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700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
推文 x 鲜花 x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法律讨论] 有开车跟骑车的驾驶人 这是常识喔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 Posted:2005-03-15 11:25 |
jamikan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50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有保第三责任保险和意外加重
就可以让保险公司去跟对方调解和负担一些琐碎的花费喔
谢谢分想喔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5-04 20:39 |
白沙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基本上出车祸,有保险就叫保险公司出来(钱又不是没付给她们)

我常见的车祸现场

第一:叫警察叫救护车叫保险人员三个同时,车子千万别挪动也别管伤者或是肇事者讲的话.

应为通常其中一方绝对会让我们掉落陷阱看太多了.


让所有事情交给警察跟保险人员处理.

警察会维持现场,保险公司够强的话会帮你把错推在对方身上就跟律师一样.(不叫保险公司的人到时她们

一定死不认帐,因为通常意外事件她们最怕处理,能推就推是保险公司的原则)




还有警察方面,除了画格子外!!千万要叫她们拍照!!不然保险公司也会推.

要跟对方和解, 一定要有"纸张签名盖印还有身分证影本"口头上的和解是没用的,这方面请保险或警察来帮

忙.

因为对方虽然跟你口头和解,其实都很容易反悔,然后又变成狮子大开口这也是陷阱之一.


[ 此文章被白沙在2005-05-05 00:20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5-05 00:14 |
暗夜寒星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是很重要的常识,要好好的记起来
不然到时候车祸才不会手忙脚乱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5-05 15:13 |
Banlu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鲜花 x7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呵呵我又学到新的常识了   而且是很重要的常识说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局域网对方和您在同一内部网 | Posted:2005-06-11 17:00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114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