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Chiunyao於2005-03-13 00:17發表的 邊吻 邊說話: 喜歡閱讀的我,無意中看了一篇短文,內容有個單字「to love(戀愛)」,正符合現在的我!高中以來,我從不重視愛情這檔事,我將親情、友情排一、二!那愛情呢?我沒辦法幫它在我心中留位子,也常習慣性忽略它,完全看我的心情而定;直到遇見他,他改變了我,而我也願意為他改變,因為我真正to love。這個字眼環繞在我身邊,我感到無比幸褔又快樂。說到他呢?我忍不住泛起笑容。他是我的同班同學,也是我男朋友囉!他最吸引我的地方是有一副帥氣、有氣質加上有點自信的面孔,談吐幽默,常逗得旁人哄堂大笑,當然我也不例外。我的笑容一天比一天更燦爛,笑聲一天比一天更響亮,也常常不能自抑地大笑,這都是拜他所賜。.......