身打造廠應檢附大客車「底盤架裝車身施工規範自我查核表 」、「車身結構設計及打造施工圖說」。
2006年底 車身打造廠要提出檢附「車身結構安全分析報告」等強度計算書。
2007/7 高3.5公尺以上大客車須通過實車配重28度傾斜穩定度測試。
2007/12 強制實施車身結構強度檢測,包括翻滾安全測試。
資料來源:交通部路政司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5-11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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