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Chiunyao于2005-03-13 00:17发表的 边吻 边说话: 喜欢阅读的我,无意中看了一篇短文,内容有个单字「to love(恋爱)」,正符合现在的我!高中以来,我从不重视爱情这档事,我将亲情、友情排一、二!那爱情呢?我没办法帮它在我心中留位子,也常习惯性忽略它,完全看我的心情而定;直到遇见他,他改变了我,而我也愿意为他改变,因为我真正to love。这个字眼环绕在我身边,我感到无比幸褔又快乐。说到他呢?我忍不住泛起笑容。他是我的同班同学,也是我男朋友啰!他最吸引我的地方是有一副帅气、有气质加上有点自信的面孔,谈吐幽默,常逗得旁人哄堂大笑,当然我也不例外。我的笑容一天比一天更灿烂,笑声一天比一天更响亮,也常常不能自抑地大笑,这都是拜他所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