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738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Upman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小说][分享] [转贴]真正的恋人认为最高尚的行为莫过于取悦自己的心上人
当你生命中出现一个爱人时
你将是一个受到祝福的人
因为你的伴侣选择你与他一起同行
他愿与你分享生命中每一个甜蜜时刻

女人喜欢分享讨论,男人却喜欢有自己的空间
女人以为殷殷垂询就是体谅他的表现,
男人却以为给他自己的空间才是真正的体谅.
女人拼命取悦,男人需要感谢
女人将每件小事为他做好,以为这样就能讨他开心.
男人希望他多去体会,欣赏他为她作的种种努力
女人谈话为了拉近距离,男人为了收集资讯
女人谈话是为了讨论某项课题,或发现自我,
男人谈话多半是为了收集资讯,可解决问题.
男人觉得女人说话如天马行空,没有重点,
女人觉得男人说话单刀直入.毫无感情
女人容易分心.男人容易健忘
女人容易受到环境影响情绪,明明是该放松享受的时刻,
她又不知到为什么又烦恼起来.
男人应该能够体会他的心,试着营造美好环境气氛
明明是深爱她的男人,却还有可能忘记了她们的结婚纪念日,
女人应该在事前适当的提醒.
当她心烦意乱的时候,怎么办?
往往男人见到心爱的她不高兴的时后都感到相当的愧疚,
深觉这是自己的错,自己要负起的责任.但并不知道怎么解决.
其实只要过去拥抱他,且说"我爱你,让我们好好的谈."
因为心烦意乱的女人只需要同情与了解,及你能倾听他的诉苦
男人总是容易忽略他人的需要,甚至自己
当男人专注于某项工作时,他完全看不到周遭的环境,家人.
甚至自己的身体健康.而女人天生就擅长了解他人的需要,
所以更需要包涵男人这项弱点,且不如主动向他表达心中的需求.
不然他永远也猜不到,也会淡化你心中需求量的重要性.
两性情感的需求
其实不论男女对爱的渴望都颇为一致,
只是男女性特别重视的需求不同,
如果无法满足双方的需求,那么争执和误会一定是无可避免的.
一般来说女性比注重关怀,了解,尊重.
而男性喜欢受到信任,感谢及接纳的需求.
尊敬与感谢
这是一种互动模式,当男人尊重女人的权益,
并认可她在关系中的平等地位时
既可以感受到她深沉的感谢.
偶而放他独处一下
你如果想和你的另外一半一直保持着鹣鲽情深的关系,
那么,懂得在适当的时机,给他一点私人的空间与时间,
让他做做自己的事情,
所以如果你的另外一半希望你给他一点点时间,
不要大惊小怪认为你们的感情出现了什么问题.
让他可以从来自各面八方的压力中得以喘息,这是十分重要的.

真正的恋人认为最高尚的行为莫过于取悦自己的心上人-安德烈亚斯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shinchu)



静中见真境 淡中识本然
小鸟天上飞 鱼儿水中游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省 CZ88.NET | Posted:2004-11-05 17:59 |
jan47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彼此给空间~~是对俩人都有很大帮助的~~
可以思索很多事情~~能互相体谅对感情会有很大帮助~~
信任也是一样的~~感受彼此内心想法~感情才会长久~~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11-05 19:25 |
Ivon 会员卡 葫芦墩家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个人商品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验证会员
级别: 荣誉会员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鲜花 x1423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Upman于2004-11-5 17:59发表的 [转贴]真正的恋人认为最高尚的行为莫过于取悦自己的心上人:
当你生命中出现一个爱人时
你将是一个受到祝福的人
因为你的伴侣选择你与他一起同行
他愿与你分享生命中每一个甜蜜时刻

.......
我觉得人在生命中就是要共同珍惜甜蜜的时刻了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8-13 13:13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507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