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雇主(事业单位)依规定于94年6月30日前办理所属劳工参加劳退新制或旧制之意愿征询
劳工退休金条例所规定的劳工退休金制度,也就是所谓「劳退新制」,将在94年7月1日起实施,各雇主(事业单位)是否已经办妥所属适用劳基法劳工参加劳退新制或仍沿用劳基法旧制的意愿征询作业了?劳工朋友们是否已经填写「劳工退休金制度选择意愿征询表」送交雇主(事业单位)了?劳保局特别提醒各雇主(事业单位),应依规定最迟在94年6月30日前完成所属劳工参加劳退新制或劳基法旧制之意愿征询作业,亦吁请各劳工在该日前向雇主(事业单位)提出选择参加劳退新制或劳基法旧制的意愿,俾向该局申报,以维护自身权益。
为便利各适用劳动基准法的单位办理劳退新制或劳基法旧制的意愿征询作业,劳保局已于94年3月1日全面寄发宣导通函,通知办理征询劳工选择劳工退休金新、旧制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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